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慶縣社會建設工作辦公室(簡稱縣社會辦),是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延慶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延慶縣人民政府關於縣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延政發〔2009〕48號)於2009年10月成立的,與中共延慶縣委社會工作委員會(簡稱縣委社會工委)合署辦公。縣委社會工委是負責本縣社會建設工作的縣委派出機構。縣社會辦是負責本縣社會建設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制定政策、綜合協調、社區建設、社會組織建設、社會隊伍建設、志願者工作、社會公共服務和社會領域黨的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慶縣社會建設工作辦公室
- 成立時間:2009年10月
- 內設機構:3個
- 地址:東關環島東
主要職能,領導班子,機構設定,
主要職能
縣委社會工委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和縣委關於社會建設的各項決議、決定,研究提出社會建設工作意見並組織實施。
2.研究提出本縣社會建設和管理的總體規劃、重大方案和巨觀政策。具體負責研究提出我縣和諧村鎮、和諧社區建設的規劃、方案和巨觀政策。
3.負責本縣社會領域黨建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社會領域黨建工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指導各鄉鎮、街道、各有關單位開展社區黨建、社會組織黨建和新經濟組織黨建工作。。
4.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縣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和社會領域社會動員體制機制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5.負責本縣社會志願者隊伍和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以培訓、評價、使用、激勵為主要內容的制度和機制。
6.協助縣委組織部做好街道辦事處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考核及管理工作。
7.協調縣農委抓好農村地區社會建設和管理的有關工作。
8.負責街道辦事處的宣傳教育,指導街道辦事處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街道辦事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協助縣紀委抓好街道辦事處系統黨風廉政和紀律檢查工作;指導街道辦事處統戰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老幹部等工作。
9.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社會辦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社會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縣社會建設的總體規劃和改革方案,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起草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志願者等方面的總體規劃、改革方案和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
2.巨觀指導本縣社會組織建設與發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研究擬定社會組織建設管理服務工作的政策措施。組織落實我縣和諧村鎮、和諧社區建設的具體工作。
3.負責統籌推進全縣社區建設,綜合協調社區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指導監督社區建設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4.組織擬訂本縣社會公共服務體制機制建設的規劃和制度措施,協調推進社會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5.負責街道辦事處在城市管理、縣域社會發展中相關協調工作和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考核街道辦事處工作落實情況。
6.對各鎮鄉街道、各部門的社會建設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指導和督促檢查。
7.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魯振中:現任中共延慶縣委社會工委書記、延慶縣社會建設辦公室主任。領導縣社會工委(社會辦)全面工作。分管綜合科。
谷建英:現任中共延慶縣委社會工委副書記、延慶縣社會建設辦公室副主任。負責社會領域黨建、政工人事、幹部隊伍建設、社會工作人才和社會志願者管理、紀檢監察、信息宣傳等方面的工作。分管黨建工作科。
馬向東:現任延慶縣社會建設辦公室副主任。負責社區建設、社會組織建設、社區專職工作者管理、行政後勤等工作。分管社區建設科。
機構設定
綜合科
負責機關政務、政治思想、黨風廉政、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財務、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宣傳、接待聯絡等工作;承擔機關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團員、工會、統戰、離退休幹部、婦女及計畫生育工作。
起草本縣社會建設方面的重要文稿;組織社會建設方面的重點課題調研;擬定社會建設方面的發展政策、改革方案、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對社會建設重點工作的督促檢查;負責社會建設方面的信息和媒體宣傳工作;宣傳推廣社會建設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先進典型。
黨建工作科
擬訂本縣社會領域黨建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提出加強社會領域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指導社區、社會組織、新經濟組織等社會領域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指導街道社會工作黨組織和“樞紐型”社會組織社會工作黨組織相關工作;按照分工,管理部分“樞紐型”社會組織和部分較大規模新經濟組織的黨組(黨委);負責社會領域黨建工作情況的考核評價工作;負責社會領域黨建工作管理信息系統建設。
負責擬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組織各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社會工作從業人員職業規範等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等方面的相關配套政策;研究提出志願者工作的總體方案和重要制度建設,開展志願者管理、運行、隊伍、項目、保障等體系建設的相關工作;督促檢查各部門志願者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社區建設科
擬訂本縣社區建設規劃、制度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強社區建設的意見建議;統籌協調社區管理和社區服務的相關工作;總結推廣社區建設的先進典型經驗;指導鎮鄉、街道開展社區建設工作;指導社區專職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統籌協調社區居委會辦公用房、活動用房和有關社區服務用房。
負責擬訂本縣社會組織建設規劃、制度和改革方案;指導“樞紐型”社會組織相關工作;統籌協調社會組織設立審查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社會組織考核評價工作和擬訂社會公共服務體制機制建設規劃、制度和改革方案,協調推進體系建設的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