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日常涉稅業務實操大全》是2020年中國市場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築企業日常涉稅業務實操大全
- 出版時間:2020年8月
- 出版社:中國市場出版社
- ISBN:9787509218938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建築企業全流程全稅種實務操作與會計處理
■建築企業設立、投資、利潤分配及清算業務
■建築企業取得收入的增值稅處理業務
■建築企業取得收入的企業所得稅處理業務
■建築企業各項施工成本支出業務
■建築企業職工薪酬及人工費用涉稅業務
■建築企業各項管理支出(間接費用)涉稅業務
■建築企業固定資產購置及租賃涉稅業務
■建築企業增值稅發票開具及抵扣等涉稅業務
圖書目錄
第1章 建築企業設立、投資、利潤分配及清算業務
1.1企業開辦涉稅業務
1.1.1企業成立的條件及涉稅征管
1.1.2企業開辦費的涉稅處理
1.1.3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業務招待費、廣告費等支出的涉稅處理
1.1.4企業繳納印花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會計處理
1.1.5企業營業賬簿(實收資本)印花稅的處理
1.1.6企業權利、許可證照印花稅(貼花)的處理
1.2企業創立(或接受投資)的涉稅業務
1.2.1企業接受現金投入的涉稅處理
1.2.2企業設立後“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增加的印花稅處理
1.2.3企業接受實物投資的涉稅處理
1.2.4企業接受房屋、土地使用權投資的涉稅處理
1.2.5企業接受房屋投資後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處理
1.2.6企業接受個人股東實物出資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1.3企業投資的涉稅業務
1.3.1企業以貨物投資的涉稅處理
1.3.2企業以房屋、土地使用權投資的涉稅處理
1.3.3企業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在總分機構之間轉移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1.4企業利潤分配涉稅業務
1.4.1企業分配利潤時的涉稅處理
1.4.2企業分配利潤時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1.4.3企業將資金借給個人使用的涉稅處理
1.5企業註銷清算涉稅業務
1.5.1企業註銷清算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1.5.2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1.5.3企業註銷清算期間的確定
1.5.4企業清算中處置房屋的增值稅計算
1.5.5企業清算中處置設備(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增值稅計算
1.5.6企業所得稅清算所得的計算
1.5.7企業所得稅清算所得與以往虧損的處理
1.5.8企業清算所得的分配
第2章 建築企業取得收入的增值稅處理業務
2.1建築業總稅目及基本業務
2.1.1“建築服務”增值稅稅目的基本規定
2.1.2“建築服務”稅目增值稅稅率的確定
2.1.3建築企業提供“建築服務”銷售額的確定
2.1.4建築企業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定
2.1.5建築企業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申報納稅地點的確定
2.1.6建築企業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的增值稅處理
2.1.7建築企業總公司(總機構)與分公司(包括項目部等分支機構)增值稅業務處理
2.1.8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的前提條件(認證)
2.2建築業增值稅計稅方法
2.2.1“建築服務”稅目一般計稅方法計稅處理
2.2.2建築業簡易計稅方法的計稅處理
2.2.3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
2.2.4對於會計制度確認收入或利得的時點與增值稅制度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不一致的處理
2.2.5建築企業提供建築服務取得預收款的增值稅處理
2.2.6建築企業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的增值稅處理
2.2.7建築企業為甲供工程提供建築服務的增值稅處理
2.2.8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築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且建設單位自行採購材料的增值稅處理
2.2.9建築企業授權集團內其他納稅人為發包方提供建築服務的增值稅處理
2.2.10建築工程採取分包的增值稅處理
2.3建築業稅目各子目的增值稅業務
2.3.1“工程服務”稅目的增值稅處理
2.3.2“安裝服務”稅目的增值稅處理
2.3.3“修繕服務”稅目的增值稅處理
2.3.4“裝飾服務”稅目的增值稅處理
2.3.5“其他建築服務”稅目的增值稅處理
2.4建築企業其他稅目的增值稅業務
2.4.1建築企業銷售建築材料的增值稅處理
2.4.2建築企業出租設備的增值稅處理
2.4.3建築企業出租房屋的增值稅處理
2.4.4建築企業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房屋的增值稅處理
2.5其他各類涉及建築業的增值稅業務
2.5.1混合銷售業務的增值稅處理
2.5.2兼營業務的增值稅處理
2.5.3建築企業取得增值稅計稅價格(銷售額)明顯偏低的處理
2.5.4建築企業視同銷售行為的增值稅處理
2.5.5建築企業取得進項稅額可抵扣與不得抵扣的情形及處理
第3章 建築企業取得收入的企業所得稅處理業務
3.1建築企業所得稅收入的確認
3.1.1建築企業收入核算(確認)簡述
3.1.2建築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征管
3.1.3企業提供建築服務企業所得稅收入及成本確認原則
3.1.4建設工程當年完工企業所得稅收入的確認
3.1.5建設工程當年完工企業無法及時收到款項的涉稅處理
3.1.6建設工程跨年度完工企業所得稅收入的確認
3.1.7建設工程含分包業務的跨年度完工企業所得稅收入的確認
3.1.8建築企業跨年度項目在年底確認收入的涉稅處理
3.1.9建築企業按預收賬款確認收入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3.1.10建築企業按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確認收入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3.1.1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勞務的企業所得稅收入的確認
