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縣建設局

建設局是主管全縣建設行政管理的政府職能部門,履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職責,近年來在城市建設、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為了進一步轉變機關職能,規範行政行為,建設“陽光工程”,塑造“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文明”的政府部門形象,全面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深化我局政風行風建設,現將主要職責、服務承諾公示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水縣建設局
  • 主要工作:主管全縣建設行政管理
  • 部門形象:“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文明
  • 引用:建水縣建設局機構職能
管理區域,主要職責,

管理區域

建水縣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有關建設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抗震恢復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住房制度改革、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風景名勝園林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進行行業管理;編制縣級城鎮建設的項目投資計畫,管理使用縣級城鎮建設資金。
(二)負責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城市景觀、城市測量和城市雕塑工作;指導全縣城鄉規劃的實施管理;負責城市規劃的審查報批;管理城市建設檔案;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指導全縣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三)負責全縣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地方行業標準的發布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建築等產品質量的認證工作;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築標準定額的實施;負責制定建設項目評價方法、經濟參數、投資估算指標、概算定額、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建設預算定額等計價依據;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建設工程造價工作;管理審核認定工程造價諮詢機構及執(從)業人員的資質資格;負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概算、招標標底、承包契約價工程結算等的審查;對造價糾紛進行行政調解和技術鑑定。
(四)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建築活動;依法規範和統一管理全縣建築市場,對工程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建築裝飾裝修企業資質實施管理;負責建築市場準入,對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督及工程質量監督、檢測和施工安全實施監督管理;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我縣建築企業參與國際間建設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五)管理全縣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指導和規範工程勘察設計市場,負責管理全縣工程勘察設計市場準入;負責全縣工程建設標準的編制、審查和推廣套用工作;參與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的管理,對重點建設工程實施階段的有關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參與縣域建設項目的選址;組織限額以上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及施工圖設計審查;負責勘察設計行業註冊師等執業資格的管理。
(六)指導全縣城市和村鎮建設管理,指導管理全縣城市供水、燃氣動力、公共客運、市政設計、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指導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保護和開發利用;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城建監察和城市垃圾、污水處理工作;指導全縣村鎮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城市的防洪排澇工作。
(七)負責建水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和保護管理工作;負責縣級以上歷史文化名村(鎮)、風景名勝區和世界自然文化遺產的報審和保護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住宅和房地產業管理;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負責房地產測繪工作;指導和規範房地產市場;主管全縣房屋產權產籍工作;指導全縣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九)制定建築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組織科研項目攻關和開發利用新技術;管理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導、幫助建築行業企事業單位開拓國內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十)管理全縣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及施工;審批建設場地抗震性能評價成果;組織編制和指導實施全縣抗震防災規劃;負責房屋抗震性能鑑定及抗震加固監督管理和抗震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參與震災經濟損失評估;指導和組織震後恢復重建工作。
(十一)負責建設行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和行業資格管理及勞動標準制定工作;負責制定、實施全縣建設系統人才培訓規劃;指導行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和勞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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