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隆安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3年,現位於縣城文塔路65號。法院轄區位於廣西西南部有“板栗之鄉”的隆安縣城,距南寧市中心區80公里,面積2264.7平方公里,總人口40.53萬人(2012年)。轄區共有6個鎮:城廂鎮、那桐鎮、喬建鎮、南圩鎮、雁江鎮、丁當鎮,4個鄉:屏山鄉、布泉鄉、都結鄉、古潭鄉及一個華僑管理區。
隆安縣法院現有編制數77人,在編幹警77人(含工勤人員1人),聘用法警9人,聘用制書記員2人,共88人。其中,高中學歷4人,專科學歷9人,本科學歷74人,占84%;碩士研究生學歷1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隆安縣人民法院
- 區位:廣西南寧市隆安縣
- 地址:廣西隆安縣文塔路65號
- 郵政編碼:532799
- 聯繫電話:0771—6522417
- 成立時間:1953年
- 全院人數:88人
- 院長姓名:覃耀進
院情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院情簡介
廣西壯族自治區隆安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3年,現位於縣城文塔路65號,占地6.7畝,有審判綜合樓1棟,總建築面積2500平方米。法院轄區位於廣西西南部有“板栗之鄉”的隆安縣城,距南寧市中心區80公里,面積2264.7平方公里,總人口38.9萬人。轄區共有6個鎮:城廂鎮、那桐鎮、喬建鎮、南圩鎮、雁江鎮、丁當鎮,4個鄉:屏山鄉、布泉鄉、都結鄉、古潭鄉及一個華僑管理區。 隆安縣法院現有編制數77人,在編幹警77人(含工勤人員1人),聘用法警9人,聘用制書記員2人,共88人。其中,高中學歷4人,專科學歷9人,本科學歷74人,占84%;碩士研究生學歷1人。 隆安縣法院在隆安縣委的領導、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縣政府、縣政協的支持和上級法院的具體指導下,緊緊圍繞“服務大局,司法為民”這一指導方針,積極履行職能,全力開展審判執行及其他工作,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司法服務,為黨委政府分憂,為服務、保障、推動隆安縣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機構設定
隆安縣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有:辦公室、政工科、紀檢組、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庭、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宣傳研究室、法警大隊14個職能部門,下設兩個派出法庭——那桐人民法庭和喬建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2008年以來,隆安縣法院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將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納入整個法院工作中,在處理不同民族之間矛盾糾紛的工作實踐中,突出“六注重”,有力促進了民族團結與民族繁榮,榮獲自治區文明單位、自治區和諧單位等榮譽稱號。 注重加強民族團結,促進民族共同繁榮。在全縣範圍內開展進鄉村、進學校、進社區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把黨的民族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播撒在少數民族民眾的心上,營造各族人民相互尊重、團結互助的濃厚氛圍。 注重圍繞服務大局,保障經濟快速發展。深入紮實開展“熱愛偉大祖國、建設美好家園”主題教育活動,進行黨的民族政策宣傳活動,增進各民族大團結,保持社會和諧穩定。 注重少數民族風俗,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採用少數民族民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工作。2008年以來,共審結“雙語”案件1453件,其中調撤1012件,調撤率達69.65%;共執結執行案件635件,其中和解386件,執行和解率達60.79%。自動履行41件。 注重堅持為民理念,提高少數民族法律意識。到少數民族聚居的村屯、廠礦等進行巡迴審判183件次,方便民眾訴訟,受教育民眾達2萬餘人;利用那桐“四月八”、都結“5.13”等少數民族傳統節日,到村屯、場圩開展民族法律、民族常識宣傳活動23場次,提高少數民族民眾的法治意識。 注重培養少數民族幹部,落實少數民族幹部政策。把法院當成培養少數民族幹部的陣地,先後提拔少數民族幹部30人,選送76人次參加各種學習、培訓,向縣委、政府推薦優秀幹部47人次。吸收培養各少數民族陪審員26人,提高參審能力,發揮其在少數民族矛盾糾紛調解中的作用。 注重服務少數民族民眾,助力致富增進感情。隆安縣法院與民族地區黨委政府交流溝通,深入到掛點幫扶的那桐鎮方村,講法律,送科技,鼓勵種植各類作物,助力少數民族村民脫貧致富。經過5年幫扶,方村村風村貌煥然一新,村民生活水平提高,由“後進村”變“先進村”。隆安縣法院連續3年榮獲“先進後盾單位”稱號。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年來,隆安縣法院先後榮獲自治區文明單位、自治區和諧單位、全區法院先進集體、南寧市先鋒示範單位、南寧市全民健身先進單位、自治區級軍(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單位等榮譽,特別是榮獲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授予“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榮譽稱號,這是全區法院系統唯一獲得殊榮的單位,標誌著隆安縣法院的創先爭優工作上了一個新台階。
地理位置
廣西壯族自治區隆安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