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畜牧獸醫局

延安市畜牧獸醫局,為市政府直屬事業機構。市畜牧獸醫局核定事業編制1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畜牧師1名,總獸醫師1名;科長5名,副科長3名。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政秘科,政策法規科,畜牧科,獸醫科,科教信息科,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延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方案》,設立延安市畜牧獸醫局,為市政府直屬事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畜牧獸醫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全市畜牧業和獸醫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重大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和撲滅計畫,負責本地區的動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畜牧業防災、減災、救災和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負責獸醫醫政、藥政及動物衛生、動物產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畜牧產業化和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及種畜禽管理工作。
(五)組織畜牧獸醫科研開發項目的實施,指導全市畜牧獸醫科研、技術推廣及套用工作。
(六)指導全市牧草資源開發、牧草種子生產經營及天然草場建設、保護、利用;負責草原監理執法和飼料、飼料添加劑管理工作。
(七)承擔全市畜牧獸醫生產信息統計和調查研究;承辦全市重大畜牧獸醫建設項目的評估論證、審查審核和驗收管理工作。
(八)指導縣區畜牧獸醫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畜牧獸醫局設5個內設機構:

政秘科

負責機關黨政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承辦文秘和公文管理、重要檔案的起草、保密、檔案、安保、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系統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技術職稱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協調機關科室、系統單位工作;負責本系統黨風廉政、精神文明、幹部考核和管理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報帳和本系統國有資產監管及後勤管理等工作;承辦畜牧獸醫項目辦公室日常工作。

政策法規科

執行畜牧獸醫法律法規;承辦牧草種子、種畜禽、獸醫、獸藥、防疫、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的行政許可;負責畜牧法制宣傳教育、行政複議、聽證、應訴、申訴及有關法律法規諮詢;管理全市防疫監督機構、行政執法人員及有關證章、標誌;協調實施獸醫獸藥產品質量監測、鑑定、藥證管理和涉牧生產資料打假工作,監督畜禽產品質量安全。

畜牧科

擬定全市畜牧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指導畜牧業生產和草畜產業化建設;負責畜牧業發展項目的立項申報和管理;承擔畜禽優良品種的引進改良和冷配、胚移等高新技術推廣套用和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負責畜牧業生產情況調查、統計和畜產品市場信息的收集、整理、發布;組織畜牧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擬訂飼草飼料、草地建設、人工種草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項目報告;負責草地建設、監護、利用和飼料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開展畜牧業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獸醫科

擬訂重大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動物防疫、檢疫和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獸醫衛生建設項目的立項申報和管理;負責動物衛生和動物產品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醫醫政、藥政管理,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管理和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科教信息科

擬訂畜牧業科技發展規劃,負責科研、開發項目的組織實施;指導畜牧獸醫科技的示範、推廣和培訓;承擔畜牧獸醫科技項目申報和科技成果管理;負責畜牧獸醫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發布和行業學會、協會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畜牧獸醫局核定事業編制1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畜牧師1名,總獸醫師1名;科長5名,副科長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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