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民政府上報備案的規範性檔案《建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建德市大慈岩風景名勝區新葉區域保護管理辦法〉的通知》(建政[2009]6號)已收悉。經審查,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等有關規定,予以備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德市大慈岩風景名勝區新葉區域保護管理辦法
- 法規分類:區縣規範
- 頒布日期: 2009-10-13
- 實施日期:2009-10-13
基本信息,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
基本信息
名 稱:建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建德市大慈岩風景名勝區新葉區域保護管理辦法》的通知 |
時 效 性:有效 |
頒布單位: |
正文:建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上報備案的規範性檔案《建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建德市大慈岩風景名勝區新葉區域保護管理辦法〉的通知》(建政[2009]6號)已收悉。經審查,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等有關規定,予以備案。 特此答覆。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二OO九年十月三十日 |
第一條
為加強對新葉區域的管理,更好地保護、利用、開發人文和自然資源,根據國務院《風景名勝區條例》、《浙江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富春江――新安江――千島湖”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新安江瀧區分區規劃》和《建德新葉省級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以下簡稱《保護規劃》)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新葉區域範圍為檀新公路兩側第一山脊線內,包括新葉、汪山、李村、上吳方等村莊、山坡、田野,總面積624公頃。
第三條
大慈岩鎮負責新葉區域的具體保護和管理工作。市建設、風景、文物、國土、農業、林業、環保、電力等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做好區域的保護、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
堅持科學規劃、統一管理、嚴格保護、永續利用的原則,實現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統一。
第五條
保護內容為區域內人文和自然資源的完整性。根據新葉區域景源分布特點,以及《保護規劃》的保護分區要求,將大慈岩風景名勝區新葉區域劃分為核心保護區、外圍控制區和傳統農耕風貌保護區。
1.核心保護區:即由新蘭公路、檀儒公路和兩條內溪所包圍的新葉古建築集中區域,面積約11公頃。
該區內的所有建築應嚴格按照文物古蹟和歷史文化保護區的要求保護新葉古村的完整性。
2.外圍控制區:東、南至環村公路,西至檀儒公路以西100米之內(玉華山山腳),北至新蘭公路以北200米(道峰山山腳),以及環村公路以東現狀外宅少量居住用地,新蘭公路以北檀儒公路兩側至山腳的用地,總面積30.36公頃。
該區內各種修建性活動應根據《保護規劃》的要求實施。
核心保護區和外圍控制區的具體保護管理規定另行制定。
3.傳統農耕風貌保護區:檀新公路檀村至新葉公路沿線兩側視線所及範圍,總面積582.64公頃。
(1)保護鄉村田園整體風貌的完整性,不得隨意改變土地使用性質,不得在田園內亂搭亂建,或常年拋荒,鼓勵農民春季多種油菜,夏季多栽荷花等富有當地特色的農作物。
(2)保護區內大慈岩後山、紅裙岩、玉華山、道峰山等山嶽景區的完整性,在景區範圍內不得開山採石、採礦、挖沙取土。
(3)保護區域範圍內山林植被應當按規劃要求進行撫育管理,不得砍伐。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建設工廠、墓地、垃圾堆場、危險物品倉庫等項目。
(5)保護有重要歷史價值的古建築及其環境,對上吳方、汪山、李村、下金劉、麻車崗、三石田等區內古建築由文物管理部門進行統一註冊登記保護,並分等級進行上報。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隨意拆除區內的古建築,享有其所有權的個人和單位有保護和修繕的義務。
(6)對區內村莊進行統一的規劃管理。由市建設部門協助大慈岩鎮政府編制各村的村莊規劃,並提供民居建設的圖紙,保證區內鄉土建築風貌的統一性,並對色彩、用材、高度等進行統一控制。
(7)區內交通道路建設、電力通訊架線、排污設施建設等,應該嚴格執行景區的保護要求,不得影響大慈岩、玉華山山嶽景觀、新葉省級歷史文化保護區景觀等。
1.核心保護區:即由新蘭公路、檀儒公路和兩條內溪所包圍的新葉古建築集中區域,面積約11公頃。
該區內的所有建築應嚴格按照文物古蹟和歷史文化保護區的要求保護新葉古村的完整性。
2.外圍控制區:東、南至環村公路,西至檀儒公路以西100米之內(玉華山山腳),北至新蘭公路以北200米(道峰山山腳),以及環村公路以東現狀外宅少量居住用地,新蘭公路以北檀儒公路兩側至山腳的用地,總面積30.36公頃。
該區內各種修建性活動應根據《保護規劃》的要求實施。
核心保護區和外圍控制區的具體保護管理規定另行制定。
3.傳統農耕風貌保護區:檀新公路檀村至新葉公路沿線兩側視線所及範圍,總面積582.64公頃。
(1)保護鄉村田園整體風貌的完整性,不得隨意改變土地使用性質,不得在田園內亂搭亂建,或常年拋荒,鼓勵農民春季多種油菜,夏季多栽荷花等富有當地特色的農作物。
(2)保護區內大慈岩後山、紅裙岩、玉華山、道峰山等山嶽景區的完整性,在景區範圍內不得開山採石、採礦、挖沙取土。
(3)保護區域範圍內山林植被應當按規劃要求進行撫育管理,不得砍伐。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建設工廠、墓地、垃圾堆場、危險物品倉庫等項目。
(5)保護有重要歷史價值的古建築及其環境,對上吳方、汪山、李村、下金劉、麻車崗、三石田等區內古建築由文物管理部門進行統一註冊登記保護,並分等級進行上報。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隨意拆除區內的古建築,享有其所有權的個人和單位有保護和修繕的義務。
(6)對區內村莊進行統一的規劃管理。由市建設部門協助大慈岩鎮政府編制各村的村莊規劃,並提供民居建設的圖紙,保證區內鄉土建築風貌的統一性,並對色彩、用材、高度等進行統一控制。
(7)區內交通道路建設、電力通訊架線、排污設施建設等,應該嚴格執行景區的保護要求,不得影響大慈岩、玉華山山嶽景觀、新葉省級歷史文化保護區景觀等。
第六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由市國土、文物、風景、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