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業協會商會管理辦法

為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的組織和行為,保障行業協會商會依法開展活動,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業協會商會管理辦法
  • 類別:管理辦法
  • 地點:廣西
  • 國家:中國
簡介,總則,新聞發布會,相關報導,相關新聞,

簡介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
第79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業協會商會管理辦法》已經2012年10月25日自治第十一屆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自治區主席 馬 飈
2012年11月18日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的組織和行為,保障行業協會商會依法開展活動,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行業協會商會(以下簡稱行業協會)的設立、開展活動以及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行業協會的發展納入本地社會經濟發展規劃,扶持和促進行業協會的發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政府購買行業協會服務制度。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委託行業協會承擔有關業務工作的,應當給予相應的經費補助;要求行業協會提供服務的,可以通過有償的方式購買服務。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行業協會的登記管理機關,負責行業協會的登記管理、年度檢查、執法監察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授權的組織是行業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負責行業協會的日常監督管理、業務指導和規範引導工作,其他相關部門負責與行業協會有關的專項事務管理工作。
第五條 鼓勵和支持組建高新技術產業、環境保護產業、 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新興產業以及具有地方優勢特色產業的行業協會。鼓勵和支持具有地方產業、產品和市場優勢的行業企業依法組建全國性的行業協會。
第六條 行業協會應當堅持自主辦會,實行自律性行業管理,其機構、人事、資產、財務應當與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分開。 在職國家公職人員不得在行業協會中兼職。
第七條 行業協會開展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行業協會應當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事項制定協會章程。行業協會依照協會章程開展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行業協會根據具體情況建立健全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
第八條 行業協會可以按照國家現行行業分類標準設立或者按照產品類型、經營方式、經營環節及服務類型設立。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小類標準或者按照產業鏈各個環節經營方式、服務類型,可以實行一業多會。同業企業較集中、具有構成區域經濟特色的行業或者產品,具有行業代表性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可以發起組建跨行政區域的行業協會。
第九條 行業協會發起人必須是在本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持有營業執照,誠信守法,並經營2年以上的具有行業代表性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第十條 行業協會名稱應當明確行政區劃,反映業務範圍,使用行業協會或者同業公會、商會為後綴名稱。不得使用與已登記的社會團體相同的名稱。
第十一條 行業協會的設立、變更、註銷登記按照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行業協會實行會員制度。會員入會自願,退會自由;會員應當履行協會章程規定的義務,會員之間享有平等的權利。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是行業協會的權力機構。行業協會的重大事項應當由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定。 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應當有2/3以上的會員或者會員代表出席。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應當經出席會議的全體會員或者會員代表1/2以上表決通過。
第十三條 行業協會理事會是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理事會設會長(理事長)、副會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以及若干名理事,由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秘書長是行業協會的專職管理人員的,理事會可以採取招聘的方式聘任。
第十四條 行業協會可以設立監事會或者監事。監事會或者監事由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行業協會的會長(理事長)、副會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理事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會或者監事對行業協會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管理等實施監督,並向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監事可以列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
第十五條 行業協會以行業代表、行業服務、行業協調、行業自律為基本職能,反映行業、會員訴求,溝通本行業與人民政府及業務主管單位的聯繫,提出行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參與制訂修訂行業發展規劃、 行業標準和行業準入條件等,促進行業發展。
第十六條 行業協會應當履行行業代表職能,根據需要開展下列活動:(一)進行行業調查研究; (二)代表本行業會員開展行業性集體談判; (三)代表本行業會員或者協助人民政府及業務主管單位依法提起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開展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調查;(四)參與反傾銷應訴活動;(五)行業維權工作。
第十七條 行業協會應當提供行業服務,根據需要開展下列活動: (一)根據授權開展行業統計工作,收集和發布行業信息; (二)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創辦專業報刊和網站,開展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三)組織行業人才、技術、管理、法規等培訓;(四)開展法律、政策、技術、管理、市場等諮詢服務;(五)參與行業資質認證、新技術和新產品鑑定及推廣等相關工作;(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舉辦本行業的各種交易會、展覽會。
第十八條 行業協會應當協調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會員與消費者之間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的爭議,協調本行業協會與其他行業協會或者經濟組織的關係,監督、指導行業內產品或者服務定價,維護公平競爭,協助人民政府及業務主管單位開展行業服務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 行業協會應當建立健全各項自律性行業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本行業的職業道德準則和行規行約,完善行業自律性管理約束機制,推動行業誠信建設,開展行業檢查,推進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
第二十條 行業協會會費收取標準和辦法由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定。 行業協會舉辦展覽會、交易會、研討會、培訓等活動可以實行有償服務,收費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公開收費標準和收支情況,不得強制收費或者收費後不提供服務。
第二十一條 行業協會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定期向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收支情況,接受會員監督;製作年度財務決算報告,並在年度檢查時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二十二條 行業協會召開成立大會、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年會、換屆選舉會或者跨登記的活動地域開展活動的,應當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並書面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開展涉外活動的, 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審批。
第二十三條 行業協會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利用制定行業規則或者其他方式壟斷市場,妨礙公平競爭,損害消費者、非會員的合法權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二)採取維持價格、市場分割等方式限制會員開展正當的經營活動或者參與其他社會活動;(三)在會員之間實行歧視性待遇;(四)將依法所得分配給會員或者投入會員企業進行營利;(五)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四條 行業協會應當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資助或者社會捐贈的,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 行業協會換屆、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註銷的,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二十五條 行業協會應當按照規定向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報告工作,並接受監督檢查。行業協會未依照規定接受年度檢查的,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責令其在規定的期限內接受年度檢查;逾期未接受年度檢查的,登記管理機關應當予以警告或者責令限期停止活動。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聞發布會

