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縣鹽務管理局

建湖縣鹽務管理局為縣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正科級建制,負責全縣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隸屬於鹽城市鹽務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湖縣鹽務管理局
  • 性質:縣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
  • 級別:正科級建制
  • 隸屬於鹽城市鹽務管理局
單位簡介,歷史沿革,機構職責,組織機構,職能科室,直屬配送站,領導班子,

單位簡介

江蘇省蘇鹽連鎖有限公司建湖分公司前身是建湖縣鹽業公司,負責全縣鹽業市場管理及食鹽、小工業用鹽、農、漁、牧業用鹽的供應工作,現為江蘇省蘇鹽連鎖有限公司的二級分公司,隸屬於江蘇省蘇鹽連鎖有限公司鹽城分公司。局司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歷史沿革

1983年10月,江蘇省鹽業公司建湖批發部成立(從建湖縣蔬菜公司分離);
1984年12月,更名為江蘇省鹽業公司建湖支公司,1993年4月增掛建湖縣鹽務管理局牌子,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隸屬於江蘇省鹽業公司鹽城分公司、鹽城市鹽務管理局,行使鹽品專營、鹽業行政執法與鹽政管理職能;
2000年11月,企業改制更名為江蘇省鹽業集團鹽城有限公司建湖分公司;
2008年11月,更名為江蘇省蘇鹽連鎖有限公司建湖分公司;

機構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編制和管理全縣鹽業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
3、組織落實上級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銷售等計畫指標;
4、履行政府授予的鹽業行政執法權,加強對鹽產品市場的法律監督;
5、查處本縣行政區域內私運、私銷、私購鹽產品等鹽業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對鹽業市場進行管理,辦理行政複議;
6、對全縣鹽產品實行專營,核發、管理鹽業許可證;
7、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職能科室

內設辦公室、鹽政科、財務科、市場行銷科4個職能科室。

直屬配送站

設立建北碘鹽配送管理站,轄上岡、岡東、草堰口、岡西、寶塔、鐘莊、高作7個鎮;建南碘鹽配送管理站,轄建陽、蔣營、恆濟、顏單、沿河、蘆溝、慶豐7個鎮;城區碘鹽配送管理站(直銷連鎖店),轄近湖、開發區2個鎮區,實施自營直銷直達零售終端的經營配送體制。

領導班子

江志龍:建湖縣鹽務管理局局長、建湖縣鹽業公司經理,主持全面工作。
曹正華:鹽城市鹽務管理局鹽政執法支隊副支隊長兼建湖縣鹽務管理局副局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