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平區農業局
- 外文名:Yanping District Agricultural Bureau
- 隸屬:延平
- 性質: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農村基本政策,貫徹執行有關種植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區農業產業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
二、依法履行農業行政執法職能,負責宣傳有關農業的法律法規;負責監督檢查農業行政執法情況;依法查處本區範圍內違反農業法律法規案件;指導全區農業行政執法工作。
三制定全區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方案;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管理;指導農村承包契約管理和耕地使用權流轉;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
四、指導主管產業的結構布局調整,負責主管產業項目的申報、立項和項目資金的使用監督管理;擬定主管行業信息系統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貫徹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的方針政策,並做好規劃;組織新品種、新產品、新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指導和協調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民成人教育工作和負責農業宣傳工作。
六、貫徹主管產業的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的實施;負責種子(含種苗、菌種)、農藥、農產品質量的鑑定、監督和管理,對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的使用進行監測和監督管理,負責綠色食品和無公害農產品的開發工作,主管全區植物產品的檢疫工作,建立植物病蟲害測報體系。
七、負責指導農業資源綜合區劃與開發利用,組織實施生態農業建設與農業可持續發展;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及基本農田保護工作。
八、負責主管產業的行業管理,主管行業和局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指導村級財務審計、資產管理;指導行業協會工作。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延平區農業局辦公室崗位職責
1、做好上傳下達,當好局領導的參謀、助手。
2、協助管理農業局和局屬各單位的日常工作,做好上下級單位、相關部門、局內設機構的工作協調。
3、負責局檔案、總結、會議記錄、檔案等文書處理、傳遞工作。
4、負責工作接待、聯繫、機關內部學習和車輛管理、後勤工作。
5、負責信訪、提案、督查、督辦;局印鑑的保管和正確合理使用。
2、協助管理農業局和局屬各單位的日常工作,做好上下級單位、相關部門、局內設機構的工作協調。
3、負責局檔案、總結、會議記錄、檔案等文書處理、傳遞工作。
4、負責工作接待、聯繫、機關內部學習和車輛管理、後勤工作。
5、負責信訪、提案、督查、督辦;局印鑑的保管和正確合理使用。
6、負責機關財務日常事務辦理工作。
7、做好科室之間的協調配合工作,負責辦理局領導和上級及相關部門交辦的其它事務。
延平區農技站崗位職責
1、制訂農業技術推廣計畫,了解掌握農業技術推廣情況,做好科技情報收集和農業科技信息的諮詢服務。
2、制定農業科學試驗、示範計畫,並組織宣傳、安排實施和推廣。
3、調查、總結、推廣有效實用的增產技術經驗,引進當地需要的新技術、新信息、新品種、進行試驗,示範和推廣。
4、建立不同類型示範點,運用綜合栽培技術,樹立高產、優質、增效、低耗的樣板,搞好培訓基地。
5、培訓農村基層幹部、農民技術員和科技示範戶,宣傳普及農業科學知識,提高農民科學種田和科學管理水平。
6、制訂較完善的、符合現實的有關農民技術員、科技示範戶的標準條件、評議考核辦法和證件發放等工作,以加快技術推廣網路的建立和加速科學技術的普及。
7、幫助鄉鎮建立技術服務組織,進行技術諮詢和指導,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服務和承包,便於開拓市場,使科學技術儘快轉化為生產力。
8、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2、制定農業科學試驗、示範計畫,並組織宣傳、安排實施和推廣。
3、調查、總結、推廣有效實用的增產技術經驗,引進當地需要的新技術、新信息、新品種、進行試驗,示範和推廣。
4、建立不同類型示範點,運用綜合栽培技術,樹立高產、優質、增效、低耗的樣板,搞好培訓基地。
5、培訓農村基層幹部、農民技術員和科技示範戶,宣傳普及農業科學知識,提高農民科學種田和科學管理水平。
6、制訂較完善的、符合現實的有關農民技術員、科技示範戶的標準條件、評議考核辦法和證件發放等工作,以加快技術推廣網路的建立和加速科學技術的普及。
7、幫助鄉鎮建立技術服務組織,進行技術諮詢和指導,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服務和承包,便於開拓市場,使科學技術儘快轉化為生產力。
8、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延平區經作站主要職責
1、制訂經濟作物推廣計畫,制定經濟作物科學試驗、示範計畫,
並組織宣傳、安排實施和推廣。
2、引進當地需要的新技術、新信息、新品種、進行試驗、示範和推廣。
3、建立示範點,創建高產、優質、高效的經濟作物示範片,引導農民進行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和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增加農民收入。
4、宣傳普及農業科學知識,提高農民對經濟作物的管理水平。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服務,使科學技術儘快轉化為生產力。
5、協助農業局組織實施農業廳、市農業局等上級部門下達的農業項目,並做好驗收、總結和推廣套用工作。
2、引進當地需要的新技術、新信息、新品種、進行試驗、示範和推廣。
3、建立示範點,創建高產、優質、高效的經濟作物示範片,引導農民進行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和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增加農民收入。
4、宣傳普及農業科學知識,提高農民對經濟作物的管理水平。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服務,使科學技術儘快轉化為生產力。
