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共廣靈縣委、廣靈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靈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廣字〔2019〕4號),廣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現任廣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焦宏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Guangling County Marke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焦宏成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能轉變,派出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縣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全縣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
(四)負責全縣反壟斷統一執法調查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系統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全縣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縣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全縣巨觀質量管理。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一般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一般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全縣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全縣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縣級監督抽查工作。建立並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導全縣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全縣食品安全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全縣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廣靈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全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縣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監管和食鹽專營工作。負責酒類商品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監督管理全縣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全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推動全縣新型標準體系建設。組織制定縣級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負責縣級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審查和複審工作。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貫徹實施。依法監督管理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工作。推動和國際對標采標相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管理全縣商品條碼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全縣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四)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加強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發展規劃和制度措施。推動全縣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全縣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
(十五)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
(十七)指導、協調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系統開展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組與縣委的黨務聯繫,承擔相關文稿起草工作,做好黨組會議和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落實會議議定事項及“三重一大”決策事項。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人事、財務、文電、會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保密、檔案、信訪、安全、值班、宣傳、應急、後勤保障、科技與信息、離退休人員等工作,負責重要工作督查督辦。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承擔本系統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規範性檔案、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行政案件的審理、覆核和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全縣市場監管執法辦案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關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負責全縣市場監管執法辦案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
在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領導指導下,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促進中央、省市縣委各項決策部署在非公經濟組織的貫徹落實。負責全縣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政策的擬訂和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市場監管部門開展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各項工作。
(二)登記註冊股
擬訂全縣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全縣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依規承擔應由縣局辦理的登記註冊工作。承擔指導全縣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全縣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扶持全縣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全縣小微企業名錄工作。
(三)綜合業務股
擬定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不含外資企業)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全縣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組織實施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指導查處全縣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工作。
依法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系統。組織指導消費者維權工作和消費環境建設,承擔市場監管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工作。
擬定規範市場秩序及有關服務行為的具體措施、辦法。指導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動產抵押登記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配合開展有關領域專項整治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負責組織開展全市有關反壟斷工作。擬訂全縣有關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政策措施。依法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經營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協調全縣網路市場行政執法。組織指導查處網路商品交易違法行為,依法打擊網路商品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組織指導網路商品交易平台和網路商品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網路商品交易市場監管監測平台建設及套用工作。
擬訂推進質量強縣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組織實施政府質量獎勵制度,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推進全縣品牌建設。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全縣一般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全縣一般質量事故調查。承辦縣質量強縣領導小組、縣名牌戰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擬訂全縣計量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建立全縣現代先進測量體系。承擔全縣計量標準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制(修)訂、發布和組織實施地方計量技術規範工作。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產業計量、資源計量和環境計量工作。開展能效標識、水效標識的計量監督檢查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擬訂全縣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全縣標準化綜合改革工作,構建新型標準體系。承擔縣級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審查和複審工作。推進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推動和國際對標采標相關工作。協調組織參與國際、國家、行業或區域性標準化組織活動。推進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貫徹實施,組織協調開展全縣地方標準的實施評估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承辦縣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擬訂全縣生產和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和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縣級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指導全縣工業產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
落實國家認證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認證認可、合格評定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組織對各類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
智慧財產權保護髮展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和建設智慧財產權強縣的政策措施和強化智慧財產權運用服務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全縣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戰略推進計畫。承擔全縣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保護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組織開展專利導航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及專利獎補、獎勵等工作。
擬訂和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運用服務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商標註冊、專利申請的指導工作,協調推進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及保險工作。擬訂和規範全縣智慧財產權交易的制度措施。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依法監督和管理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及其他服務機構。組織智慧財產權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計畫。指導開展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創建工作。承辦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
承擔指導全縣廣告業發展工作。擬訂實施全縣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監測全縣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指導促進全縣公益廣告發展工作。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範,監督檢查全縣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監督管理全縣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指導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擬訂推進食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區域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辦縣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分析掌握全縣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業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組織實施全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藥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全縣食品、藥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分析掌握全縣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全縣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分析掌握全縣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全縣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實施酒類商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食鹽專營管理。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監督實施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評價工作。承擔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藥品生產企業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縣藥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定期公布相關信息
監督實施藥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規、藥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依職責開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跟蹤檢查。組織指導藥品零售、使用環節現場檢查。依許可權對藥品經營企業網路藥品交易服務備案環節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行為。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質量管理規範和使用質量管理辦法。組織實施醫療器械標準及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組織指導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現場檢查,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評價工作。承擔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監督管理工作。
監督實施國家化妝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掌握分析化妝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指導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現場檢查,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映監測並依法處置。承擔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化妝品生產企業監督管理和現場檢查,以及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後檢查工作。
組織指導全縣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擬定全縣有關價格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規則和具體辦法。組織實施全縣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全縣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制止不正當價格行為。負責監督價格、收費公示制度的實施,協調建立健全價格社會監督和舉報制度。

職能轉變

將原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縣發展和改革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職責,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的酒類商品監督管理職責,縣教育科級局的專利管理職責,縣供銷合作聯合社承擔的鹽業監督管理行政職責劃入整合。

派出機構

壺泉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11名、事業編制11名)、南村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10名、事業編制5名),加斗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10名、事業編制3名)、蕉山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10名、事業編制3名)、作疃市場監督管理所(事業編制3名)、梁莊市場監督管理所(事業編制3名)、宜興市場監督管理所(事業編制3名)、斗泉市場監督管理所(事業編制3名)、望狐市場監督管理所(事業編制3名)。均為股級建制。主要職責:負責轄區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

廣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47名(含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廣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廣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康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廣靈縣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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