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嚴控“三公”經費暨一般性支出十條措施

《嚴控“三公”經費暨一般性支出十條措施》已經延安市政府同意,延安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9月18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嚴控“三公”經費暨一般性支出十條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9月18日
  • 發布單位:延安市人民政府
全文,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上關於“過緊日子”部署要求,進一步硬化預算約束,嚴控“三公”經費和一般性支出,現制定以下措施。
一、嚴守中央八項規定,嚴控“三公經費”總規模,嚴禁“三公”經費支出超標準、超額度,杜絕“三公”經費開支不降反增。
二、嚴格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持續壓減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等一般性支出,嚴控慶典、論壇、活動等經費,嚴禁隨意購買服務事項,堅持厲行節約辦一切事業。
三、嚴格預算管理,強化預算執行約束,堅持先預算後支出,嚴禁無預算、超預算支出,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予追加,堅決杜絕年底突擊花錢。
四、嚴格審核出國計畫,嚴禁考察性出訪及參加一般性國際會議,嚴控因公出國(境)批次和人數。未經批准的出國訪問學習,一律不予核撥經費。
五、嚴格執行接待一事一單制度,無清單和公函的接待不得報銷費用。同一事項已由市接待處負責接待的,相關部門不得再列支接待費。
六、嚴格車輛編制管控和購置,重點保障執法執勤用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從嚴從緊審核一般公務用車購置。
七、嚴格會議費支出管控,堅持大型會議支出集中審核、集中結算。部門單位組織的會議、培訓等活動,原則上在行政集中辦公區域場所進行,不得在酒店等經營性場所舉辦。
八、嚴格辦公用房管理,嚴禁部門單位自行在外租賃辦公業務用房,有需求的統一申請調劑安排。
九、嚴格落實“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制度,提高“三公”經費支出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十、嚴格財經紀律,強化日常監督問責,杜絕部門單位經費違規開支。加強預算績效管理,硬化績效激勵約束,大力削減低效無效資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