5、協助農業局組織實施農業廳、市農業局等上級部門下達的農業項目,並做好驗收、總結和推廣套用工作。
延平區土肥站崗位職責
1、制訂土壤肥料的合理利用計畫,搞好土肥技術的推廣服務。
2、監測土肥水資源的合理利用情況,並作出科學指導。
3、制定科學用肥的示範規劃,做好測土配方施肥工作,安排好實施和推廣。
4、調查、總結、推廣在土壤、肥料方面一些有效實用的增產技術經驗,引進當地需要的新技術、新信息。
5、培訓農村基層幹部、農民技術員和科技示範戶,宣傳普及土肥技術知識,提高農民科學種田技術水平。
3、制定科學用肥的示範規劃,做好測土配方施肥工作,安排好實施和推廣。
4、調查、總結、推廣在土壤、肥料方面一些有效實用的增產技術經驗,引進當地需要的新技術、新信息。
5、培訓農村基層幹部、農民技術員和科技示範戶,宣傳普及土肥技術知識,提高農民科學種田技術水平。
6、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延平區植保站崗位職責
1、負責全區主要農作物病蟲測報和綜合防治技術工作。
2、制訂農業有害生物的治理方案,並組織實施。
2、制訂農業有害生物的治理方案,並組織實施。
3、組織開發和推廣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負責果蔬產地“農殘”及重金屬含量檢測工作。
5、組織植物保護新技術、新農藥、新藥械的試驗、示範、推廣和評價,宣傳普及植物保護科學技術知識。
5、組織植物保護新技術、新農藥、新藥械的試驗、示範、推廣和評價,宣傳普及植物保護科學技術知識。
6、負責全區植物保護、植物檢疫、農藥監管知識的宣傳、培訓、諮詢工作。
7、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延平區農業區劃委員會辦公室崗位職責
1、編制主管產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
2、組織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
3、指導農業資源調查、區劃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組織監測農業資源動態,綜合管理農用土地。
4、編制農業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
5、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延平區種子管理站崗位職責
1、負責全區主要農作物種子管理。
2、做好主要農作物新品種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和技術指導工作。
3、核發經營許可證,查處違法生產、經營種子的單位和個人;
4、負責農作物品種及種子生產、經營、質量的監督管理。
4、負責農作物品種及種子生產、經營、質量的監督管理。
5、組織落實救災備荒種子貯備任務。
6、負責與種子管理有關的工作人員培訓及技術交流。
6、負責與種子管理有關的工作人員培訓及技術交流。
7、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延平區農村能源辦公室崗位職責
1、負責全區農村能源沼氣建設項目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沼氣施工項目技術指導,技工培訓。
3、做好農村能源環境保護工作,保護農業生態環境。
4、完成上級布置各項工作任務。
延平區農業科學教育站崗位職責
1、負責貫徹農業科技教育方針政策,搞好農業科技宣傳普及。
2、負責農業科技人員以及農民技術員的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管理。
3、制定農業科技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計畫及實施。
4、搞好農民科技教育,實施“綠色證書”工程、農村實用技術培訓。
5、負責農廣校教學管理工作,做好農廣校學員招生。
6、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延平區農村經營管理指導站崗位職責
1、宣傳農經政策,負責農村財務人員的培訓和指導。
2、負責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
3、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4、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和審計。
5、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管理工作。
6、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
7、負責農經調查與農經統計。
2、負責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
3、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4、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和審計。
5、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管理工作。
6、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
7、負責農經調查與農經統計。
8、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延平區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崗位職責
1、為農業生產、經營執行法律監督,促進農業發展。
2、宣傳農業法律、法規。
3、對農業生產、農資經營活動實行監督、檢查。
4、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解、裁決、強制執行和行政處罰等,並收取部分規費。
5、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延平區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崗位職責
1、宣傳貫徹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參與起草、制定、審核涉及農民負擔的規範性檔案。
3、監督檢查有關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
4、對村提留、鄉統籌和義務工、勞動積累工的提取和使用情況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5、參與處理農民負擔的糾紛。
6、協助有關機關查處涉及農民負擔的案件。
7、做好涉及農民負擔的來信來訪接待和查處工作等。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