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審乾運動(1942年冬—1944年春)

審查幹部,是抗戰時期中國共產黨為保持組織的鞏固和隊伍的純潔而開展的一項重要工作。在全黨普遍整風運動期間,中共中央各部委和延安的一些機關、學校開展了審查幹部工作。一般地說,這在黨的隊伍迅速擴大,國民黨頑固派加緊特務活動的情況下,是必要的。但是,在審查幹部中對敵情作出過分的估計,把審乾工作主要視為鋤奸、反特鬥爭,並把一些幹部思想上、工作上的缺點錯誤或歷史上尚未弄清楚的問題,輕易地懷疑為政治問題以致反革命問題,並採取“逼、供、信”的錯誤方法,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以“搶救失足者運動”為代表的反特鬥爭嚴重擴大化的錯誤。1942年11月,中央總學委副主任康生提出在共產黨內有國民黨特務活動。從12月開始,審乾工作主要是進行反特鬥爭。1943年4月3日,中央發布《關於繼續開展整風運動的決定》,對敵情作了誇大的估計。4月28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討論肅清內奸問題,決定成立中央反內奸鬥爭委員會。7月15日,專門負責審乾工作的康生在延安幹部大會上作深入審乾的動員報告,提出開展“搶救失足者運動”。此後,混淆敵我界限,嚴重逼、供、信的錯誤進一步擴大,造成大批冤、假、錯案,使不少同志無端地受到懷疑、傷害或關押審訊。中央發現審乾工作中“左”的錯誤發生並仍在擴大的情況後,7月30日,毛澤東提出審查幹部九條方針,並指示停止“搶救失足者運動”。8月15日,中央通過《關於審查幹部的決定》,重申審查幹部必須堅持“首長負責”等九條方針,強調要調查研究,分清是非,重真憑實據,不搞逼供信。10月9日,毛澤東又指示要堅持“一個不殺,大部不抓”的原則。經過許多努力,審乾工作中的錯誤得到制止。12月22日,中央書記處召開會議,認為“搶救失足者運動”應予否定。此後,開始甄別工作。1944年春,中央領導有關部門開始對錯案進行甄別平反,並對受到冤屈的人員賠禮道歉。毛澤東主動承擔責任,多次在公開場合對受到冤屈的人賠禮道歉。“搶救失足者運動”的教訓是深刻的。它證明:審乾肅反工作,必須實事求是地從具體情況出發,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準確地判斷敵情,要重證據,不輕信口供,嚴禁逼、供、信,實行區別對待的政策。而這一切,又必須在嚴格的法制基礎上,按法律程式加以審慎的處理,必須進行深入細緻的工作,絕不能搞突擊式的民眾運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