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關於激發市場活力促進消費增長的措施

《關於激發市場活力促進消費增長的措施》已經延安市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延安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6月3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關於激發市場活力促進消費增長的措施
  • 頒布時間:2021年6月3日
  • 發布單位:延安市人民政府
全文,

全文

為深入實施擴大內需戰略,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促進消費增長。根據《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全面促進商業消費
(一)擴大汽車消費。積極組織企業舉辦汽車展銷活動;鼓勵汽車經銷企業經常性地開展讓利促銷活動,擴大銷售規模。進一步規範二手車市場秩序,推動二手車市場發展壯大。每年有序投放2000個陝J8/9開頭號牌。對銷售3.5噸及以下貨車、新能源車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的限上企業,較上年銷售額增量每超過100萬元給予1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二)鼓勵成品油優惠促銷。支持各類加油站開展成品油滿額減、加油送洗車、油品非油品互動、充值優惠、會員日加油打折等促銷活動。進一步規範成品油行業管理,嚴厲打擊黑加油站點、劣質油品,確保放心消費。(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擴大智慧型電器消費。聯合智慧型電器生產廠家和銷售企業開展家電“以舊換新”和智慧型產品補貼活動。鼓勵企業通過發放優惠券、降價促銷等方式,銷售平板電腦、5G手機、掃地機器人、8K電視等智慧型數碼產品和節能家電產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四)促進住宿餐飲消費。鼓勵發展社區餐飲、健康餐飲、“中央廚房+線下配送”等經營新模式。引導企業舉辦“延安美食文化節”“信天游全席系列主題宴會展”等活動,推廣“延安美食”。評選最受市民歡迎的網紅餐廳、網紅菜品排行榜,宣傳餐飲“名店、名廚、名菜”,帶動線下消費熱潮。鼓勵新建和改造提升培訓基地和餐飲服務區,對同時接待人數達到300人以上並納入統計的,按照不超過當年新增固定資產投資的30%給予獎勵,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二、大力發展“夜間經濟”
(五)發展夜遊購物商業街區。鼓勵延百集團、陝旅集團延安公司等企業推廣延安特產、紅色文創產品等,營造宜商宜游的消費體驗環境,形成集購物、娛樂、休閒為一體,實現“五個放心”的商業街區。引導商業綜合體、步行街、大型商超延長營業時間,支持連鎖品牌企業發展24小時便利店。鼓勵開展夜間推廣、打折讓利等形式多樣的夜經濟活動,促進夜間消費穩定增長。(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六)打造夜間美食集聚區。鼓勵金延安、棗園1938等商業街區打造以經營特色餐飲為主的“美食集聚區”。引導品牌餐飲企業延長營業時間,做大餐飲市場夜間消費規模。對夜間美食集聚區經營管理企業改造提升經營場所設施設備,按照不超過當年新增投資額3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七)繁榮夜間休閒娛樂文化。結合延安城市風貌、歷史、人文特色,依託劇院、廣場等場所,引進文化社團,策劃組織戲曲、歌劇、音樂等獨具特色的品牌文化活動。常態化舉辦“信天游大舞台”“陝北說書”“才藝海選”等活動,重現延安“曲山藝海”風采。鼓勵景區延長開放時間,落實門票淡季打折、優撫對象門票減免等優惠措施。(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延安革命紀念地管理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執法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三、加快發展新業態新模式新消費
(八)促進文旅體育消費。藉助慶祝建黨百年華誕、承辦十四運賽事契機,鼓勵社會團體策劃組織馬拉松、球類等體育賽事活動。重點發展“旅遊+文化演藝+文體競技+商貿消費”,推動“食、游、購、娛、體、展、演”等多業態聯動消費。全面升級紅色文化旅遊,講好紅色故事,打造“延安保衛戰”“延安千古情”等演藝活動,營造沉浸式體驗場景。(責任單位:延安革命紀念地管理局、市文旅局、市商務局、市體育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九)推動線上線下消費融合發展。支持華潤萬家、尚家超市等連鎖企業線上線下融合,上下游全鏈條一體化發展。鼓勵延百集團、治平商貿等實體商業通過網路直播、電子商務、社交行銷,開啟“雲逛街”等新模式。加快推廣農產品“生鮮電子商務+冷鏈宅配”“中央廚房+食材冷鏈配送”等服務新模式。組織開展以國家“雙品網購節”為主的網路促銷活動,擴大消費規模。(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十)全面發展新零售。鼓勵連鎖零售企業、電商平台利用5G、人工智慧、物聯網等新技術,構建更多智慧零售新場景和新業態,完善新消費供給生態。深入推進零售業數位化,建設一批智慧門店、無人售貨機等智慧型終端設施並實現資源共享,滿足“宅經濟”“雲生活”等新消費需求。支持線下企業拓展線上業務,推廣“平台銷售+直播帶貨+短視頻”全渠道矩陣行銷,打造一批新零售示範企業。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促進汽車、電器、整裝家具等大額消費。(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十一)大力發展會展經濟。利用會展中心、體育場館等設施,發揮市場作用,積極招展引會,舉辦消費展會活動。持續辦好“年貨節”“洛川國際蘋果節”“節慶車展”等展會活動。對組織參展限上企業達到30戶以上且對社零貢獻突出的消費類展會,給予承辦企業不超過20萬元獎勵。