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信息模型(BIM)與物聯網(IOT)技術套用規程》是2019年06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築信息模型(BIM)與物聯網(IOT)技術套用規程
- 外文名:Technical application regulations for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and internet of things
- 標準編號: T/CSPSTC 21—2019
- 發布日期: 2019年03月08日
- 實施日期:2019年06月15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廖益林、蔡明、曹玉新、吳飛、邵東升、潘江洋、陶世峰、張君、宋傑、廖興國、熊祚森、楊海濤、侯鐵、劉學生、孟慶明、翁武霖、沈西華、蔡建祥、劉宏剛、黃艦、吳學鋒、黃河、譚小聰、楊新新、王明遠、吳紀東、王玉傑、李衛東、保麗霞、陳光、徐文浩、李書文、陸征宇、韓秋宏、王秋明、周松國、方俊、吳高見、楊曉誠、候本才、周予啟、趙志勇、孫寶珊、朱宏峰、唐亞琳、賀金清、唐志勃、劉鐵軍、龔穎、於芳、費愷、李朝旭、王作民、徐昆、胡紅衛、解復冬、溫建成、陳錦鋒、王志強、張雲志、何況、林鋒、劉四明、冉一辛、張智、石英、陸一昕、李群、高洋、高昂、邢益欽、周士翔、夏永文、石雄元、杜賓、谷濤濤、張國鑫、匡嘉智。
起草單位
海南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電建集團鐵路建設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浙江勤業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建集團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鐵大橋局集團有限公司、青島捷運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建築科學研究院、中國五冶集團有限公司、海南省海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設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鄭州市市政工程總公司、三一築工科技有限公司、廣西建工集團第五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建英環球(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江蘇省建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水利水電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一局集團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海南省建築產業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建集團昆明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五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上海益埃畢建築科技有限公司、廣州捷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山東德建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總公司、北京城建亞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江蘇省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江蘇中南建築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江蘇通州四建集團有限公司、中鐵三局集團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佰模伝信息科技(廈門)有限公司、重慶市設計院、 北京市熱力工程設計有限責任公司、盈嘉互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住宅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北京弘潔建英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悉地(北京)國際建築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規程規定了BIM和IOT智慧型化集團系統相關技術要求。本規程適用於新建、擴建和改建的住宅、辦公、旅館、文化、博物館、觀演、會展、教育、金融、交通、醫療、體育、商店等民用建築及通用工業建築,以及軌道交通,道路橋樑,市政公用、多功能組合的綜合體等建築物,在設計和施工、運營中採用了物聯網技術,並希望採用建築信息模型(BIM)技術來實現其建築物和建築設備數位化表達的智慧型化或信息化分項工程。
主要內容
1.基本規定
給出了建築信息模型(BIM)現場套用評價相關的術語和定義,包括“建築信息模型”、“建築信息子模型”、“建築信息模型元素”、“建築信息模型軟體”等術語和定義。
2.管理方案規劃
基於BIM與物聯網的技術套用管理方案是指導建設階段、運營階段和維護階段BIM、物聯網技術套用的重要檔案,應由實際建設、運營和維護管理單位牽頭,專業諮詢服務商支持(包括BIM諮詢、FM設施管理諮詢、IOT設備供應商等)、軟體供應商參與共同制訂。方案宜在項目交付和項目試運行期間,且根據項目的實際需求制訂。
3.系統建設概述
基於BIM和IOT的管理平台系統建設是基於BIM和IOT的管理平台階段的核心工作。基於BIM和IOT的管理平台系統應在基於BIM和IOT的管理平台管理方案的總體框架下,結合短期、中期、遠期規劃,本著“數據安全、系統穩定、功能適用、支持拓展”的原則進行軟體選型和模型搭建。
4.系統業務模組概述
標準第6章中,具體從設備設施運行管理、空間管理、資產管理、運營維護管理、能源管理、綠色運維評價等方面介紹了系統業務模組的目標和功能。
5.BIM模型構建與數據標準
具體闡釋了BIM模型構建和BIM模型數據標準的基本情況。
6.系統建設技術規程
從環境感知系統接入、消防系統接入、入侵防範系統接入、設備設施接入等方面具體介紹了物聯網監測系統的基本構成和要求。
7.系統建設基礎數據收集規程
從物業管理、空間管理、設施管理、智慧型建築等方面具體介紹了系統建設基礎數據收集規程的要求。
8.系統維護策略
為確保運維管理系統的正常運行和發揮價值,系統維護必不可少。運維管理維護包括:軟體本身的維護升級,數據的維護管理。運維管理系統的維護宜由軟體供應商或者開發團隊提供。運維管理維護計畫宜在運維系統實施完畢交付之前由業主運維部門審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