《建築火災應急避難系統技術規程》是2021年03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築火災應急避難系統技術規程
- 外文名: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emergency refuge system in case of fire
- 標準編號:T/CECS 767—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10月19日
- 實施日期:2021年03月01日
《建築火災應急避難系統技術規程》是2021年03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建築火災應急避難系統技術規程》是2021年03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盧珊、王晉波、杜霞、仝玉、黃志斌、王舫、盧斌、王浩楠、白雪飛、華中、盧夢言、賈偉華、周國平、肖鵬讓、王強、王婕、尼華。起草單位應急管理部天...
該規範對原規定所附《建築設計防火技術資料》中的建築物耐火等級、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防火間距和消防給水進行了修訂,增加了有關倉庫的規定,內容較完整、系統。《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J16-87)根據中國改革開放後工程建設中出現的...
高層建築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影響公共安全的,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或者責成有關部門、單位落實整改費用,採取措施消除隱患。第三章 消防管理和應急處置 第二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高層建築(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建築...
本書涉及建築消防的各個方面,包括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滅火系統防火規範與標準、火災報警系統與電氣安全規範與標準、裝飾裝修和防火建材類規範與標準等。附錄收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高層建築消防管理規則。本書特點是內容新,資料豐富,具有...
第十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職責是:(一)承擔高層建築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建立高層建築火災撲救的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開展火災撲救技術、戰術研究;(二)負責高層建築滅火撲救預案的制訂和實施,組織、...
其他礦井應在距離採掘工作面1000米範圍內建設避難硐室或設定可移動式救生艙。12.緊急避險系統應有整體設計。設計方案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經過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後,報屬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新建、改擴建煤礦...
技術標準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16-2014 5.5.23 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公共建築,應設定避難層(間)。避難層(間)應符合下列規定:1 第一個避難層(間)的樓地面至滅火救援場地地面的高度不應大於50m,兩個避難層(間)之間的高度...
第二十條 高層公共建築應當按照《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和國家其他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設定建築消防設施。高層公共建築內的火災自動報警、滅火、室內外消火栓及防排煙等系統以及應急廣播、消防電梯、疏散照明、供電、消防控制室等設備設施,...
第二十四條 新建、擴建、改建高層建築消防設計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高層建築內人員密集場所應當設定智慧型應急照明和疏散逃生引導系統、漏電火災報警系統;配備移動照明燈具、防煙面具等避難救生設施。高層公共建築每層均應當設定可供...
(四)負責高層建築火災撲救預案的制定和實施,組織、指導有關單位開展高層建築火災預防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與演練;(五)建立高層建築火災撲救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開展火災撲救技術戰術研究,組織公安消防隊開展專業技能訓練,承擔高層建築...
鼓勵、支持高層建築消防技術研究和創新,推廣套用先進的消防和應急救援裝備、技術。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高層建築公共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器材、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第二章 責任主體 第七條 下列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責任由...
第八條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消防技術標準,合理確定施工現場功能分區和臨時設施、用房的平面布置,採取、設定與施工進度相適應的防火技術措施、臨時消防設施和警示標誌。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施工現場...
《城市綜合管廊消防系統技術規程》(T/CAS 562-2022),是2022年出版的圖書,標準書號:1511238433。內容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城市綜合管廊消防系統的一般要求,以及管廊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防聯動控制系統、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自動...
第二十四條高層公共建築應按《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要求設定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並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建立消防中心或消防控制室,配備專職消防技術人員晝夜值班,負責監測、處理、登記火警事故。第二十五條高層建築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