3.1.12視同銷售建築服務的處理
3.1.13建築企業取得非貨幣資產的涉稅處理
3.2其他業務收入的確認
3.2.1企業設備租賃取得收入的涉稅處理
3.2.2企業房屋租賃取得收入的涉稅處理
3.2.3企業銷售材料取得收入的涉稅處理
3.3營業外收入的確認
3.3.1企業發生資產盤盈、盤虧的涉稅處理
3.3.2企業處置設備等固定資產取得收入的處理
3.3.3企業取得政府補助的處理
3.3.4企業取得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涉稅處理
3.3.5企業政策性搬遷取得補償的涉稅處理
3.3.6企業收取或支付違約金的涉稅處理
第4章 建築企業各項施工成本支出業務
4.1原材料等涉稅業務
4.1.1企業購買建築材料簽訂契約的印花稅處理
4.1.2企業購進建築材料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4.1.3企業購進的原材料已入庫,但尚未收到增值稅扣稅憑證且未付款的涉稅處理
4.1.4小規模納稅人外購存貨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4.1.5企業委託加工取得建築材料的印花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4.1.6投資者投入建築材料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4.1.7企業債務重組取得存貨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4.1.8企業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存貨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4.1.9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的處理
4.1.10企業發生原材料損失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4.1.11企業自製材料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4.1.12盤盈、盤虧原材料的處理
4.1.13企業發出(耗用)原材料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4.2機械設備及使用費涉稅業務
4.2.1企業簽訂購買設備契約的印花稅處理
4.2.2企業外購不需要安裝的施工機械設備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4.2.3企業外購需要安裝的機械設備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4.2.4企業自行建造非標設備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4.2.5企業使用自有施工機械設備的會計、企業所得稅處理
4.2.6企業租賃施工機械設備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4.2.7企業簽訂租賃(經營性)契約的印花稅處理
4.2.8企業融資租入的施工機械設備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4.2.9企業機械設備折舊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4.2.10企業轉讓使用過的機械設備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4.2.11企業機械設備報廢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4.3其他工程施工成本涉稅業務
4.3.1企業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的處理
4.3.2企業周轉材料使用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4.3.3企業自建的臨時設施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4.3.4使用臨時設施的房產稅繳納
4.3.5預提(暫估)施工成本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第5章 建築企業職工薪酬及人工費用涉稅業務
5.1工資薪金涉稅業務
5.1.1企業所得稅中的“合理工資薪金”及“工資薪金總額”的概念
5.1.2企業支付員工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5.1.3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預扣處理
5.1.4企業支付員工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計算
5.1.5企業集團委派人員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的申報繳納
5.1.6企業支付臨時勞務用工費用的涉稅處理
5.2人工費用涉稅業務
5.2.1企業自行招聘(施工)人員費用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5.2.2企業支付勞務用工費用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5.2.3企業以勞務分包方式支付人工費用(勞務費用)的涉稅處理
5.2.4建築企業在異地承擔項目“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的處理
5.3福利費支出涉稅業務
5.3.1企業“職工福利費”支出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5.3.2企業用實物支付“職工福利費”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5.3.3企業內部食堂支出費用的處理
5.3.4企業“福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的範圍
5.3.5企業發放福利性補貼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處理
5.3.6企業發放防暑降溫費(防寒費)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處理
5.3.7企業支付(報銷)員工旅遊費用的涉稅處理
5.3.8企業員工報銷醫療費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處理
5.3.9企業支出誤餐補貼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處理
5.3.10視同工資薪金的誤餐補貼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5.3.11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支出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處理
5.4各類社保支出涉稅業務
5.4.1“五險一金”支出的涉稅處理
