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是主管全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德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 內設機構:7個
- 職責:全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 行政編制:22名
職責調整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信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經濟運行科
(三)投資規劃科(掛行政許可科牌子)
(四)資源能源科
(五)企業管理科
(六)行業發展科
(七)信息化科(掛高新產業科牌子)
人員編制
市經信局行政編制2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中層領導職數8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礦井關閉監管的職責分工。市經信局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山工業發展規劃、不符合產業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礦井的關閉及關閉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市環保局負責對破壞生態環境、污染嚴重、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礦井的關閉及關閉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礦井的關閉及關閉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對無採礦許可證和超層越界開採、資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和礦業權設定方案等礦井的關閉工作及關閉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市發改局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區總體規劃等礦井的關閉及關閉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環保局、市安全監管局等部門要將相關礦井關閉與監督情況及時抄送市國土資源局。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會同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環保局、市安全監管局等相關部門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全市廢棄礦井的治理工作。各部門要按照上述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能,強化監管措施,加強協調配合,做好落實工作。
(二)市發改局(市糧食局、市物價局)所屬的市新型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劃歸市經信局管理。
(三)市發改局(市糧食局、市物價局)所屬的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劃歸市經信局管理。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另行制定。
領導班子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駱志春,協助黨委書記聯繫黨務、群團、政法、綜治、老幹部等工作,負責投資規劃、技術改造、工業項目準入審查、城鄉統籌產業發展、工業平台開發建設和管理、節能降耗、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能源管理、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能源監察執法工作。分管投資規劃(行政許可)科、資源能源科,聯繫審批服務中心經信視窗、市能源監察中心、市三電辦公室。
黨委委員、副局長,黃志良,負責工業行業綜合管理、行業整頓、行業監管、產業提升、產業損害預警、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產業集群和塊狀經濟轉型升級、落後產能淘汰、品牌創建、市場拓展、市場經濟秩序整頓與規範等工作。分管行業發展科,聯繫市散裝水泥辦公室。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陳永平,負責紀檢(監察)、組織、宣傳、統戰、老幹部及工青婦等黨群工作以及人事、財務、安全保衛等局機關內部管理,政務督查、依法行政、企業減負、提議案辦理、信訪維穩、綜合治理、創衛、計畫生育、聯村幫扶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聯繫局機關離退休黨支部。
副局長,葉鵑,負責工業經濟運行、銀企合作、工業經濟政策法規、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誠信企業建設、特色工業基地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工業經濟對外宣傳、技術進步、信息化重大項目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高新技術產業、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新產品和技術創新等工作。分管經濟運行科、信息化(高新產業)科。
副局長 方向,負責工業企業長效服務和安全生產、企業管理制度創新、重點骨幹企業培育、招商引資、工程類技術職稱人員評定、企業經營人才培訓等工作。分管企業管理科,聯繫市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
調研員 李書弟,協助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駱志春,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陳永平工作。
調研員 何茂廣,協助黨委委員、副局長黃志良工作。
直屬單位
1.貫徹國家和省有關牆材革新的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浙江省發展新型牆體材料條例》的具體實施。
2.組織編制本地區新材發展推廣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確保新牆材推廣套用落到實處。
3.協助牆改領導小組做好有關部門間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按照各自職責,保證牆改規範有序進行。
4.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生產項目、套用試點或者示範工程以及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究開發與推廣使用。
5.負責牆體材料生產、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加強對新型牆體材料研究開發、生產、推廣使用的指導和宣傳。
6.負責做好信息交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工作,受理、處理有關舉報或者投訴。
7.負責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8.負責組織牆材革新工作總結、表彰獎勱、統計報表、調查研究、宣傳發動和目標責任管理等工作。
9.負責對各縣新牆辦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督促等工作。
10.負責上級新牆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發展散裝水泥的法規、政策,負責省政府第151號令《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辦法》具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編制散裝水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按規定徵收、管理和使用散裝水泥專項資金。
4、負責散裝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傳教育、職工培訓、統計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使用。
5、協調解決發展散裝水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6、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預拌混凝土的推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