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相當於副科(局)級的事業單位;受市政府委託管理市級機關行政事務、後勤服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的後勤工作
- 聯繫:副科級事業單位
- 地址:新安江新安東路7號旅遊局5樓
工作職責
信息公開指南
主動公開
申請公開
救濟方式及程式
申請人信息 | 公 民 | 姓 名 | 工作單位 | ||
證件名稱 | 證件號碼 | ||||
通信地址 | 郵政編碼 | ||||
聯繫電話 | |||||
電子信箱 | |||||
法人 / 其它組織 | 名 稱 | 組織機構代碼 | |||
營業執照信息 | |||||
法人代表 | 聯繫人姓名 | ||||
聯繫人電話 | |||||
聯繫人電子信箱 | |||||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 |||||
申 請 時 間 | |||||
所需信息情況 | 所需信息的內容描述 | ||||
選 填 部 分 | |||||
所需信息的索取號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是否申請減免費用 □ 申請。 (請提供相關證明) □ 不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選) □ 紙面 □ 電子郵件 □ 光碟 □ 磁碟 | 獲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選) □ 郵寄 □ 快遞 □ 電子郵件 □ 傳真 □ 自行領取/當場閱讀、抄錄 | |||
□ 若本機關無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 |
領導班子
姓名 | 職務 | 分管工作 | 聯絡電話 |
黃宣人 | 黨委書記、 局長 | 主持黨政全面工作,分管組織、人事、勞資、文秘、接待、財務、退管工作,兼管辦公室、接待科、財務科。 | |
王平 |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副局長 | 協助書記、局長分管黨務、紀檢監察、宣傳教育、文化體育、計畫生育、信訪接待、工青婦、基建維修、安全保衛、愛國衛生、綜合治理、消防、綠化、聯村及所屬企事業單位工作,兼管房產基建科、保衛科。 |
內設機構
室 | 姓名 | 職務 | 職能 | 聯絡電話 |
辦公室 | 陳麗華 | 辦公室主任 | 1、 負責草擬、列印、傳送本局檔案資料,做好檔案登記、呈批、傳閱、催辦、歸檔和立卷工作。 2、 負責做好本單位召開的各類會議的會前準備,會議記錄以及重要會議紀要的整理,及時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反饋工作,當好領導參謀。 3、 負責本單位印章、介紹信的保管,嚴格按規定使用。 4、 負責本單位內部事務的組織協調,車輛調度以及物資的採購、調運和分配工作,做好大院內的開水供應工作。 5、 負責做好本局工作人員及所屬單位的勞動工資,人事管理和年報統計工作。 6、 做好本單位的來訪接待,協助局領導處理好民眾來信來訪和市長公開電話的督辦工作。 7、 做好本單位文化、教育、文體娛樂等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8、 協助抓好本系統計畫生育、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9、 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 |
房產基建科 | 許東躍 | 科長 | 1、 負責搞好機關大院的整體布局,做好新建、改建項目的報批工作,組織施工、抓好質量、蒐集有關工程技術檔案,及時送局檔案室歸案。 2、 做好辦公大樓,機關宿舍樓及其它設施的維修管理和調配工作,做好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 3、 配合居委會搞好機關生活區的衛生、治安工作。 4、 負責機關水、電、路及鍋爐等設施的安裝和維修,按期抄報水電計量,及時有效地做好住戶水電費的收繳工作。 5、 按照市機關有關檔案規定和領導的意見,具體做好市機關新舊房屋的分配工作。 6、 做好維修材料的採購、登記、入庫、保管、及供應工作,嚴格管理制度,儘量節約開支,避免浪費。 7、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
接待科 | 俞燕敏 | 科長 | 1、 負責市四套班子直接召開的大中型會議的會務工作。 2、 按檔案規定要求,安排好市四套班子及有關部門下達的接待任務。 3、 根據接待的範圍和原則,科學地安排好來賓的食宿、遊覽及參觀等有關事項。 4、 做好接待帳目的結算、統計和日報、月報、年報工作。 5、 及進蒐集整理重要賓客來建德的活動情況,搞好接待方面的統計及接待資料的歸檔工作。 6、 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保衛科 | 方暉 | 科長 | 1、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治安保衛工作法律、法規,負責開展法制教育和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教育。 2、 牽頭抓好本系統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實好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各項具體措施。 3、 維護好機關大院的治安、交通秩序、協助信訪局做好集體上訪民眾的疏導和勸阻工作。 4、 抓好機關門衛的教育管理,不斷提高保衛人員的自身素質,切實履行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工作。 5、 負責機關大院重大節日和重要會議的布置工作。 6、 負責搞好機關大院的衛生、綠化和健康教育工作。 7、 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機關大院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查處治安案件,參與公安機關統一組織的治安聯防活動。 8、 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 |
財務科 | 陳美秀 | 副科長 | 1、 負責本單位及大院內其他有關單位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監督,按照財務制度辦事。 2、 負責財務核算,提供財務信息,當家理財,當好領導參謀。 3、 負責市委、市府等有關部門召開的大中型會議的預算編制,及時審核,結算會議經費。 4、 及時做好各項應收支款項的收支工作,直接做好有關單位的水、電費及房租的收繳工作,檢查督促住戶水、電費的收繳工作。 5、 按規定及時編報各種財務報表以及工作需提供的有關數據。 6、 對本部門所屬單位的財會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促使會計工作達標上等級。 7、 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