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直屬機關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直屬機關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簡稱自治區直屬機關紀檢監察工委)是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的派出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直屬機關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
  • 性質: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派出機構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情況,

主要職能

依據黨章、憲法和監察法,根據自治區紀委監委授權,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責,對自治區紀委監委負責,負責監督自治區黨委區直機關工委,領導自治區直屬機關單位機關紀委工作,審理自治區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審查調查的違紀違法案件及相關區直單位職務違法案件,根據需要審理中央駐桂單位移送的有關案件。

機構設定情況

自治區直屬機關紀檢監察工委內設4個室,分別是辦公室、紀檢監察室、第一案件審理室、第二案件審理室。行政編制16名,其中設書記(副廳長級)1名,副書記(正處長級)4名,室主任(副處長級)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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