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縣林業局

林業局現有幹部職工89人,設有辦公室、造林資源管理股、林業公安派出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津縣林業局
  • 省市:延津縣
單位職責,科室職責,局長職責,

單位職責

延津縣林業局是延津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林業工作的職能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規定,其主要職責是:
(1)研究制定全縣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政策、規定,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依法監督檢查;指導全縣林業經濟體制改革。
(2)擬定全縣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縣級林業資金(基金)的籌集和管理;監管全縣林業資金的使用。
(3)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和封沙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協助市、部門組織、指導全縣林木良種的培育、審定、檢疫、檢驗工作。
(4)組織指導對全縣及森林資源(含用材林、防護林、經濟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種用途林)的管理;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協助市林業局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經縣政府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林木的憑證採伐與運輸;負責森林資源的有償使用,並監督林地開發利用,指導全縣林地調查、定級、評估工作。
(5)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對《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打擊違犯《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的違法犯罪活動;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害的防治、檢疫。
(6)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協調全縣濕地保護;負責全縣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省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動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救護、繁殖、馴養工作。
(7)研究提出全縣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監管國有林業資產;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
(8)組織、指導全縣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
(9)組織指導全縣林業科技、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指導全縣林業隊伍建設。
(10)負責全縣林業外事、外經和外資工作;組織全縣林業行業開放帶動戰略工作。
(11)指導和巨觀管理全縣木材生產、木漿造紙、木竹及林果產品加工、林產化工、林業機械、木本藥材等林業產業。
(12)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科室職責

1、辦公室職責:
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和重要事項的督辦;擬定和監督協助局機關的各項議事規劃和工作制度;負責機關文秘、機要、保密、檔案、信訪、保衛、房管、基建、車輛工作;管理縣級林業資金、監督全縣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監管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全縣林業經濟體制改革和林業宣傳工作。承辦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及勞動工資工作;調查和預測林業人才資源,指導林業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2、造林資源管理股:
組織起草全縣植樹造林、封沙育林方面的規定、辦法,並監督執行;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殊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害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指導國有苗圃的建設和管理全縣林木種苗、木本藥材的生產經營;組織擬定全縣林業科技發展規劃;承辦全縣林業科技攻關項目的組織指導和申報工作。指導林業適用技術套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承擔林業技術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工作;指導基層林業科技機構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管理;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監督植樹造林、封沙育林的檢查驗收;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協助市林業局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與運輸;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承辦對依法徵用、占用林地的初審工作;指導木材檢查站的工作;指導有關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調查處理林木林地權屬爭議;監督檢查林地補償費和育林金的徵收、管理工作,承辦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複議,開展普法宣傳教育,負責全縣林果產品加工、林產化工、林業機械等林業產業的指導、管理。
3、林業公安派出所
組織協調和指揮全縣性打擊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的統一行動及專項鬥爭;查處破壞森林資源案件,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全縣陸生野生動物及森林植物保護、管理和利用的政策、規定;指導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物及森林植物資源的保護、開發利用,組織協調濕地保護;保護全縣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繁殖馴養工作;指導國有林場的建設和管理。

局長職責

1、局長職責:
(1)在上級林業機關和本級政府的領導下,主持本局的全面工作,對上級林業部門和縣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
(2)帶領本局幹部職工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森林法》和有關財政法規,積極履行林業監督職能,並結合本局工作實際研究制定本局總體工作規劃,部署工作任務,督促檢查,抓好落實。
(3)負責全局人員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職工隊伍建設以及局機關幹部的選拔、調配、獎懲等工作,從德、能、勤、績等方面考核局內成員。
(4)負責召集局委會,對局內檔案、林業意見、處罰決定審閱簽發,對年度及重要工作的計畫、布置、總結等進行審閱、把關、督促實施。
(5)重視幹部職工的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工作人員政治業務素質。
(6)關心幹部職工疾苦、解決幹部職工實際困難,做好全局人員思想政治工作。
2、副局長職責:
(1)領導分工股室的林業工作,按期完成上級下達和政府交辦的林業任務,根據上級或局長意圖向分工股長下達林業生產任務,審閱工作報告,對生產意見、處罰決定審核把關。
(2)督促分工股室做好政治業務學習、林業科研、林業信息等工作。
(3)帶領執法人員遵守林業法規,林業工作紀律和廉政建設規定,積極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堅持依法辦理林業案件。
(4)協助局長做好局機關的其他工作。
3、紀檢書記職責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地址:河南省延津縣衛生路東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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