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49年12月23日,前身是桂林市人民法院,1979年10月升格為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1998年,原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桂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整編合併為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轄12縣5城區共17個基層法院。法院辦公室現坐落於桂林市七星區毅峰路19號。全院內設機構23個,其中15個業務庭室,現有人員248人,其中法官160人,書記員、法警、其他司法行政人員88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232人,占總人數的93.5%。全市法院每年審(執)各類案件3萬餘件,約占全區案件總數的1/10強,其中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本級每年約7000件。
機構設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設有辦公室、政治部(內設教育培訓科、幹部人事科、老幹部管理科)、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內設執行第一庭、執行第二庭、執行第三庭)、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隊、司法行政裝備管理科、法醫技術室、監察室(紀檢組)、機關黨委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宣傳科總計23個部門。
法院建設
近年來,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這一主線和“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狠抓執法辦案,深化司法改革,推進司法公開,多項工作走在全區乃至全國前列。全國率先開展量刑規範化工作。從2009年起,我市作為試點法院之一,創新開展量刑規範化工作,為全區乃至全國法院提供了經驗。2014年11月,我院陳敏院長參加由最高法和西南政法大學共同主辦的規範量刑理論與實踐研討會,系統介紹了桂林法院開展量刑規範化試行經驗,獲得充分肯定和認同。執行指揮中心建設全區領先。我市法院積極推進執行指揮中心建設,在全區率先建成了功能齊全的執行指揮中心,建成具備“網上預約立案、網上聯動、網上辦案、網路聯拍、網路公開、網路調度”六大功能於一體的網上執行局。因建設成績突出,2014年9月,全區法院執行指揮中心建設現場會在我院召開,為進一步解決“執行難”問題打下良好基礎。訴訟服務視窗建設經驗在全區推廣。2010年我市法院按照“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設施齊備、服務到位”要求,全面推進訴訟服務大廳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打造“一站式”的訴訟服務平台,極大方便了民眾訴訟,獲得民眾一致好評。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在我市召開現場會,向全區法院推廣我院經驗。減刑假釋案件開庭審理全區率先。2010年12月,我院在全區法院首次採取公開開庭審理的做法辦理減刑、假釋案件,進一步增強了刑事案件執行程式的公開性、透明度,中央電視台法制頻道進行了報導,得到社會廣泛好評。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專門會議推廣我院的做法。城區交通事故案件集中管轄、外國人犯罪案件集中管轄全區首創。我院將桂林城區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統一歸口雁山區法院管轄,案件質量和調解率大幅上升,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糾紛的能力大幅提高,廣受社會好評。同時,為規範審理外國人犯罪案件,提高案件質量,全市外國人犯罪案件也統一在雁山法院審理。網上辦公辦案工作全區領先。大力推進“網上辦公網上辦案”工作,普及了審判管理系統、區域網路辦公系統、電子簽章系統、車輛管理系統等,不斷提高辦案、辦公效率和工作質量,以科技手段提高服務民眾的能力,2012年在全區法院網上辦公辦案經驗交流會上,我院做經驗介紹,並在全區法院推廣。2014年,我院又被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確定為信息化建設試點單位,在市委和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的指導下進一步最佳化升級信息化辦公辦案系統。我院還因工作成績突出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全國“兩會”輿情引導工作先進集體、全國審理破產案件先進集體等榮譽。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年來,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共榮立集體三等功25個次,個人三等功50人次,榮獲自治區級以上榮譽獎勵的有110人(個)次;先後湧現出“全國破案審理先進集體”中院民一庭、“全國立案信訪視窗建設先進集體”和“全國法院先進集體”中院立案一庭,“全國司法統計工作先進集體”中院研究室、“全國法院司法警察體能達標先進集體”中院法警支隊、“全國法院先進個人”中院葉忠斌、象山區法院賀亮等先進典型,中院榮獲“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全國法院網路宣傳先進單位”等稱號。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