近日,廣西區法制辦公室和廣西區民政廳在南寧聯合召開《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業協會商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新聞發布會。
廣西區法制辦副巡視員覃安就《辦法》制定的有關情況及《辦法》的主要內容作了說明,廣西區民政廳副廳長黃瑞平就宣傳貫徹《辦法》發表了講話。廣西區有關區直單位有關負責人和主要媒體記者參加了新聞發布會。
《辦法》於2012年11月18日由廣西區人民政府馬飈主席簽發第79號政府令發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共26條,主要對促進與支持行業協會改革發展、規範行業協會制度建設、明確行業協會職能作用、加強行業協會監督管理等問題進行了如下規範:
一是為促進與支持行業協會的改革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辦法》規定了幾項扶持與促進行業協會發展的措施:(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行業協會發展納入本地社會經濟發展規劃;(2)建立政府購買行業協會服務制度,規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委託行業協會承擔有關業務工作的,應當給予相應的經費補助;要求行業協會提供服務的,可以通過有償的方式購買服務;(3)實行政會分開,規定行業協會應當堅持自主辦會,實行自律性行業管理,其機構、人事、資產、財務應當與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分開;(4)鼓勵和支持組建高新技術產業、環境保護產業、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新興產業以及具有地方優勢特色產業的行業協會;(5)打破壟斷,鼓勵實行“一業多會”,規定行業協會可以按照國家現行行業分類標準設立,或者按照產品類型、經營方式、經營環節及服務類型設立,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小類標準或者按照產業鏈各個環節經營方式、服務類型,可以實行一業多會。
二是加強了行業協會的制度建設。《辦法》根據廣西多年來的實踐經驗總結以及各行業協會的意願,明確規定了行業協會發起人資格,還規定了行業協會應當建立的幾個主要制度:(1)行業協會實行會員制度,規定“會員入會自願,退會自由;會員應當履行協會章程規定的義務,會員之間享有平等的權利。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是行業協會的權力機構;(2)實行理事制度,規定行業協會理事會是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理事會設會長(理事長)、副會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以及若干名理事,由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3)實行監事制度,規定行業協會可以設立監事會或者監事。監事會或者監事由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行業協會的會長(理事長)、副會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理事不得兼任監事。監事會或者監事對行業協會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管理等實施監督,並向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三是明確了行業協會的職能作用。《辦法》從五個方面規範行業協會的職能:(1)基本職能,規定行業協會反映行業、會員訴求,溝通本行業與人民政府及行業主管單位的聯繫,提出行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參與制訂修訂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和行業準入條件;(2)行業代表職能,規定行業協會可以根據需要開展調查研究、行業性集體談判、行業維權等活動;(3)行業服務職能,規定行業協會根據授權或者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各項服務活動;(4)行業協調職能,規定行業協會協調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會員與消費者之間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的爭議,協調本行業協會與其他行業協會或者經濟組織的關係,協助人民政府及行業主管單位開展行業服務管理工作;(5)行業自律職能,規定行業協會建立健全各項自律性行業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本行業的職業道德準則和行規行約,完善行業自律性管理約束機制。
四是規定了行業協會的監督管理制度。《辦法》作了五個方面的規定,(1)規定了行業協會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的職責;(2)規定行業協會會費收取標準和辦法由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定。不得強制收費或者收費後不提供服務;(3)規定行業協會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定期向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收支情況,接受會員監督;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在年度檢查時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4)規定行業協會重大活動報告制度;(5)規定行業協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和主管單位的年度監督檢查等。
隨後就如何學習和貫徹執行《辦法》,新聞發布會上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充分認識《辦法》出台的意義。二是把握基本精神,即把握行業協會的職能定位、“去行政化”實質、扶持政策核心內容、“去壟斷化”的切入點、制度性規定,明確依法推進行業協會工作的重點。三是認真學習宣傳,合力推進《辦法》的貫徹實施。各級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等媒體,多渠道、多層次、全方位地宣傳《辦法》,把貫徹實施《辦法》的各項工作抓緊抓實,加強溝通、協作,調動各方面力量,加強對行業協會各環節的監督、管理,落實各項扶持、鼓勵政策,形成合力,推進行業協會發展進程。

