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廣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廣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根據《中共廣靈縣委、廣靈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靈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廣字〔2019〕4號),廣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是縣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縣人民防空辦公室和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的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 外文名:Guangling County Housing and urban rural construction administration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領導機構:廣靈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承擔規範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職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住房建設、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工程勘察設計、工程諮詢、工程質量安全、建築節能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
(二)承擔全縣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職責。指導全縣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編制全縣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擬定全縣保障性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縣有關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監督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推進全縣住房制度改革的職責。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擬定適合縣情的住房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房產行業管理工作。
(四)承擔規範全縣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職責。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定全縣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全縣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全縣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的方案辦法並監督執行。
(五)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公用事業、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市政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供熱、供氣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建成區的熱源分配協調,新建、改建、擴建供熱工程備案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全縣城市供熱總體規劃,組織實施城市中長期供熱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六)監督管理全縣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縣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監督和指導實施全縣勘察設計、施工、房屋建築內外裝飾裝修、建設監理。擬定全縣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規範全縣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全縣建築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設工業產品進行監督管理。
(七)承擔指導全縣城市建設的職責。研究擬定全縣城市建設的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全縣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負責全縣城市建設項目的審查報批工作,參與全縣城市防洪的有關工作,指導全縣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治理和城建監察工作。
(八)承擔規範和指導全縣村鎮建設的職責。擬定全縣村莊和小城鎮建設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指導全縣農村住房建設、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全縣小城鎮、村莊基礎設施改善工作。
(九)承擔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職責。負責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政策、規章制度的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全縣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全縣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的指導實施,負責制定全縣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制定全縣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技術標準及規定並指導實施。
(十)承擔推進全縣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縣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指導全縣房屋牆體材料革新,推進城鎮減排工作。擬定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組織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
(十一)負責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定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
(十二)擬定人民防空事業發展戰略與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行政執法,依法審批相關事項。
(十三)負責人民防空工作規劃、建設、維護和技術管理,對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功能進行監督和管理。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和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建設戰時人口疏散基地;組織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防空防災演練。
(十四)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通信警報建設;組織發放防空防災警報。負責開發利用和管理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負責管理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對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設施進行開發利用和管理。
(十五)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人民防空理論和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科研成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利用人民防空資源參與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管理和使用人民防空經費和人民防空國有資產,依法征繳社會負擔的人民防空經費。戰時配合城市防衛、要地防空作戰,組織開展城市防空襲的相關工作,消除空襲後果。
(十六)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行政綜合執法、人民防空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七)指導全縣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抗震設防審查、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工作。
(十八)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承接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的職能,承接縣公安局的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職責和縣地震局的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審查職能。擬定人民防空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建設、維護、技術管理和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縣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足夠並舉的住房制度,讓全縣人民住有所居。指導全縣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加強對全縣城市建設管理的監督指導,完善市政公用設施,推廣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指導推進村鎮建設,不斷改善人居環境。構建規範有序充滿活力的建設和房地產市場秩序,實現住建事業高質量發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信息、政務公開、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信訪工作;負責督辦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工作;負責本局年度工作安排和總結。
(二)政策法規股
承擔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及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指導、監督等工作。
(三)住房管理股
指導全縣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編制全縣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擬定全縣保障性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縣有關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監督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擬定適合縣情的住房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房管工作。規範全縣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指導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構建規範有序、充滿活力的房地產市場秩序。
(四)建設管理股
研究擬定全縣城市建設的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公用事業、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市政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供熱、供氣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建成區的熱源分配協調,新建、改建、擴建供熱工程備案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全縣城市供熱總體規劃,組織實施城市中長期供熱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城市建設項目的審查報批工作,參與全縣城市防洪的有關工作,指導全縣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治理和城建監察工作。
擬定全縣村莊和小城鎮建設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指導全縣農村住房建設、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全縣小城鎮、村莊基礎設施改善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監管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安全工作。推進全縣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工作。擬定人民防空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建設、維護、技術管理和宣傳教育工作。

行政編制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廣靈縣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