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縣交通運輸局

建湖縣交通運輸局

建湖縣交通運輸局是建湖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

建湖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湖縣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建湖縣近湖街道安康路3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組織編制全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航道、港口和交通物流業等行業規劃,參與擬訂鐵路規劃。編制全縣城市客運發展、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參與城市客運有關設施的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重點和大中型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縣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負責全縣港口岸線、陸域、水域交通運輸的統一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承擔城市客運管理及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樞紐管理工作。擬訂有關交通物流業政策並監督實施。
(五)承擔全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內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救助打撈工作。負責船舶檢驗和船舶防污監督管理工作。
(六)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參與擬訂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投融資政策和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協調並參與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籌集,負責提出交通運輸專項資金安排意見,負責交通運輸預算資金的申請、撥付和監管。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七)擬訂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政策、規劃和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重大交通運輸科技項目攻關。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的建設與管理。指導並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環保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並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運輸。
(九)參與全縣地方鐵路規劃和建設,負責全縣地方鐵路征地拆遷和有關協調工作,協調鐵路運輸生產和運營管理。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
(十)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利用外資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水利局在水域執法方面的職責分工。縣交通運輸局承擔全縣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職責,負責全縣內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舶檢驗和船舶防污監督管理工作。縣水利局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和協調水事矛盾糾紛。
2.與縣農業農村局在漁船檢驗方面的職責分工。縣交通運輸局做好漁船檢驗相關銜接工作。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綜合文稿、新聞宣傳、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扶貧項目、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黨建、黨風廉政、作風行風督查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和隊伍建設;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和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人才、職稱、職業資格和技能鑑定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政策研究;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政策和規範性檔案;牽頭組織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文明創建、意識形態及信用管理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工作;參與擬訂交通運輸發展的資金籌集政策;提出有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組織編報部門預決算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資金的申請、撥付、監管及會計核算工作;指導並監督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的規費征管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提出有關審計政策建議;組織機關及直屬單位內部審計並完善內部控制機制;牽頭組織和配合直屬單位負責人離任審計。
(三)安全監督科(應急管理科、交通戰備辦公室)。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運輸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負責公路、水路運輸安全生產綜合監督工作;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工作,監督局屬單位安全監管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承擔公路、水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防交通戰備動員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法制宣傳教育和社會治理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全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執法監督和執法隊伍建設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政許可工作,並限時辦結;組織實施縣級交通運輸行政許可統一受理、統一審批、統一送達工作;負責指導全縣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工作。
(五)建設管理科(綜合計畫科)。擬訂交通工程建設質量發展目標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並指導交通建設市場監管,監督管理交通運輸行業和產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參與全縣地方鐵路規劃和建設,負責地方鐵路征地拆遷和有關協調工作;負責運輸站場(樞紐)、港口的規劃和建設管理;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建設工程實施階段程式管理;組織和指導交通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定額造價、試驗檢測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建設市場主體的資質資格管理;組織優質工程質量審查;承擔交通建設市場主體的信用管理工作;依法處理交通建設過程中利益關係人的投訴。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公路、水路、鐵路發展規劃;組織編制鐵路、民用機場、農村公路、基礎設施維護、行業管理年度投資計畫;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前期工作協調和管理、概預算管理;承擔交通運輸利用外資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編制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創新技術引進開發和科技成果管理;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的建設與管理;指導並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節能減排、生態環保工作。
(六)運輸管理科。負責全縣道路、水路運輸發展和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客運管理工作;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及交通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的擬訂和監督實施;承擔機動車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承擔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等城市客運管理工作;協調綜合運輸服務工作,承擔道路、水路運輸信用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沈中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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