相關報導

2012年12月31日,自治區法制辦公室和自治區民政廳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業協會商會管理辦法》,該《辦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據了解,廣西目前共有行業協會(商會)1757個,作為政府與企業之間的紐帶和橋樑,它們在協助政府加強行業管理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然而,行業協會在發展中也存在不少問題,《辦法》的出台,將規範廣西行業協會管理,促進其快速、健康、有序發展。
一直以來,“一業一會”格局讓各行業協會、商會處於“壟斷”地位。而《辦法》突破固有模式引入競爭機制,鼓勵行業協會實行“一業多會”。允許同行業申請成立登記同類型的行業協會,並在名稱上予以明確區分;放寬設立標準,打破行業協會現行設立標準的限制,允許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小類標準設立行業協會;允許按產業鏈各個環節、經營方式和服務類型設立行業協會。
《辦法》嚴格執行政會分開。規定行業協會應當堅持自主辦會,實行自律性行業管理,其機構、人事、資產、財務應當與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分開。同時規定在職國家公職人員不得在行業協會中兼職,推動行業協會與政府部門徹底脫鉤。

相關新聞

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副廳長黃瑞平31日宣布,《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業協會商會管理辦法》將於2013年1月1日起實施,屆時,廣西將打破原先“一業一會”限制,引入競爭機制,允許並鼓勵同行業申請登記同類型的行業協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業協會商會管理辦法》新聞發布會當天在南寧舉行,黃瑞平表示,目前,廣西共有行業協會(商會)11757個,一直以來,一個行業成立一個協會已經成為慣例,這讓各行業協會、商會處於壟斷地位,沒有競爭壓力,造成一種“占山頭,先到先得”的現象。這不僅使一些行業協會蛻化為“空殼”,難以承擔政府轉移職能,還限制了真正想為行業出力單位的行為。
新《辦法》規定,允許依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小類標準設立行業協會,允許按產業鏈各個環節、經營方式和服務類型設立行業協會,同業企業較集中、具有構成區域經濟特色的行業或者產品,具有行業代表性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也可發起組建跨行政區域的行業協會。行業協會名稱應當明確行政區劃,反映業務範圍,使用行業協會或者同業公會、商會為後綴名稱。不得使用與已登記的社會團體相同的名稱。
黃瑞平稱,突破“一業一會”限制,可以使政府在購買社會服務時“貨比三家”,提高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質量。
此外,新辦法還規定行業協會要去行政化,國家公職人員不得兼職行業協會,讓社會組織和政府成為平等的合作、夥伴關係,激發社會組織的活力。今後廣西還將探索建立行業協會評估制度、評估指標體系以及第三方評估機制,健全行業協會負責人管理、資金管理、年度檢查、查處退出等制度。對不符合設立條件、弄虛作假騙取登記的,組織機構不健全、管理混亂、符合註銷條件但不辦理註銷手續等情況的行業協會,實行有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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