5.4.2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或者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處理
5.4.3個人從中國境內兩處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且自行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的個人所得稅扣除處理
5.4.4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等支出的涉稅處理
5.4.5企業為員工辦理免稅之外的各項保險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時點
5.4.6企業為員工辦理的補充養老保險、商業健康保險退保後的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5.4.7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繳費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5.4.8個人領取年金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5.4.9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第6章 建築企業各項管理支出(間接費用)涉稅業務
6.1各項管理費用(間接費用)支出涉稅業務
6.1.1企業核算的管理費用包括的內容
6.1.2企業統一著裝費用支出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6.1.3企業直接發放服裝補貼的涉稅處理
6.1.4企業“勞保用品”支出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6.1.5企業“勞保用品”支出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6.1.6私車公用業務的涉稅處理
6.1.7企業員工收取“私車公用”租賃費的涉稅處理
6.1.8企業支付員工通訊費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處理
6.1.9員工使用企業通訊工具產生費用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6.1.10企業支付員工差旅費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6.1.11企業低值易耗品、包裝物使用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6.1.12企業日常各項費用支出專用發票與普通發票選擇
6.1.13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
6.2職工教育經費支出涉稅業務
6.2.1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支出的範圍
6.2.2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支出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6.2.3企業支付職工教育經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
6.3工會經費支出涉稅業務
6.3.1工會經費的來源渠道
6.3.2工會會員享受工會給予各種優惠待遇和獎勵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6.3.3工會經費支出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6.3.4工會經費支出入賬憑證規定
6.4黨團組織活動經費支出涉稅業務
6.4.1企業黨組織開展活動開支的範圍及標準
6.4.2企業黨組織活動經費使用及不足的處理
6.4.3非公有制企業黨團組織活動經費的計算依據及標準
6.4.4非公有制企業黨團組織活動經費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6.5業務招待費支出涉稅業務
6.5.1企業業務招待費支出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6.5.2企業業務招待費中禮品支出(單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6.5.3企業業務招待費支出(個人)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處理
6.5.4企業各種活動中的禮品支出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6.5.5企業購買禮品卡支出的涉稅處理
6.5.6企業購買購物卡支出記入相關費用科目的時點
6.6廣告宣傳費支出涉稅業務
6.6.1企業廣告契約的印花稅處理
6.6.2企業廣告宣傳物品(禮品)支出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6.6.3企業廣告宣傳物品(禮品)支出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6.7財務(借款)費用涉稅業務
6.7.1銀行借款契約的印花稅處理
6.7.2建築企業借款墊資利息支出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6.7.3建築企業借款利息支出的稅前扣除標準
6.7.4企業向個人借款支付利息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6.7.5企業向外出藉資金取得利息收入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6.7.6企業支付金融機構利息取得增值稅發票的處理
6.7.7企業投資者投資未到位而發生的利息支出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6.7.8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6.8公益捐贈涉稅業務
6.8.1企業對外公益性捐贈的原則
6.8.2企業對外公益性捐贈的類型
6.8.3企業對外公益性捐贈的渠道
6.8.4負責接受捐贈事宜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資格認定
6.8.5公益性社會團體的條件
6.8.6企業對外公益性捐贈的範圍
6.8.7企業對外公益性捐贈的財務處理
6.8.8企業對外公益性捐贈支出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6.8.9公益性捐贈支出政策變化後企業以前年度的公益性捐贈支出的處理
6.8.10企業對外公益性捐贈支出的票據
6.8.11企業將購買的貨物對外公益性捐贈的增值稅處理
6.8.12企業對外公益性捐贈的特定事項處理
6.8.13企業對外公益性捐贈的印花稅處理
第7章 建築企業固定資產購置及租賃涉稅業務
7.1固定資產(房屋)涉稅業務
7.1.1企業購置房屋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7.1.2企業購置房屋涉及的其他稅種處理
