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明堂敕》是唐代李治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建明堂敕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治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建明堂敕
朕聞上元幽贊處崇高而不言,皇王提象,代神功而理物。是知五精降德,爰應帝者之尊;九室垂文,用紀配天之業。且合宮靈符,創宏規於上代;太室總章,標茂范於中葉。雖質文珠制,奢儉異時,然其立天中,作人極,布政施教,歸之一揆。朕嗣膺下武,丕承上烈,思所以答眷上靈,聿遵孝享,而法宮曠禮,明堂寢構。今國家四表無虞,人和歲稔,作范垂訓,今也其時。宜令所司與禮官學士等,考核故事,詳議得失,務依典禮,造立明堂。庶曠代闕文,獲申於茲日,因心展敬,永垂於後昆。其明堂制度,令諸曹尚書及左右丞侍郎、太常國子監秘書官、宏文館學士,同共詳議。
作者簡介
李治(628—683),字為善,唐朝第三位皇帝,即唐高宗。631年,他被封為晉王。太宗去世,李治即位,於650年改元永徽。即位之初,在李勣、長孫無忌、褚遂良的共同輔政下,他繼續執行太宗制定的各項制度,善於納諫,並愛民如子,每日都引刺史入閣,詢問百姓疾苦;訓令崇儉,所以永徽年間,邊陲安定,百姓富裕,有貞觀之遺風,史稱“永徽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