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醫科大學博仁書畫社

廣西醫科大學博仁書畫社

廣西醫科大學博仁書畫社成立於1994年,前名為廣西醫科大學學生書畫協會,2009年正式更名為廣西醫科大學博仁書畫社。在2015年,以廉潔文化傳播為己任的學生社團---廣西醫科大學廉潔文化傳播中心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醫科大學博仁書畫社
  • 外文名:Guangxi Medical UniversityBorenCalligraphy Club
創立由來,社團寄語,社團文化,社訓,宗旨,社團性質,業務範圍,組織活動,社團章程,

創立由來

書法和繪畫對於有著豐富文化底蘊的中華民族來說,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千百年來人們都把它們視為高雅藝術,有多少文人雅士為之傾倒,也留下了許多千古佳話,時至今日在校園裡,在我們的身邊仍不乏熱情的學子們,服於書畫的魅力。
博仁書畫社團是面向全校學生自願組織的民眾性與藝術性相結合的社團。在學院團委的領導和廣大同學的支持下,自1994年成立至今,以“弘揚國粹,陶冶情操”為宗旨,目的在於把鐘情於書畫藝術的同學聚集起來,共同致力於書畫水平與鑑賞能力的提高和豐富校園文化生活. 讓書畫的氣息布滿校園。而在2015年6月7日,廣西醫科大學廉潔文化傳播中心正式成立!今後,博仁書畫社將通過各種類型的活動來宣傳廉潔文化,讓廉潔文化深入每個大學生的心裡。
通過各界成員的努力,博仁書畫社發展了為數眾多的社員,通過舉辦各種類型的活動,如杏湖書畫節,硬筆書法大賽,主題書畫展,外出採風等活動,每種活動都會有廉潔文化傳播的內容,不僅可以為社員們提供學習與交流的機會和展示藝術才能的平台,.達到修身養性的作用,也能傳播廉潔文化.博仁書畫社作為我校最早成立的社團之一,走過了風雨十多年,秉承著自己獨特的個性,使得更多同學能“筆下生花”共同弘揚我國藝術之瑰寶。

社團寄語

夢想,人皆有之!
而只有相同的夢想,相同的追求,才會讓我們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相聚。
在大學這個大家庭里,
是喜愛書畫的興趣把我們這些有夢想的年青人聚在一起;
是喜愛書畫的興趣讓我們這群醫大學子在夢想的碧空自由翱翔;
是喜愛書畫的興趣讓我們的夢想迸發出絢爛的火花!
走進博仁,
我們領悟了厚德可以勵志;
走進博仁,
我們懂得了博學方可弘醫;
走進博仁,
我們用翰墨書錦瑟年華;
走進博仁,
我們用丹青繪軟香溫玉;
是書畫
讓我們看到了實現夢想的曙光;是書畫
為我們提供了實現夢想的舞台!
借著書畫的底蘊,憑著博仁的精神,我們陶冶情超,美化心靈,爭做有“感受愛、認識愛、學會愛、能夠愛、傳遞愛”的醫學人文情懷的新時代的白衣天使。
校黨委宣傳部長文秋林部長說,廉潔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之一,也是當代大學生應有的道德品質,在大學生中進行廉潔教育,不僅是大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而且是校園廉潔文化建設的需要,更是和諧社會持續發展的需要。廣西醫科大學大學生廉潔文化傳播中心的成立,使學校的廉潔文化教育有了一個很好的平台和抓手,將大大推動廣西醫科大學大學生廉潔文化教育各項工作。而在今後,博仁書畫社將通過各種類型的活動來宣傳廉潔文化,讓廉潔文化深入每個大學生的心裡。

社團文化

社訓

博知 博愛 仁心 仁術。

宗旨

仁書畫社以書畫培訓為核心,傳播書法藝術的同時還傳播廉潔文化,以多種書畫活動為醫科大學書畫藝術愛好者提供一個學習交流的平台,旨在豐富大學生課餘文化生活,提高大學生的審美情趣和綜合素質,並讓廉潔文化深入每個大學生心裡。

社團性質

博仁書畫社是廣西醫科大學學生社團之一,接受共青團廣西醫科大學委員會的領導,接受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管理,接受指導單位人文管理學院的指導。博仁書畫社在校黨委的領導下管理廣西醫科大學大學生廉潔文化傳播中心。

業務範圍

(一)教學硬筆書法、軟筆書法、國畫、篆刻、素描及其他西方畫種。
(二)教學軟筆書法。舉辦各類軟筆書法活動。
(三)舉辦各類書畫展覽及比賽。
(四)組織社員到外校參加書畫交流活動。
(五)組織社員參觀校內外書畫展 。
(六)按年度計畫組織社員開展社團各項活動。
(七)開展校內醫學人文建設,傳播廉潔文化。

