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江縣關於開展畝均效益評價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

《廬江縣關於開展畝均效益評價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是廬江縣為加快實施“畝均論英雄”改革,根據省經信廳等10部門《關於推廣畝均效益評價工作的意見》(皖經信運行〔2021〕108號)、市政府《關於開展畝均效益評價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合政秘〔2021〕79號)要求,構建綜合評價體系,依法推動資源要素差別化、市場化配置,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提出的實施意見。已於2022年4月14日縣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政策內容,

政策內容

一、明確工作目標
深入實施畝均效益評價,力爭到“十四五”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畝均稅收、畝均營業收入、全員勞動生產率等核心指標達到或接近全市平均水平。2022年6月底前,完成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畝均效益評價。12月底前,基本完成占地5畝及以上的規模以下工業企業評價,初步建立差別化資源要素配置體系。2023年底前,探索開展製造業行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畝均效益評價,逐步實施差別化資源要素配置。2024年底前,製造業行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畝均效益評價全覆蓋。通過科學合理的畝均評價和結果運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加快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建立評價體系
(一)評價範圍
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占地5畝及以上的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實施評價。其中,對初創企業、重大項目建設期企業,及其他暫不適宜納入評價的企業,設定不超過3年的過渡期,確有必要的可在過渡期外再適當延長;電力、熱力、燃氣、水生產和供應業,垃圾焚燒、污水處理等公益性企業列入免評企業。逐步覆蓋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責任單位:縣畝均辦,各鎮〔園區〕)
(二)評價指標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以畝均稅收、畝均營業收入、全員勞動生產率、單位能耗營業收入、研發經費投入強度為主要指標,逐步考慮加入單位污染物排放營業收入、畝均技術改造投資等指標,科學設定企業綜合素質加分項,力求評價指標反映企業全方位發展質量效益。規模以下工業企業以畝均稅收、畝均營業收入為主要指標。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以畝均稅收、畝均營業收入為主要指標。(責任單位:縣畝均辦,各鎮〔園區〕)
(三)評價基準
採用百分制。企業綜合評價採用基準分百分制,合理設定各項指標權重。設定基準值。評價指標基準值要充分體現優質企業與低效企業間的差距,有關評價指標的基準值參照我縣參評年度該指標平均值1.5倍左右設定。(責任單位:縣畝均辦,各鎮〔園區〕)
(四)分檔標準
企業畝均評價結果分為A類(優先發展類,前20%、含20%)、B類(鼓勵提升類,20-65%、含65%)、C類(規範轉型類,65-95%、含95%)、D類(調控幫扶類,後5%)四類。對一定規模以上營收(稅收)的企業、單項冠軍企業、上市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術企業等類型企業進行加分、升檔或保檔,對違法違規、環保全全不達標或發生較大社會影響事故的企業進行減分、降檔或限檔。(責任單位:縣畝均辦,各鎮〔園區〕)
三、實施綜合套用
(一)完善資源要素差別化配置體系。
1.實施分類服務引導。每年發布全縣“畝均效益領跑者20強”名單,引導企業對標提升。依據縣級綜合評價結果,對A類企業正向激勵,在示範試點申報、重大創新載體建設、要素配置等方面給予傾斜;對B、C類企業引導提升,運用加大技改投入、智慧型化改造等方式,促進其提質增效、轉型發展;對D類企業調控幫扶,“一企一策”精準對接,提高資源要素利用效率。依法依規堅決整治不符合能耗、環保、質量、安全等強制性標準的企業。(責任單位:縣畝均效益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實施分檔財政獎勵。依據縣級綜合評價結果,A類企業原則上按110%比例享受縣級財政政策,並優先推薦國家、省、市級相關政策;B類企業繼續按100%比例享受縣級財政政策、特別先進的項目向上推薦爭取;C類企業原則上按70%比例享受縣級財政政策(不包括補償性財政政策)、不向上推薦爭取;D類企業原則上不得享受縣級財政獎勵政策(不包括補償性財政政策)、不向上推薦爭取。不列入畝均效益評價範圍的企業,按原比例享受縣級政策。(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等縣直相關部門,各鎮〔園區〕)
3.完善差別化信貸機制。建立健全企業信用評價、金融機構信貸與綜合評價結果掛鈎聯動機制。對符合政策條件的A、B類企業,在信用評級、貸款準入、貸款授信、擔保方式創新、還款方式創新和利率優惠等金融服務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優質企業量身定製金融產品。(責任單位:縣地方金融監管局、縣發改委、縣財政局)
4.實施差別化要素配置。按相關規定在許可權範圍內,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差別化電價、水價政策,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劃分範圍和使用稅額標準。加大對地方貢獻大、發展前景好、符合轉型升級導向企業的扶持力度,引導企業合理使用土地,促進土地資源的集約利用。根據評價分類分檔結果,年度用地指標向A、B類企業傾斜。(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資規局、縣稅務局、縣經信局、縣供電公司、縣水務集團)
(二)建立分行業評價結果套用體系。
逐步實施分行業評價和結果套用,探索制定差異化產業支持政策,集中資源培育發展優勢產業,合理轉移淘汰低效產業,不斷提高產業發展質量和效益。對畝均效益評價結果低於全縣平均水平的行業,加大對行業企業的改造提升,通過技術創新、智慧型改造等途徑,推動行業整體提質增效;對行業內綜合評價得分較低的企業,精準服務,幫助企業對標先進、加快提升。(責任單位:縣畝均效益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三)最佳化土地資源配置套用機制。
1.處置低效閒置用地。加大低效、閒置用地的集中處置力度,著力提升用地利用效率。對企業未按照契約約定開發建設和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嚴重滯後開工投產約定時限的項目,由項目所在地鎮(園區)對其進行調查認定處理,對於重大項目和重大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縣相關主管部門。(責任單位:各鎮〔園區〕,縣資規局、縣投促中心)
2.實施產業用地準入機制。在符合國家和省市縣產業政策、規劃的基礎上,加快推廣“標準地”改革。在產業項目招商引資時,注重畝均效益水平。對利用存量用地(廠房)引進項目視同新增項目,防止出現“退低進低”。(責任單位:縣資規局、縣經信局、縣投促中心,各鎮〔園區〕)
四、加強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以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第一副組長,縣政府分管工業副縣長為副組長,各鎮(園區)和縣直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畝均效益評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縣畝均辦”),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開展畝均效益評價,制定實施配套政策措施,共同推進工作開展。各鎮(園區)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切實抓好組織實施,確保工作落地見效。(責任單位:縣畝均效益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夯實工作保障。加強人員保障,抽調專職人員,組建畝均效益評價工作專班,各鎮(園區)明確專人開展此項工作。加強資金保障,畝均效益評價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予以保障。(責任單位:縣畝均辦、縣財政局,各鎮〔園區〕)
(三)注重督導激勵。將各鎮(園區)和縣直相關單位畝均效益評價工作推進情況納入縣政府目標績效考核。對畝均效益提升顯著的鎮(園區),在要素支持等方面給予傾斜。縣畝均辦會同相關單位定期對畝均效益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通報,及時總結經驗,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責任單位:縣畝均辦,各鎮〔園區〕)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做好宣傳引導,及時準確發布畝均效益評價政策法規和工作信息。加強正面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引導企業、行業踐行新發展理念,加速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縣畝均辦,各鎮〔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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