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徵稅法是避免國際雙重徵稅的方法之一。指居住國 (國籍國) 政府對本國居民(公民)來源於或存在於非居住國 (非國籍國) 的收益、所得或一般財產價值,在一定期限內免予徵稅的一種方法。實行這種方法最典型的做法是,跨國納稅人來源於非居住國 (非國籍國) 的收益或所得匯回國內前不徵稅,匯回時再徵稅。美國在實行抵免法的同時,採用此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期徵稅法
- 類型:稅收術語
其規定是,美國母公司在國外建立的子公司,只有其外國盈餘匯回美國時,美國才能對股東課徵。實行延期徵稅法,可以延緩國際雙重徵稅的產生時間,故人們通常將這種方法視為避免國際雙重徵稅的一種方法。但從嚴格意義上說,延期徵稅法最終並不能減輕或免除絲毫國際雙重徵稅,因而不是一種避免國際雙重徵稅的規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