組織活動

(一)廣西醫科大學杏湖書畫節
(二)廣西醫科大學琴棋書畫節
(三)廣西醫科大學元旦送春聯
(四)廣西醫科大學“醫學人文杯”書畫大賽
(五)廣西醫科大學蒲公英志願服務活動

社團章程

第一章博仁書畫社總則
第一條本社團的名稱: 廣西醫科大學博仁書畫社
第二條本社團的性質:博仁書畫社是廣西醫科大學學生社團之一,接受共青團廣西醫科大學委員會的領導,接受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管理,接受指導單位人文管理學院的指導。博仁書畫社在校黨委的領導下管理廣西醫科大學大學生廉潔文化傳播中心。
第三條本社團的宗旨:博仁書畫社以書畫培訓為核心,傳播書法藝術的同時還傳播廉潔文化,以多種書畫活動為醫科大學書畫藝術愛好者提供一個學習交流的平台,旨在豐富大學生課餘文化生活,提高大學生的審美情趣和綜合素質,並讓廉潔文化深入每個大學生心裡。
第二章博仁書畫社業務範圍
第五條本社團的業務範圍
(一)教學硬筆書法、軟筆書法、國畫、篆刻、素描及其他西方畫種。
(二)教學軟筆書法。舉辦各類軟筆書法活動。
(三)舉辦各類書畫展覽及比賽。
(四)組織社員到外校參加書畫交流活動。
(五)組織社員參觀校內外書畫展 。
(六)按年度計畫組織社員開展社團各項活動。
(七)開展校內醫學人文建設,傳播廉潔文化。
第三章博仁書畫社社員
第六條申請加入本社團的社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廣西醫科大學正式學籍;
(二)承認本社團章程;
(三)對書畫藝術有愛好者;
(四)自覺傳播廉潔文化
第七條 社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出入社申請;
(二)招新時報名;
(三)通過迎新大會;
第八條社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本社團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權參加本社團的培訓課及各項活動;
(三)獲得本社團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社團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有權提出合理化建議和倡議,有權投訴不稱職的負責人;
博仁書畫社任何負責人都無權剝奪會員的以上權利。
第九條社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規定交納社費、培訓費及材料費;
(二)維護本社團的合法權益;
(三)遵紀守法和本社章程,積極參加每次培訓課及各項活動,服從各項活動的安排以及積極完成活動中的工作;
(四)按時參加例會、積極維護本社團的形象和聲譽;
(五)向本社團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社員參加活動要愛護場地設施,做好衛生清理,保持文明舉止端正。
第十條社員經報名、本社骨幹會批准才可繳費入社,社費定為每人30元,培訓費及材料費由各個培訓部門而定。社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社團負責人。
第十一條社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社團執行機構會議表決通過,予以除名,已交納的會費、培訓費及材料費不予退回。
第四章博仁書畫社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
第十二條本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由理事長、社長、理事長顧問團、社長顧問團、副社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社長助理組成。
第十三條負責人的產生:理事長由上一屆社長擔任,顧問團由理事長和社長選定。常務委員會於骨幹中選舉產生,社長一名,副社長三名,社長助理一名。社長於副社長選舉產生,副社長於各部長或秘書中選舉產生。
第十四條常務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社團執行機構;
(三)審議社團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討論落實社團發展事宜;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社員(或社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社員(或社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五條常務委員會執行機構,在任期間領導本社團開展日常工作,對社團負責。
第十六條社團執行機構的職權是:
(一)執行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社員(或社員代表大會);
(三)向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社員的吸收和除名;
(五)決定社團下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領導本社團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本社團的理事長、社長、副社長、顧問團、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熱心學生社團工作;
