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縣審計局

建始縣審計局於1984年3月成立,是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在縣長的領導下,負責建始縣行政區域內的審計工作,對縣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審計業務以上級審計機關領導為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始縣審計局
  • 成立:1984年3月
  • 類型: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

主要職能

1、對縣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鄉鎮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2、在縣長的領導下,對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3、接受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國有金融機構在縣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4、對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悼格禁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5、舉旬挨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6、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7、對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棕棵府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8、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9、對鄉鎮主要負責人、縣直各部門、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的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10、其他法律、法規悼元淚規定應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11、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並向縣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12、對縣政府各部門、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內部審計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
13、有權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相關審計報告進行核查。

機構設定

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本室全面工作,上傳下達,管理文書、機關檔案、保衛、信息反饋。
2、統計審計工作進展情況。
3、收集整理編髮審計信息,反映情況和對外宣傳。
4、草擬、修改工作總結等重要檔案。
5、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事業與社會保障審計股主要職責:
1、負責對全縣行政部門、事業單位和所屬二級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外資運用以及政府管理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審計和審計調查。
2、按照授權,對中央、省、州級專項資金收支和行政事業單位接受的國際組織援助貸款進行審計,圍繞廉政建設開展專題審計調查。
3、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業資源環保審計股主要職責:
1、負責全縣農業、林業、水利、建設、資源環保、扶貧等部門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以及各種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和支農資金的審計。
2、圍繞農業發展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3、按照授權,對國際組織各項涉農援助貸款進行審計。
4、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經貿審計股主要職責:
1、負責縣政府經貿部門及所屬二級單位的財務收支以及對縣直國有工業、交通、運輸、商貿及所屬二級單位的財務收支和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以及外資運用的審計。
2、圍繞企業改革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3、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稅金融投資審計股主要職責:
1、負責本級預算執行審計,鄉(鎮)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審計。
2、對縣、鄉(鎮)財政、稅收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
3、按照授權對金融保險機構的煮朽嘗槳信貸計畫執行抹船循鑽、債券發行、社會集資以及資產、負債、損益經營管理進行審計。
4、圍繞財政體制改革、財政分配和金融體制改革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對縣、鄉(鎮)兩級固定資產投資以及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5、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經濟責任審計局主要擊多職責:
1、負責對全縣經濟責任審計及有關審計調查事項。
2、負責組織貫徹執行有關經濟責任審計的規定(辦法)。
3、負責組織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4、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經貿審計股主要職責:
1、負責縣政府經貿部門及所屬二級單位的財務收支以及對縣直國有工業、交通、運輸、商貿及所屬二級單位的財務收支和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以及外資運用的審計。
2、圍繞企業改革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3、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稅金融投資審計股主要職責:
1、負責本級預算執行審計,鄉(鎮)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審計。
2、對縣、鄉(鎮)財政、稅收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
3、按照授權對金融保險機構的信貸計畫執行、債券發行、社會集資以及資產、負債、損益經營管理進行審計。
4、圍繞財政體制改革、財政分配和金融體制改革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對縣、鄉(鎮)兩級固定資產投資以及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5、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經濟責任審計局主要職責:
1、負責對全縣經濟責任審計及有關審計調查事項。
2、負責組織貫徹執行有關經濟責任審計的規定(辦法)。
3、負責組織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4、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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