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主要承擔全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廠內機動車輛、氣瓶等特種設備的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和相關研究工作,接受委託開展特種設備事故調查技術分析、節能測試、安全評估、許可鑑定評審、人員培訓及相關設備檢驗檢測等技術服務,是全區各級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重要技術支撐,為各級各類特種設備相關單位提供技術服務和支持。
機構設定
一、綜合管理部門
(一)辦公室
負責全院日常行政事務運轉和綜合協調,行政、公文處理、上傳下達、會議組織、接待、重點工作督查督辦、政務信息、宣傳等工作;負責對涉及單位發展改革等重大事項、重大事務進行政策研究,牽頭組織撰寫、審核和修改重大材料;負責法律、法規相關工作等。
(二)人力資源部
負責全院機構編制、工資績效、人事檔案、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管理;負責有關人員任免、考核、培訓、招聘、調配、退休、職稱評聘、崗位設定、人事信息統計等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資質、證書和技術檔案等管理工作。
(三)黨群工作部
負責全院日常黨務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信訪、工青婦、離退休、計生、軍民共建、扶貧等工作。
(四)紀檢監察室
負責全面履行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監察對象在遵紀守法、履行職責、為政清廉等方面的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負責客戶滿意度的收集、統計分析等工作。
(五)財務部
負責全院的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對全院財務活動進行控制、審核及監督;負責全院的預算編制與調整、收支管理、非稅收入的管理;負責收費標準制(修)訂的申報以及收費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負責政府採購和固定資產的賬務管理工作等。
(六)質量安全部
負責全院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運行監督和持續改進;負責監督全院檢驗質量、檢驗安全和質量管理工作,受理並組織處理質量投訴;負責全院技術檔案、檢驗專用章管理工作;負責檢驗檢測機構的核准、資質認定,實驗室和檢驗機構的認可等管理工作;負責協助安全監察部門開展特種設備專項整治工作;負責院應急指揮及事故調查處理中心歸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各級政府監管部門委託開展的特種設備事故及相關事故的技術鑑定等工作。
(七)科研技術部
負責全院檢驗檢測技術和科研組織管理,全院科研發展規劃調研、制定及執行,項目建設規劃管理,全院技術法規、標準、規範的貫徹執行,全院檢驗檢測專用設備的政府採購匯總、論證等,全院檢驗案例管理,院技術委員會組織管理和技術問題的仲裁,信息化、實驗室管理,以及科研成果轉化工作等。
(八)業務發展部
負責檢驗市場調研及分析,編制市場行銷戰略,組織拓展檢驗市場;負責全院年度檢驗業務目標的規劃和協調管理,全院檢驗業務統籌協調和管理,全院檢驗業務的統計、分析及規劃等工作;負責檢驗業務契約管理、客戶網上辦事系統的使用管理;負責與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檢驗業務工作的溝通協調,檢驗檢測分包業務的組織管理、輔助工作管理、特種設備許可鑑定評審業務工作等。
(九)資產管理中心
負責全院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辦公設備、機動車輛、辦公用品、勞保用品和工具耗材的採購、驗收、發放等管理,檢驗檢測專用設備的組織驗收、發放等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設備維護,組織相關部門編制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期間核查方法、內部校準方法等工作;負責校準實驗室相關業務工作;負責全院基礎設施、後勤服務、物業管理,全院公共機構節能及節能統計,社區綜合治理工作等。
二、檢驗業務部門
(一)電梯事業一部
負責授權檢驗範圍內電梯安裝、改造、維修過程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承擔電梯委託檢驗技術服務、安全評估工作等。
(二)電梯事業二部
負責授權檢驗範圍內電梯安裝、改造、維修過程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承擔電梯委託檢驗技術服務、安全評估工作等。
(三)起重機械與遊樂設施事業部
負責授權檢驗範圍內起重機械安裝、改造、維修過程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場(廠)內機動車輛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大型遊樂設施安裝、改造、維修過程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電梯安裝、改造、維修過程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承擔電梯、起重機械(不含“兩工地”)和場(廠)內機動車輛、大型遊樂設施的委託檢驗技術服務、安全評估工作等。
(四)機電與建築工程機械檢驗中心
承擔授權檢驗範圍內“兩工地”起重機的委託檢驗;承擔大型建築鋼結構、軌道交通設備、舞台設施、橋樑設施、航空設施、鋼筋混凝土、機械裝備及鋁產品質量委託檢驗;承擔其它機電類設備、設施的委託檢驗技術服務、安全評估工作等。
(五)工業鍋爐安全與節能事業部〔國家工業鍋爐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西)〕
負責授權檢驗範圍內鍋爐製造、安裝、改造、維修過程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工作;負責鍋爐等特種設備及其系統能效測試與評價工作;負責鍋爐設計檔案鑑定及節能審查工作;負責鍋爐介質、燃料及灰渣化驗分析工作;負責安全閥校驗和閥門校驗、維修等工作;承擔各類鍋爐的委託檢驗、安全評估工作;負責鍋爐介質類分析實驗室、鍋爐燃料類分析實驗室和鍋爐節能測試類實驗室管理;承擔國家工業鍋爐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西)項目的申報、驗收、運行等工作等。
(六)電站鍋爐安全與節能事業部
負責授權檢驗範圍內鍋爐製造、安裝、改造、維修過程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工作;承擔各類鍋爐的委託檢驗技術服務、安全評估工作等。
(七)壓力容器事業部
負責授權檢驗範圍內壓力容器製造、安裝、改造、維修過程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負責進出口壓力容器的安全性能檢驗;負責氣瓶製造監督檢驗;承擔各類壓力容器的委託檢驗、安全評估工作等。
(八)壓力管道事業部
負責授權檢驗範圍內壓力管道的安裝、改造、維修過程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負責壓力管道的安全性能檢驗;承接各類壓力管道的委託檢驗、安全評估工作等。
(九)車用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中心
負責授權檢驗範圍內汽車罐車(含低溫罐車、罐式貨櫃等)罐體、常壓罐車罐體、特種氣瓶等設備的定期檢驗及其閥門類安全附屬檔案的校驗;負責車用氣瓶安裝監檢等工作。
(十)危險化學品設備事業部
承擔危險化學品容器及其包裝物、金屬材料、粉塵等委託性業務的開拓和檢驗工作;承擔相關設備的安全評估工作等。
(十一)廣西北部灣特種設備安全實訓中心
負責授權範圍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和考核工作,拓展特種設備相關培訓業務等。
(十二)高新技術研究中心
負責及時了解掌握國內外檢驗檢測高新技術的發展方向,以及高新檢驗檢測技術套用研究及推廣,為檢驗檢測工作中發現的疑點難點提供技術支撐等工作。
(十三)崇左辦事處
負責崇左市區授權檢驗範圍內電梯安裝、改造、維修過程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起重機械安裝、改造、維修過程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場(廠)內機動車輛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承擔電梯、起重機械(不含“兩工地”)和場(廠)內機動車輛、大型遊樂設施的委託檢驗技術服務、安全評估工作;負責授權範圍內檢驗業務的受理和檢驗報告發放、統計工作等。
三、各分支機構
柳州分院、桂林分院、梧州分院 、 北海分院、 防城港分院、欽州分院、 貴港分院、玉林分院 、百色分院、賀州分院、河池分院、來賓分院 。
負責本分支機構的黨務、行政管理等工作,承擔授權範圍內特種設備的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和相關研究工作,接受委託開展特種設備事故調查技術分析、節能測試、安全評估、許可鑑定評審、人員培訓及相關設備檢驗檢測等技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