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靈縣司法局
- 外文名:Guangling County Judicial Bureau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機構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駐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機構調整
中共廣靈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委依法治縣辦)設在縣司法局,接受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委員會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承辦全面依法治縣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縣有關重要檔案,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負責全面依法治縣決策部署的督察工作。縣司法局內設相應機構承擔縣委依法治縣辦相關工作,接受縣委依法治縣辦的統籌協調,負責處理縣委依法治縣辦的日常事務。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對全縣政府法治工作進行規劃、指導、監督、協調和服務。起草或組織起草縣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審查縣直各單位以縣政府名義制定的規範性檔案草案,並向縣政府提出審查報告。承辦縣直各部門和鄉鎮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承辦縣政府的規範性檔案清理、修改、廢止工作。承辦縣政府規範性檔案、上報備案。
協調全縣各部門在法律、法規實施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組織年度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指導、監督縣直行政執法機關行政執法活動。承辦全縣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核、資格認定和發證、管理工作。承辦向縣人民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和涉及縣人民政府的行政應訴工作。受理、審查向縣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賠償要求,辦理行政賠償有關事宜。承辦政府一般經濟契約的備案審查工作。指導、監督全縣依法行政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擔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三)負責擬訂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指導、檢查全縣法治宣傳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負責指導、督促、考核司法所工作。
(五)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六)負責擬訂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縣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七)指導、監督本系統法學教育、法學理論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論研究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九)鄉鎮派駐司法所負責指導管理轄區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轄區刑釋解矯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鎮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協助鄉鎮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縣局和鄉鎮政府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擬訂本系統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重大政策並督促落實。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司法行政年鑑、史志的編撰工作。負責新聞宣傳、政府信息公開、應急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本系統科技和信息化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意識形態領域的分析研判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後勤保障及安全保衛工作;承擔局機關文電收發、計算機網路、保密、文印、接待等工作。負責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工作;負責司法行政隊伍的教育培訓和政治理論學習;負責對幹部進行年度考核。
(二)普法依法治理辦公室
承擔縣委依法治縣辦相關工作,接受縣委依法治縣辦的統籌協調,負責處理縣委依法治縣辦的日常事務。負責擬訂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縣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全縣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全縣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
(三)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
負責全縣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縣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人員隊伍建設。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實施情況,協調各部門在法律、法規實施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行政執法投訴處理相關工作。負責協調全縣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負責縣人民政府“放管服效”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
(四)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
指導推進全縣司法所建設,指導、監督全縣司法所業務工作和司法助理員培訓工作。指導全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協調指導人民調解員協會。指導全縣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縣級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和人民調解工作;負責法律服務所和執業人員的年檢註冊;組織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業務培訓。負責組織指導對刑釋解矯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負責制定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全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全縣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
(五)社區矯正管理股
監督檢查全縣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六)行政複議與應訴股
起草或組織起草縣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審查縣直各單門以縣政府名義制定的規範性檔案草案,並向縣政府提出審查報告。承辦縣直各部門和鄉鎮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承辦縣政府的規範性檔案清理、修改、廢止工作。承辦縣政府規範性檔案、上報備案。協調全縣各部門在法律、法規實施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向縣人民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和涉及縣人民政府的行政應訴工作。受理、審查向縣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賠償要求,辦理行政賠償有關事宜。承辦政府一般經濟契約的備案審查工作。承擔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向縣人民政府提出的有關行政裁決案件的舉證、答覆等工作。組織或參與有關重大行政案件的調查、審理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
負責規劃和推進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全縣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八)行政裝備股
負責本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的管理工作和中央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服裝和警車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所屬單位的經費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派駐機構
廣靈縣司法局在全縣9個鄉鎮分別設立司法所,承擔司法所工作職責。
行政編制
廣靈縣司法局機關行政編制2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其中:局機關股室行政編制12名,鄉鎮司法所行政編制11名(其中壺泉司法所3名、南村司法所1名、作疃司法所1名、宜興司法所1名、加斗司法所1名、蕉山司法所1名、斗泉司法所1名、梁庄司法所1名、望狐司法所1名)。
縣司法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廣靈縣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