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申請民辦社會福利機構流程

延邊申請民辦社會福利機構需要有固定的服務場所等條件。

(一)固定的服務場所;
(二)服務場所符合國家建築設計、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準,國家對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的生活和活動場所的建築設計有特殊規定的,還須根據服務對象的不同,分別符合相應的規定;
(三)床位數量為30張以上;
(四)有與服務項目相適應的宿舍、餐廳、衛生間、浴室、活動場所及供暖設備(需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範》、《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範》);
(五)開辦經費按床位計算,每張床位不低於2000元;
(六)每一名從業人員平均服務的生活能夠自理的服務對象不得多於7人,平均服務的生活不能夠自理的服務對象不得多於3人;
(七)護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準;
(八)機構的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
(九)擬任的法定代表人無拐賣人口、虐待、遺棄、詐欺、強姦以及其他嚴重侵犯他人人身、財產權利犯罪記錄和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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