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廣播電視大學法律工作總站

廣西廣播電視大學法律工作總站,1984年12月18日,法務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出《關於認真組織司法幹部參加電大法律專業學習有關問題的通知》,據此,自治區司法廳與廣西廣播電視大學商定,1985年在自治區內開設法律大專專業,學制3年。

同年2月,在自治區司法廳成立廣西廣播電視大學法律工作總站,業務上受自治區電大指導,站長由司法廳領導兼任,隨即又在自治區司法廳、廣西勞改工作人民警察學校以及各地、市司法處、局成立電大法律工作分站,專門負責組織管理、教學輔導和學員思想政治工作。總站和分站均配備了專職的工作人員。1985年廣西電大法律專業開始招生,招收的對象主要是檢、法、司及其他部門的幹部職工,要求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學生分為正式生和跟班視聽生兩部分。正式生經過全國成人高校入學統一考試錄取,視聽生不經過統一考試。1985年錄取正式生867名,跟班視聽生154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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