(三)學習成績中等以上,每學期不及格課程不多於兩門;
(四)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的處分;
第十八條本社團理事長、社長、副社長、秘書長、社長助理不得兼任其他學生社團的主要負責人及本社團財務負責人。
第五章博仁書畫社各部門職責
第十九條總述
廣西醫科大學博仁書畫社現設一個理事會和常務委員會,另設十個職能部門,分別是:軟筆部、硬筆部、國畫部、素描部、外聯部、財務部、宣傳部、網路部、組織策劃部、文藝部。
第二十條理事長職責
1、監督社長以及副社長恪守職責,遵守制度。
2、監督各部門開展各項日常活動。
3、接受社員對骨幹的投訴,並及時處理。
4、監管顧問團,作為社長的智囊。
5、為社團發展,社團骨幹提供意見,必要時可強制糾正社團骨幹錯誤決定。
第二十一條社長職責
1、在校團委及社聯的指導下全面主持博仁書畫社工作。
2、負責與學校領導、各職能部處的溝通聯繫工作。
3、負責各分社的管理及工作的監督。
4、定期召開常委會例會,主持常委會的日常工作,聽取各方面的工作匯報,傳達學校及社聯有關任務。
5、抓好博仁書畫社的建設,提高委員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
6、定期向理事長及社聯匯報博仁書畫社工作情況。
7、完成校團委及社聯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條理事顧問團職責
與理事長一起對社長工作進行階段性評估,以確保社團運作正常及穩步發展;
2、當社長在社團工作中遇到問題時,可向理事長和顧問尋求解決方案;
3、協助理事長審閱社長提交的社團改革方案及各項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4、向理事長提出有關社團組織構架的調整意見或其他社團現存問題的意見;
5、召開各級顧問團集體會議,群策群力解決社團發展中新遇到的問題。
第二十三條秘書長職責
1、協助社長做好博仁書畫社的事務性工作。
2、負責對博仁書畫社各部門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工作。
3、負責傳達社長的通知檔案以及組建好秘書部的工作。
4、負責協助相關分社搞好大型活動。
5、負責按規定組織召開常委會例會。
6、負責社員社服的訂購。
第二十四條副秘書長職責
1、負責定期收集匯報各秘書所在分社的信息。
2、負責對博仁書畫社組織的各種活動、會議進行考勤工作。
3、負責監督社團舉辦活動的進程,並協助處理活動所遇到的問題。
4、負責收集整理各分社的考勤信息。
5、負責按規定組織召開骨幹會議。
6、負責向上級部門申請宣傳工具(櫥窗、展板等)。
第二十五條社長助理職責
1、代社長出席社長因故不能出席的的會議並做相關會議記錄,會後傳達社長。
2、跟進社長安排至副社長的工作,及時發現問題並反饋。
3、負責與社聯或其他社團保持聯繫。
4、負責每次常委會例會的會議記錄及會議總結。
5、按《博仁書畫社骨幹工作移交條例》接受社長的工作移交,在所接受的工作方向行。
6、使社長權利,保障社團工作有序進行。
7、代社長與合作方負責人進行積極溝通,及時了解合作方當前工作方向並階段性向社長進行匯報。
8、必要時行使社長之職。
第二十六條副社長職責
1、協助社長處理博仁書畫社日常工作,負責博仁書畫社培訓部工作計畫、實施和總結。
2、負責組織骨幹商討分社內各大問題,以及活動中骨幹的任務分配;負責檢查和協調各部門的工作,監督各部門的目標、責任和管理,根據各部門工作完成情況提出表揚和批評。
3、協助社長開好常委會例會、博仁書畫社全體社員會議,參加社團大會商討社內各大問題;
4、主要策划進行組織分社內的活動及培訓;
5、聯繫授課老師進行上課;
6、社內骨幹以及會員的推優的評選;
7、負責組織策劃品牌活動。
第二十七條財務部職責
1、建立博仁書畫社明確的收支賬簿,按期做好財務報表,做到帳表相符、帳證相符、帳帳相符。
2、管理好財務部工作,認真做好會費收集工作。
3、管理好博仁書畫社的會費及活動資金,負責博仁書畫社各種活動的預算審核、監督和物品採購工作。
4、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做好發票單據的審核工作。
5、定期對各部門所負責活動的經費進行財務分析,向理事長、社長提供綜合性分析報告。
6、完成博仁書畫社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二十八條宣傳部職責
1、負責博仁書畫社會各項活動的宣傳工作。
2、負責活動的海報製作和活動攝影。
3、負責活動舞台的設計和布置。
4、負責文化長廊中博仁書畫社的板報設計。
5、負責向合作社團進行宣傳工作培訓。
6、完成博仁書畫社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二十九條學習部職責
1、負責所有活動的主持和禮儀。
2、負責活動中節目的編排,及禮儀服裝的借還。
3、負責禮儀的培訓,及定期給骨幹進行禮儀訓練。
4、加強與社員的溝通交流,反饋社員的意見和建議,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提高社員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
5、協助社團的文化發展與建設。
