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服務指南

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必須是持有非農業戶口、且在城鎮行政區域居住超過一定期限、不擁有承包土地、不參加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城市居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吉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服務指南
  • 所需材料: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等
申請條件,所需材料,基本程式,日常管理,

申請條件

一、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條件
  
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必須是持有非農業戶口、且在城鎮行政區域居住超過一定期限、不擁有承包土地、不參加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城市居民。

所需材料

二、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服務需要的材料
(一)個人申請書、申請家庭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二)家庭收支和資產狀況證明(城市自申請之日起前六個月的家庭收支情況證明,農村自申請之日起前12個月的家庭收支情況證明,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扶養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土地、林權承包情況證明,家庭擁有的車輛、房產等資產情況證明等);
(三)家庭成員身體狀況證明(殘疾證明,患病的醫療診斷、病歷及醫藥費收據,勞動能力鑑定證明等);
(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張;
(五)其它需要出具的證明材料及複印件。

基本程式

三、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程式
(一)信息比對。市民政部門要對申請家庭的財產收入情況,與財政、社保、房產、車管、農經、林業等部門的財產收入信息進行比對,檢驗申請家庭是否隱瞞財產收入,初步判斷其是否符合低保條件,是否需要進一步入戶核驗。對於不符合低保條件的申請家庭,由市民政部門向該家庭出具《不予保障通知書》,寫明不予保障的主要原因。
(二)聯合入戶。對於經初步判斷符合低保條件的申請家庭,由街道(鄉鎮)和社區(村)低保工作人員,聯合進行入戶初審,依據申請人填報的《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通過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等方式,逐戶核實申請家庭實際生活狀況、財產、收支情況,並填寫全省統一制式的《審批表》。有條件的地方,應在入戶時記錄能反映申請家庭經濟狀況的影像、圖片資料,存檔以備查驗。市民政部門要對街道(鄉鎮)和社區(村)聯合初審結果進行100%入戶複查,並對初審結果進行確認,如存在不實情況,要及時進行糾正。
(三)資格評議。由市民政部門主持,在社區(村)公開召開評議會,“聯合審查組”成員及申請人參會,並依據自願原則,允許一定數量的社區(村)居民到會旁聽,以確保評議的公正、透明。評議前,社區(村)要在明顯位置張貼《會議通告》,告知社區(村)居民評議會召開的時間、地點及主要內容。評議時,首先由市民政部門說明信息比對情況,然後由街道(鄉鎮)說明申請人家庭入戶核實生活狀況、財產收支情況,最後由參會的“聯合審查組”成員本著有理有據的原則,據實予以評議,並通過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初步確定申請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條件,並根據家庭財產收支狀況、困難程度、家庭主要成員勞動能力狀態等因素,將其家庭成員劃分成不同類別予以分類保障,核定出不同的補助金數額。在公開評議過程中,還要適當徵求參與旁聽的社區(村)居民意見。
(四)資格公示。由社區(村)受市民政部門委託,將符合低保條件申請人名單和不符合低保條件申請人名單,及其家庭成員、住址、家庭財產收支狀況、信息比對情況、是否符合低保條件、初步確定的保障類別以及不符合低保條件的簡要原因等信息,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的公示板和申請家庭現住所的房前屋後、樓頭村口等明顯位置張榜公示7天,並註明市、街道(鄉鎮)兩級低保工作機構的舉報電話,公開徵詢民眾意見。
(五)資格審批。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民政部門在7個工作日核心發《低保證》和低保金存摺,按戶予以保障,並依託指定金融機構,社會化發放低保金。經公示有異議的,由市民政部門責成街道(鄉鎮)及時通告申請人,由“聯合審查組”對居民舉報信息進行重點審核,經審核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程式納入保障範圍;不符合條件的,由縣級民政部門向該家庭出具《不予保障通知書》,寫明不予保障的原因。
(六)信息錄入。首先,街道(鄉鎮)要在市民政部門的指導下,依據《申請表》和《審批表》,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低保家庭基本信息全面、詳細、準確地錄入到“低保信息管理系統”,同時將其《審批表》、身份證、戶口本等檔案資料的掃描圖片、指紋數據以及能反映申請家庭經濟狀況的原始影像、圖片等資料,上傳“低保信息管理系統”。市民政部門對街道(鄉鎮)錄入的基礎信息進行系統內審核,經校對確認數據真實可靠、符合邏輯後,完成低保對象系統內審批和低保金社會化發放操作。
(七)建立檔案。由市民政部門根據《吉林省社會救助檔案管理辦法》要求,按照統一標準和流程,按戶建立紙質檔案,由市民政部門統一保存。同時在“低保信息管理系統”中按戶建立電子檔案,電子檔案要與紙質檔案內容一致。
(八)保障情況公示。由街道(鄉鎮)設立公示板,將所有低保家庭的戶主及家庭成員姓名、家庭住址、保障起始時間、保障類別、月(季)補助金額度等保障情況進行公示。同時公開市、街道(鄉鎮)兩級監督舉報電話,方便社會民眾監督。市民政部門也要在低保服務大廳或辦公場所門廳,通過大螢幕電子顯示屏或自助式查詢機等形式,對現有低保家庭的保障情況進行公示。在公示時,要注意保護低保家庭特別是兒童的隱私。對於那些長期重病重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收入無變化或變化不大的重點保障家庭,可不進行公示。

日常管理

四、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民政部門和街道(鄉鎮)負責,社區(村)協助配合,主要工作任務如下:
(一)定期核查。市民政部門要聯合街道(鄉鎮)低保工作人員,對低保對象進行定期核查。重點保障對象每年核查一次,一般保障對象每季度核查一次,有勞動能力的保障對象每月核查一次。對於收入已發生變化或已不符合條件的家庭,經市、街道(鄉鎮)兩級共同認定,調整其補助金數額或取消其低保待遇。
(二)核實收支。低保家庭應定期到所在街道(鄉鎮)報告家庭財產收支變動情況,由街道(鄉鎮)進行登記、核實。城市每月登記一次,農村每季度登記一次。無特殊原因、未經市民政部門同意、不按期登記的,視同不如實申報家庭財產收支狀況,取消其低保待遇。
(三)變更登記。對於低保對象的居所遷移、家庭人口變動、家庭基礎信息變更等,要積極予以配合,及時出具相關手續;並報請省廳批准,在“低保信息管理系統”及時調整相關信息,同時填寫全省統一制式的《變更表》存檔。
(四)組織學習。組織市、街道(鄉鎮)兩級低保工作人員為低保對象講解低保政策、低保申請審批流程、低保資金髮放流程等相關知識,同時還要多組織低保對象進行思想政治和道德理論學習,讓他們多了解黨的惠民政策。
(五)扶助就業。市民政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支持,通過多種渠道,多爭取一些適合低保對象的社區公益崗位。同時,積極與勞動就業部門協調配合,多為低保對象爭取就業和就業培訓機會,幫助低保對象增添工作技能,掌握更多的勞動手段,爭取早日自食其力,回歸主流社會。
(六)公益勞動。街道(鄉鎮)要在社區(村)配合下,定期組織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參加社區(村)保潔、綠化、清雪、助老(殘)、宣傳等公益勞動,使他們能夠通過勞動回報社會,通過勞動維繫社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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