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農業農村局

建德市農業農村局

建德市農業農村局是建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建德市委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接受市委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市委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統籌協調鄉村振興戰略的有關工作,提出政策建議,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市委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設定市農辦秘書科,負責處理市農辦日常事務。

建德市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杭州市委和市委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德市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東路124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主要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杭州市有關“三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組織擬訂“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並監督實施。起草有關“三農”工作的政策規定。負責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金融保險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市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組織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參與全市農村人居環境提升相關工作。參與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國有農場改革後續管理工作。
(四)負責高效生態農業產業體系建設。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家樂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指導農產品行銷管理工作和農業國際國內展示展銷活動。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場修復振興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機械、農藥使用和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農家樂安全管理工作,指導休閒觀光農業安全管理工作,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落實農業農村領域生態環境保護要求,配合做好農業生態環境污染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指導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
(七)負責農業資源管理和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負責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參與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依法開展農業行政許可及其監督管理。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開展獸醫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市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監測動植物疫情病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市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技術推廣隊伍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農業野生植物保護工作。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組織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有關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參與有關農業對外援助項目。
(十四)擬訂扶貧開發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督促扶貧開發工作。完成上級扶貧機構交辦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銜接重點幫扶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全市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持續深化“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智慧監管體系和協同處置機制,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推動農業農村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縱深發展,最佳化農業農村政務服務體系,推動數位化轉型,實現“掌上辦事、掌上辦公”,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高支農政策效果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市交通運輸局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漁業船舶的登記和船員管理,負責漁業航標的管理和保護,負責漁船之間發生交通事故和漁船單方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市漁業船舶水上搜尋救助組織、協調和指導等工作。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漁船檢驗及檢驗監督管理,對漁船技術狀況不符合檢驗合格標準要求,影響漁船航行、安全、人身財產及防污染要求的行為進行監管。
3.與市城管局有關垃圾分類工作職責分工。市城管局負責主城區垃圾分類指導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主城區以外鄉鎮(街道)垃圾分類指導工作。
4.與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有關金融工作職責分工。市發改局負責指導和監管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負責指導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參與政府出資產業基金的管理和政策制定。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管理從事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和監管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業務。市商務局負責監督管理典當、融資租賃行業。市財政局負責管理財政應急調頭專項資金,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
5.與市商務局、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有關電子商務工作職責分工。市商務局作為全市電子商務工作牽頭部門,主要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電子商務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推動全市電子商務發展和套用;市農業農村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推進相關領域的電子商務套用。市經信局主要負責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推進電子商務相關軟體產業發展;市市場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主要負責網路商品生產經營行為的監管。
6.與市商務局、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有關職責分工。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負責全市賓館業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全市民宿業管理;市商務局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做好賓館、民宿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市農辦秘書科牌子)。承擔市委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承擔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市委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工作。負責鄉村振興實績考核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督查、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新聞宣傳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
(二)政策法規科。組織起草有關“三農”工作的政策規定,組織開展農業農村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承擔農業行政許可監督、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應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普法宣傳工作。承擔農業農村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具體工作。
(三)社會發展科。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承擔農業資源管理和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組織協調區縣協作工作。提出幫扶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項目建議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村工作指導員有關工作。承擔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聯鄉結村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參與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四)計畫財務科。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資金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提出農業保險政策建議,參與農村金融政策制定。承擔部門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績效評價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工作。參與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工作。
(五)產業信息科。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家樂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現代化評價,指導現代農業園區和產業強鎮建設。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指導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農業品牌建設、展示展銷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承擔農業統計、信息服務和推動農業農村數位化轉型有關工作。承擔組織協調種植業、畜牧業、飼料業、漁業、種業、農機的發展政策、規劃、結構布局。牽頭重大動、植物病害的防控。
(六)合作經濟科。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業農村改革試驗區有關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和財務管理,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承擔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起草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關政策。
(七)質量和安全監管科。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追溯、風險監測等相關工作。指導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劃定工作。牽頭指導協調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八)人事科教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承擔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相關工作。指導國有農場改革後續有關工作。
(九)農田建設管理科(掛項目管理科牌子)。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市農業農村局行政編制1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農藝師1名;股級領導職數11名,其中正股級9名,副股級2名。

主要領導

局長:邱劍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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