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1945年12月28日發出,毛澤東起草。1960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毛澤東選集》第四卷。2011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二十二冊。指示明確指出,黨現時在東北的任務,是在遠離國民黨占領中心的東滿、北滿和西滿的城市和廣大鄉村,建立鞏固的軍事政治的根據地,而且必須在一年內完成初步的可靠的創建工作。為此提出七點意見,即:要艱苦奮鬥;要在距離國民黨占領中心較遠的城市和廣大鄉村建立鞏固根據地的地區;在確定建立鞏固根據地的地區和部署力量之後,在我軍數量上已有廣大發展之後,重點開展民眾工作;幹部中的不正確思想必須掃除乾淨;將軍隊劃為野戰軍和地方軍,將正規軍隊的相當部分分散到各軍分區去開展地方工作;一切部隊和機關要在戰鬥和工作之暇從事生產;爭取工人和知識分子。《指示》要求東北黨組織將民眾工作作為工作重心,通過發動人民開展清算漢奸鬥爭、減租和增加工資運動、生產運動,給人民以看得見的物質利益,並在鬥爭中組織各種民眾團體,建立黨的核心,建立民眾的武裝和人民的政權把民眾鬥爭從經濟鬥爭迅速提高到政治鬥爭和參加根據地建設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