重點引進國際化、國家級、專業型展會落戶延安,爭取在延安設立永久會址。鼓勵展覽與會議融合,在展會、節慶期間舉辦全國性、區域性行業年會或行業發展論壇,組織推廣行業新技術、新產品、發布行業發展報告等活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十二)著力提升品質消費。加快推進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爭取保稅物流中心(B型)、國際郵件互換局、一類口岸早日落地,發揮功能,進口中高檔消費品,提升品質消費。支持“延安故事”發揮品牌優勢,打造“延安故事+文創旅遊產品+延安特產”銷售平台,推動延安農特產品、文創旅遊產品進機場、進車站、進酒店、進景點、進加油站。寶塔區、新區、高新區要制訂優惠政策,積極引進知名消費品牌,在延設立法人機構並開設全國性和區域性品牌首店、旗艦店。支持時尚秀和新品發布會在延首發新品,促進首店經濟發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文旅局、延安革命紀念地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四、最佳化升級城鄉消費設施
(十三)構建農產品流通網路。鼓勵陝果延安公司、洛川頂端等企業,加快農產品倉儲、冷鏈物流、信息平台等流通設施建設,提升農產品冷鏈物流水平。持續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工作,提升電商、快遞進農村服務水平,暢通“工業品下鄉、農產品進城”渠道。開展農超對接、政企對接和農商互聯,鼓勵商超開設綠色產品、扶貧產品銷售專區,擴大綠色、有機鮮活農產品消費。推動農村商貿流通轉型升級,釋放農村消費潛力。(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十四)完善便民消費設施。進一步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建設或改造提升標準化菜市場(超市、農貿市場)、城市商業綜合體、步行街、特色民宿、連鎖便利店等便民消費網點。引導便民網點增加電子商務、快遞轉接、娛樂、家政等服務功能,打造一刻鐘便利消費生活圈。對當年新建和改造完成的便民消費基礎設施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當年新增固定資產投資30%且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予以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五、做好消費統計
(十五)引導批零住餐企業納入限上統計。對當年新納入限上統計的批發零售企業(單位)獎勵15萬元,住宿餐飲企業(單位)獎勵10萬元。獎勵資金按40%、30%、30%分三年兌付。(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十六)支持限上企業發展壯大。精心組織“消費促進年”“節慶促銷”等讓利促銷活動。對當月上報統計系統零售額達到500萬元,增幅20%以上的限上企業,經市商務局備案的促銷活動給予5萬元促銷費用補貼。對企業上報零售數據較上年增幅高於行業平均水平,且增量在1億元、5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100萬元以上的批零住餐限上企業,按增量相應獎勵2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和1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六、營造良好促消費環境
(十七)統籌落實促消費政策。各單位、各縣(市、區)要認真落實中、省、市系列促消費政策措施,齊心協力推進我市各項促消費活動。市、縣(市、區)兩級要創新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社會治安、交通管理等社會管理方式,幫助商貿企業紓困解難,增強企業發展信心和後勁,形成政府推動、市縣區聯動、部門互動、多方參與的促消費工作格局,努力推動消費較快增長。(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十八)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落實“放管服”政策,對促消費活動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支持商家在商業用地紅線範圍內依法依規開展促銷活動,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簡化大型促消費活動審批,對同一場地舉辦相同內容的多場次大型促消費活動,實行一次許可制和一次報備制。加大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智慧財產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行為的打擊力度,提倡誠信消費。(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十九)加大促消費宣傳推廣。充分發揮融媒體優勢,通過電視、網路、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和平台,廣泛宣傳促消費活動,向廣大消費者提供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消費資訊服務。引導社會預期,營造促進消費、釋放市場活力的良好氛圍,增強居民消費信心。(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旅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二十)做好資金保障工作。市屬企業獎勵補貼資金由市財政列支;縣(市、區)、新區、開發區企業獎勵補貼資金,由市、縣(市、區)和管委會財政各按50%列支。享受本措施獎補資金的企業必須納入我市“五上企業”統計。獲得中省資金支持的項目,不予重複支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