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綜合經濟效益係數

建築企業綜合經濟效益係數是建築企業在一定 時期的建築產品生產中所取得的純收入(利潤與稅 金)與其折算費用的比率。它綜合地反映建築企業在 一定時期內所取得的經濟效果水平。其計算公式為:

綜合經濟效果係數(純收入率) =純收入額/(年平均資金×折算費率+成本總額)

式中的平均資金,是在生產經營中平均占用的固定資金淨值與平均流動資金之和。平均資金與折算費率的乘積是資金占用中的物質消耗的折算費用。在資金為一定量的條件下,折算費用的大小取決於折算費率的高低。它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一般與國際平均貸款利息率相接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築企業綜合經濟效益係數
  • 計算公式為:綜合經濟效果係數(純收入率) =純收入額/(年平均資金×折算費率+成本總額)
建築企業在純收入和成本總額為一定量的條件下,其折算費用額愈小,則說明在取得相同經濟成果的條件下,占用的資金愈少,經濟效果愈好。占用資金的折算費用加成本總額,統稱為折算費用,用以綜合反映一定時期內從事生產經營所消耗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總量。把純收入量與其對比,可從價值上綜合說明單位勞動消耗量平均提供的純收入水平,其數值大,說明經濟效果水平高;反之,說明經濟效果水平差。
利用綜合經濟效果係數在時間或空間上進行對比,可以綜合反映經濟效果水平的升降程度,並準確地反映因效果水平變動而增加或減少的絕對效益的規模。確定絕對經濟效益規模的計算公式為:
因效果係數變動而增加或減少的純收入額 =(報告期綜合效果係數-基期綜合效果係數)×報告期折算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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