6、完成博仁書畫社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三十條外聯部職責
1、做好與校內外各學生組織及書畫協會的溝通聯繫工作。
2、負責聯繫博仁書畫社舉辦的各項活動的贊助。
3、協調處理校內、校外部門組織來訪工作。
4、負責博仁書畫社對外的聯繫、接待。
5、接收校內外信函,草擬、傳送給校內外學生組織的信函。
6、完成博仁書畫社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三十一條組織部職責
1、負責組織博仁書畫社的社員學習參觀活動。
2、負責各分社的內部交流活動,增強社員的凝聚力及集體榮譽感。
3、負責社員的戶外拓展活動。
4、負責組織參加校內活動。
5、負責社團里的周討論活動。
6、完成博仁書畫社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三十二條網路部職責
1、負責博仁書畫社各種證件的設計、製作。
2、負責活動節目單的設計、製作。
3、負責活動宣傳視頻、PPT的製作。
4、負責博仁書畫社網站的日常維護和更新工作。
5、完成博仁書畫社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三十三條硬筆部、軟筆部、國畫部、篆刻部職責
1、負責每次培訓課的工作。
2、制定學年工作計畫,以及書畫類活動的策劃;
3、組織社員參加外校書畫展。
4、參與分社內的每次會議以及工作安排;。
5、完成博仁書畫社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三十四條秘書部職責
1、負責每次分社會議的考勤和記錄。
2、負責分社考勤匯總和每次活動的總結匯總,上交給副秘書長。
3、負責每次培訓課的地點申請。
4、負責配合社團各通知的傳達。
5、負責分社會議地點的確定及通知。
第六章博仁書畫社骨幹退出機制
第三十五條理事長不得卸任。
第三十六條社長因個人原因辭職需提前五個月向理事長說明並根據《博仁書畫社骨幹產生辦法》推薦符合條件的人選,經理事長認可後給予該人選兩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由常委會討論該人選是否合格,合格則由該人選接任社長,如不合格則需辭職的社長推薦另一人選,通過制度同上。在五個月期滿前如產生新的社長則需辭職社長可離職。如未能產生,則自提出離職要求五個月期滿後該社長可自行離職。
第三十七條秘書長及副社長因個人原因離職需提前三個月向社長說明,離職處理辦法參照上條執行,試用期為一個月。
第三十八條部長及副部長因個人原因離職需提前兩個月向直屬副社長(財務部向會長,網路部向秘書長)說明,副社長(社長/秘書長)可在一定範圍內組織社員競選,補齊骨幹空缺。試用期為一星期。試用期滿正式錄用後申請離職人方可離任。
第三十九條組長及秘書離職處理辦法同上。
第七章博仁書畫社骨幹工作移交制度
第四十條理事長不得移交工作
第四十一條會長暫時無法負責全部職能工作時應暫時交由理事長接管,理事長不得推託。理事長同時行使理事長及會長權力。
第四十二條任一副會長暫時無法負責全部職能工作時,須先向會長說明。由會長建議可勝任的工作移交人選(可一名或數名)後,副會長方可進行工作移交。
第四十三條正部長在暫時無法負責全部職能工作時,向直屬上級負責人說明。如上級負責人認為副部長可勝任,則正部長在與副部溝通後副部同意接手工作的情況下可向副部移交,副部如不願意接受須向正部長直屬上級負責人說明,該直屬上級負責人可發起常委會討論解決。如該直屬上級負責人認為副部尚未能勝任,則正部長向上級負責人進行工作移交,該負責人不得推託。
第四十四條副部長在暫時無法負責其全部職能工作時,向部長說明。部長視情況協調部門內成員共同分擔該副部職能或自己接手該副部長工作。
第四十五條骨幹在暫時無法負責其部分職能工作時,在與下級溝通好後可向下級移交。
第四十六條骨幹在長期無法負責其全部職能工作時,應退出骨幹團隊。參照《骨幹退出機制》執行。如沒有足夠時間參照《骨幹退出機制》執行,則常委會討論解決方案。
第八章博仁書畫社社員投訴條例
第四十七條 社員如發現培訓課未如期進行且該培訓部未做相關通知時可向社長投訴。
第四十八條社員如發現培訓課無指導老師進行指導且該培訓部未做相關通知或課上未做說明時可向社長投訴。
第四十九條社員如多次(五次以上含五次)培訓課均未得到指導老師個人指導可向社長投訴。
第五十條社員如兩次以上(含兩次)未收到非培訓活動通知且未見張貼通知可向社長投訴。
第五十一條社員如發現社團骨幹有濫用公款現象可向社長投訴。
第五十二條社員如發現社團骨幹有濫用權力現象可向社長投訴。
第五十三條社員如發現社團內有浪費培訓材料現象可向社長投訴。
第五十四條所有投訴如兩周內未解決投訴人可要求理事長進行監督。
第九章博仁書畫社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五十五條對本社團章程的修改程式,由社長組織本社團成員成立制度修訂小組完成制度修訂,並交經本社團社員大會審議。修訂每屆一次。
第五十六條本社團修改的章程,須在社員大會上通過後7日起生效。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七條本章程經2011年2月25日社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社團常務委員會。
第五十九條本章程自宣讀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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