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春城

延春城(1893—1973) 廣饒縣延集村人。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共廣饒縣委組織部長、 八路軍魯東抗日游擊隊第九支隊司令員、 新泰縣獨立營營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春城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饒縣延集村
  • 性別:男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簡介,革命經歷,

人物簡介

1945年後,歷任青張工委書記、濟濰工委書記兼鐵路局組織部長、張博工委書記兼鐵路局局長、 濟南鐵路局林業所所長等職。 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範。1956年,出席全國鐵路先進工作者代表會議。1959年因病離職休養。1973年病逝,後被追認為革命烈士。

革命經歷

延春城,出身於貧苦的農民家庭,僅讀過兩年私塾就輟學務農。窮苦的生活和黑暗的現實,使延春城產生了為勞苦大眾翻身解放而奮鬥的強烈願望。
民國16年(1927年) 5月,延春城加入中國共產黨,不久擔任黨小組長。延集黨支部經過整頓後,他又擔任延集村黨支部的領導工作。是年底,延春城和其他黨員一起,在本村組織了80餘人的農民協會, 開展反壓迫反剝削、 互濟互助活動。民國17年(1928年)秋,延春城根據中共廣饒特支關於開展“吃坡”鬥爭的指示,秘密組織了五六十人的隊伍,掐了3戶地主的十多畝谷穗。
民國19年(1930年),延春城擔任中共廣饒縣委組織部長。他同劉良才、劉奎文等人一起,於農曆九月十五日組織發動反苛捐雜稅的韓橋廟會“砸木行”鬥爭。之後,敵人到處逮捕共產黨員,一時白色恐怖籠罩廣饒大地。縣委書記劉良才身份暴露,於民國20年(1931年)初調離廣饒,由延春城接任縣委書記,繼續領導對敵鬥爭。
民國21年(1932年),延春城遵照中共山東省委關於“策應博興暴動”的指示,參加了暴動。
同年8月,國民黨當局以“博興暴動嫌疑犯”的罪名,將延春城逮捕,押往濟南。經嚴刑審訊,終無口供,即判處無期徒刑。在監獄裡,他同任作民、岳拙園等發動歷時5天的絕食鬥爭,迫使敵人答覆了所提的條件。
民國26年(1937年)“七七事變”後,國共合作抗日。同年10月,延春城被無條件釋放。回縣後,遵照魯東工委的指示,聯絡黨員,恢復組織,準備抗日。12月,他同呂致齋、呂乙亭、任天縱、王兆津等人,組建了廣饒縣抗日武裝--九支隊,延春城任支隊長。由於缺乏武裝鬥爭的經驗,九支隊很快夭折。
民國27年(1938年)8月,延春城奉調去沂水軍政幹校學習3個月,結業後,被派往新泰縣工作。他首先在瑞山後發展黨員,建立黨支部。不久他與高啟雲等組建八路軍駐新辦理處,並組建一支抗日武裝。他們從地主和國民黨軍隊手中奪取槍枝武裝自己。這支隊伍發展到300多人,編為新泰縣獨立營,延春城任營長。民國30年(1941年) ,延春城調到魯中三專署任農救會長。
民國31年(1942年) 秋,延春城任張(店)王(村)工委書記,隱蔽在膠濟線馬尚車站南側的白嶺村,以賣菜賣鹽為掩護,進行抗日活動。在這裡,延春城發展一批鐵路工人入黨。與范守富、宋樹柏等建立一支武工隊,在鐵路沿線組織領導對敵鬥爭。
民國34年(1945年)10月,延春城調任青(州)張(店)工委書記。民國35年(1946年)6月,又調任濟(南)濰(坊)工委書記兼鐵路局組織部長。民國36年(1947年)8月,國民黨軍隊占領張店,延春城帶領一支武工隊撤到墾利、利津一帶。民國37年(1948年) 2月張店解放後,他擔任張(店)博(山)工委書記兼鐵路局局長。他帶領軍民僅用20天的時間,就將所轄路段鐵路修復。同年底,延春城調任濟南鐵路局林業所長。經過兩年努力,林業所的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
建國後,延春城勤儉節約,積極支援國家建設。他帶頭認購公債券200元,還將次子延孟憲烈士的360元撫恤金獻給國家。 他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1955年榮獲“濟南市勞動模範”稱號,1956年出席了全國鐵路先進工作者代表會議。
1973年,延春城因患癌症逝世,安葬於濟南英雄山烈士陵園。後被追認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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