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老區扶貧開發局

延安市老區扶貧開發局,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延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方案》(延市發〔2010〕6號),設立延安市老區扶貧開發局(延安市農業綜合開發局),為市政府直屬事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老區扶貧開發局
  • 外文名:Yanan City area of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Development Bureau
  • 隸屬:延安市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有關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和管理制度,制定全市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的有關規定和實施細則。
(二)組織編制全市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縣區扶貧開發和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三)負責全市扶貧開發項目管理工作。編制區域開發項目規劃和重點村建設項目計畫並監督管理;制定市級“兩區”(白于山區、黃河沿岸)扶貧開發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扶貧課題調查研究、貧困狀態監測和統計分析。
(四)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工作。承擔國家土地治理項目、產業化項目的組織實施,承辦國家新增項目縣的考察論證和申報工作。
(五)負責扶貧移民搬遷工作。制定全市扶貧移民搬遷的相關規定和管理辦法,編制移民搬遷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負責移民搬遷項目的立項申報、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六)負責全市扶貧開發和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扶貧貼息貸款資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市老區開發建設,負責革命老區建設項目的實施和建設資金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實施國家“雨露計畫”,承擔貧困人口實用技術、勞動技能和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
(九)編制世界銀行扶貧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項目技術指導、監督驗收和後續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扶貧開發和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的統計及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扶貧互助資金協會的管理,監測和管理互助資金的投放、使用和回收工作。
(十二)組織協調社會各界的社會扶貧工作,負責中、省及外地在延聯縣扶貧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老區扶貧開發局(市農業綜合開發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政秘科
負責機關黨政日常管理工作;擬訂機關工作制度並監督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承擔文電、機要、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信訪、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承辦機關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和後勤管理;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承辦機關幹部考核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二)扶貧開發管理科
擬訂市縣扶貧開發的相關規定和管理辦法;負責“兩項制度”銜接工作和扶貧開發課題的調查研究、貧困狀況監測統計和信息網路管理;起草年度分析報告;承擔扶貧開發重點村建設計畫的編報、組織實施和督查、考評;負責全市區域開發項目規劃的編制、審定和計畫統籌安排;指導全市老區開發建設工作,負責革命老區建設項目的實施和管理;負責全市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協調和各縣區年度考評、獎勵;負責扶貧開發和農業綜合開發系統宣傳、機關刊物編輯工作。
(三)農業綜合開發管理科
擬訂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的有關規定和辦法;編制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國家土地治理項目、產業化經營項目的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調查研究、新增項目縣的考察論證和申報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業務人員的培訓和統計工作。
(四)社會扶貧事業科
負責社會扶貧工作;負責“千企千村扶助行動”和聯縣包村扶貧工作的組織實施、考核評比;負責各縣區貧困農民實用技術培訓和貧困戶子女培訓與轉移安置;組織實施中省“雨露計畫”,並負責對擔任培訓任務學校的考察、考核和管理;負責貧困縣區農業科技示範園建設和管理;承擔科技扶貧項目的考察評估、立項申報、組織實施和中、省、市扶貧試點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中省定點扶貧和“兩聯一包”扶貧工作的聯絡服務;負責編制貧困縣區基本農田、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和農村科技、教育、文化、衛生、計畫生育等扶貧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扶貧貸款管理科
負責扶貧信貸資金的管理工作;擬訂貧困縣區產業開發規劃和管理辦法,編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扶貧貸款分配方案;監督檢查扶貧貸款的投放和使用情況;負責小額信貸扶貧到戶專項資金的實施管理;負責貧困縣區農副產品加工項目的考察、論證、審核和實施;負責扶貧貸款建設項目資金管理;負責扶貧互助資金的投放、監測和管理工作。
(六)移民管理科
負責全市扶貧移民工作,執行中、省貧困地區移民搬遷政策,負責編制移民搬遷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負責擬訂全市扶貧移民搬遷的相關規定和管理辦法;負責移民搬遷項目計畫的編制、申報審批、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工作。
(七)規劃計財科
擬訂扶貧開發資金管理辦法和扶貧開發資金、財政配套資金的安排計畫;監督檢查扶貧資金使用情況;負責中省及外地來延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協調、對接;承辦扶貧物資分配和對外合作、交流項目的實施;承擔機關行政經費和專項資金的預算編報、使用管理、財務報帳和國有資產等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老區扶貧開發局(市農業綜合開發局)核定事業編制2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農藝師1名;科長7名,副科長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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