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延安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延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方案》(延市發〔2010〕6號),設立延安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所屬地區:延安市
  • 管理範圍:人口和計畫生育
  • 屬性:政府機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地理位置,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救助機制和保障制度的職責。
(三)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調查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起草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有關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治理的社會經濟政策;建立健全全市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救助機制和保障制度。
(二)負責擬訂和實施全市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計生事業發展規劃,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組織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工作,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工作,監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四)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五)依法管理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優生優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範圍和措施;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
(六)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政策、規劃,指導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工作。
(七)參與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八)制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編制和管理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九)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政秘科
負責機關黨政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重大決策、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大型會議、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政務信息、安全保密、檔案、信訪等工作;負責全市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基本建設經費、獎勵扶助經費的預決算和計生藥具需求計畫的編制;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年度考核等工作;負責幹部提拔中市管幹部的計畫生育情況鑑定;承擔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承擔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法規與宣傳科
擬訂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和細則並組織實施;承擔人口與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出台相關政策,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和規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品的製作管理;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三)發展規劃與統計科
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承擔計畫生育人口統計與信息化建設,監測和分析研究全市人口發展動態;協調有關部門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信息。
(四)科學技術服務科
指導管理人口與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和技術服務工作;制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使用的有關細則,指導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及規範;組織實施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救助機制和保障制度工作;承擔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專家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4名,副科長2名。

地理位置

地址:陝西省延安市寶塔區
延安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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