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號詔

建國號詔

《建國號詔》是至元八年農曆十一月十五日(公曆1271年12月18日)元世祖忽必烈發布的改國號並且稱帝的詔書。取《易經》“大哉乾元”之義,在原有國號“大蒙古國”上增加“大元”,是“大元大蒙古國”,元世祖忽必烈從“大蒙古國大汗”變為“大元大蒙古國大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建國號詔》
  • 外文名稱:To change the name of the country of the imperial edict
  • 類別:皇帝詔書
  • 出台時間:1271年12月18日
  • 頒布者:元世祖忽必烈
  • 頒布地點元大都
背景,全文,意義,

背景

太宗八年,窩闊台親自賜酒於耶律楚材,說道:“朕之所以推誠任卿,乃先帝之命也。要不是愛卿,就沒有中原的今日;朕今日之所以能安臥高枕,也全是愛卿之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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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哥開始,即依從漢制,追尊其父為帝,追上托雷廟號:睿宗。憲宗二年壬子,公元1252年,八月,蒙哥可汗此時已兼用漢人的皇帝稱號與稱謂,行幸和林
1260年,亦即建元中統之時,忽必烈下的詔書云:
“祖宗以神武定四方,淳德御群下。朝廷革創,未逢潤色之文;政事變通,漸有綱維之目。朕獲贊舊服,載擴丕圖,稽列聖之洪規,講前代之定製。建元表歲,示人君萬世之傳,;紀時書王,見天下一家之義。法《春秋》之正始,體大《》之乾元。炳煥皇猷,權輿治道。可自庚申年五月十九日,建元為中統元年。惟即位體元之始,必立經陳紀為先。故內立都省,以總宏綱;外設總司,以平庶政。仍以興利除害之事,補偏救政之方,隨詔以頒。於戲!秉葆握樞,必因時而建號;施仁發政,期與物以更新。敷宣懇惻之辭,表著憂勞之意。凡在臣庶,體予至懷!”
這是成吉思汗的繼任者中頭一個採用“漢法”傳統年號來紀年可汗,亦可視為蒙古人開始漢化的重要標誌。這裡已把《易》之乾元與中統聯繫起來了,可謂忽必烈皇帝愛上了這“元”字之源頭。忽必烈皇帝曾云:“昔為之有國者,或以所起之地,或所因受之封,為不足法也,故謂之”元“焉。元謂之大也,大不足以盡之,而謂之元者,大之至也。”
元世祖至元八年農曆十一月十五日(公曆1271年12月18日),元世祖忽必烈發布《建國號詔》,主要內容有:改元建號,,取《易經》“大哉乾元”之義,將國號“大蒙古國”改為“大元”,元世祖忽必烈從“大蒙古國皇帝”變為“大元皇帝”。1267年忽必烈汗遷都中都(今北京市),並命劉秉忠興建中都城。1272年改中都為大都突厥語稱汗八里,帝都之意),將上都作為陪都。1271年12月18日,忽必烈汗公布《建國號詔》,取《易經》中“大哉乾元”之意,將國號由大蒙古國改為大元大蒙古國 ,建國元朝,即元世祖;1260年設立中書省1263年設立樞密院1268年設立御史台等等國家機構;設定大司農司並且提倡農業;尊孔崇儒並大理髮展儒學等推行漢法的政策。然而為了保留原蒙古制度,最後形成蒙漢兩元政治。元世祖雖然於爭奪汗位戰爭獲得蒙古大汗的汗位,並且最後成為中國皇帝。
元世祖忽必烈元世祖忽必烈
元史.世祖本紀》之後,有一段至為簡單的話,概括地精確而恰當,其文曰:“世祖度量宏廣,知人善任,信用儒術,用能以夏變夷,立經陳紀,所以為一代之制者,規模宏遠也。”

全文

誕膺景命,奄四海以宅尊;必有美名,紹百王而紀統。肇從隆古,匪獨我家。且之為言盪也,以之而著稱;之為言樂也,因之而作號。馴至禹興而湯造,互名夏大以中。世降以還,事殊非古。雖乘時而有國,不以利而制稱。為秦為漢者,著從初起之地名;曰隋曰唐者,因即所封之爵邑。是皆徇百姓見聞之狃習,要一時經制之權宜,概以至公,不無少貶。
太祖聖武皇帝,握乾符而起朔土,以神武而膺帝圖,四震天聲,大恢土宇,輿圖之廣,歷古所無。頃者耆宿詣庭,奏章申請,謂既成於大業,宜早定於鴻名。在古制以當然,於朕心乎何有。可建國號曰大元,蓋取《易經》“乾元”之義。茲大冶流形於庶品,孰名資始之功;予一人底寧於萬邦,尤切體仁之要。事從因革,道協天人。於戲!稱義而名,固匪為之溢美;孚休惟永,尚不負於投艱。嘉與敷天,共隆大號。

意義

這詔書是說明元朝政權性質非常重要的檔案。詔書明確承認,忽必烈他所建立之元朝這一王朝,乃是中國封建王朝的繼承,是堯舜禹湯,秦漢隋唐的繼續,所謂:“紹百王而紀統”者是:詔書又把從成吉思汗到忽必烈自己的這份統一大業,看作是“歷古所無”的“大業”,這業績是古代任何一個君主所無法比擬的,因而用“蒙古”這個民族的名稱,已不足以表示新王朝的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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