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裝工程預付備料款制度

建築安裝工程預付備料款制度是施工企業儲備主要材料、結構件等所需要的流動資金,由建設單位從基本建設投資撥款中預付的一種辦法。預付備料款額度,以保證正常儲備需要為原則。一般不得超過當年出包建築安裝工程量的25%。預付備料款是在施工契約簽訂之後撥付。預付備料款不是施工企業自有資金,隨著工程的進展,主要材料、結構件儲備逐漸減少,建設單位必須以抵充工程價款的方式陸續扣回。

扣回的辦法,原則上應從未完工程所需材料的價值相當於備料款數額時起扣,於每次結算工程價款時,按材料比重扣抵 工程價款,在工程竣工前全部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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