7.1.3企業購置的毛坯房屋初次裝修費用的涉稅處理
7.1.4企業自有房屋後續裝修費用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7.1.5企業自有房屋後續大修更換設備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7.1.6企業自有房屋後續大修更換設備的房產稅計稅原值處理
7.2企業處置房屋的涉稅處理
7.2.1企業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房屋的增值稅處理
7.2.2企業轉讓2016年5月1日以後自建房屋的增值稅處理
7.2.3企業轉讓舊房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7.2.4企業轉讓不動產無法提供取得時發票的處理
7.2.5企業轉讓舊房簽訂契約的印花稅處理
7.2.6企業處置(轉讓)房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截止時間的確定
7.3企業出租、承租房屋的涉稅業務
7.3.1企業出租房屋收取租金的增值稅處理
7.3.2企業出租房屋收取租金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7.3.3企業出租房屋涉及的其他稅種的處理
7.3.4企業出租房屋的折舊處理
7.3.5企業承租房屋支付房屋租賃費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處理
7.3.6企業支付房屋租金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7.3.7企業對租入房屋的裝修費支出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7.3.8企業向個人(自然人)租賃房屋的涉稅處理
7.3.9企業承租(出租)的房屋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的確定
7.4其他各項資產租賃涉稅業務
7.4.1設備(包括運輸工具)租賃契約的印花稅計算
7.4.2企業租用運輸工具支付租賃費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7.4.3企業出租機械設備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
7.4.4企業租入固定資產、不動產用於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等的進項稅額處理
第8章 建築企業增值稅發票開具及抵扣等涉稅業務
8.1委託稅務機關開具增值稅發票
8.1.1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需要提供的資料
8.1.2納稅人銷售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代開增值稅發票業務需要提供的資料
8.1.3個人出租不動產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前提條件
8.2納稅人自開增值稅發票
8.2.1建築業納稅人開票選擇的商品編碼
8.2.2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增值稅發票未按規定選擇正確編碼的處理
8.2.3建築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要點
8.2.4建築企業授權第三方施工企業開票的處理
8.2.5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行業)
8.2.6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的開具規定
8.2.7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增值稅發票的開具
8.3發票開具中的各項相關業務
8.3.1開具(或取得)符合規定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要點
8.3.2建築企業購買工程材料時發票編碼的注意事項
8.3.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增值稅發票的處理
8.3.4稅務機關代開紅字專用發票的處理
8.3.5納稅人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處理
8.3.6走逃(失聯)企業存續經營期間開具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的情形
8.3.7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異常憑證的處理
8.3.8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
8.3.9企業銷售或購買單用途卡增值稅發票開具處理
8.3.10企業銷售或購買多用途卡開具或接受增值稅發票的處理
8.3.11企業提供勞務派遣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增值稅發票開具處理
8.3.12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的增值稅發票開具處理
8.3.13建築企業提供勞務分包服務的增值稅發票開具處理
8.3.14建築企業出租施工設備時配備操作人員的增值稅發票開具處理
8.4違反發票開具規定的相關處罰
8.4.1利用他人虛開發票偷稅的處理
8.4.2從第三方等取得發票偷稅的處理
8.4.3利用他人虛開或從第三方等取得發票未申報抵扣稅款的處理
8.4.4利用虛開的專用發票進行偷稅等構成犯罪的處理
8.4.5增值稅發票票面信息不符的處理
8.4.6納稅人從銷貨地以外的地區取得專用發票的處理
8.4.7購貨方明知發票有問題仍接受並使用的處理
8.4.8購貨方與銷售方存在真實交易的處理
8.4.9能夠重新從銷售方取得合法有效票據的處理
8.4.10進項稅款得到抵扣前知道發票是銷售方以非法手段獲得的處理
8.4.11非法票據作為財務報銷憑證及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處理
8.4.12取得虛開的增值稅發票及其他各項票據,且能夠重新從銷售方(對方)取得合法、有效發票(票據)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8.4.13無法重新從銷售方(對方)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稅發票及其他各項票據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8.4.14利用(取得)他人(第三方)虛開的發票,且能夠重新從銷售方取得合法、有效專用發票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8.4.15利用(取得)他人(第三方)虛開發票,且無法重新從銷售方取得合法、有效專用發票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8.4.16相應支出不得在發生年度稅前扣除的憑證的情形
8.4.17企業以前年度應當取得而未取得發票等在以後年度取得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