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站

延安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站成立於1989年,當時掛靠市林業站,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截止2000年,全市13個縣(區)和市直四大林業局都成立了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站。2004年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站單設,隸屬市林業局,科級建制,財政撥款,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
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擬訂全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規劃,組織調查野生動物資源,實施國家和地方有關保護、拯救、管理野生動物的具體措施。
3.承擔野生動物捕獵、狩獵、馴養繁殖、科學研究活動的管理工作。
4.承擔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收購、出售、運輸、攜帶、郵寄等經營利用活動監督檢查工作。
5.配合有關部門管理獵槍、彈具的經銷及使用。
6.參與調查對國家和重點野生動物生息環境有影響的生產和建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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