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地開發整理工程建設標準

《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地開發整理工程建設標準》是由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土地整理中心擔任第一完成單位,由馮菊明、陳安強、李少升、陸傑臣、陽雲、劉諧靜、麥啟帆、藍春華、王思力、韋昌傑、江海濱、童新華、張曉沛、蔡景勛、方有松、覃國日、楊永俠、張曉沛、王思力擔任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地開發整理工程建設標準
  • 成果登記號:20110198
  • 第一完成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土地整理中心
  • 項目類別:科研項目
成果信息,成果摘要,

成果信息

成果登記號
20110198
項目名稱
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地開發整理工程建設標準
第一完成單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土地整理中心
主要完成人
馮菊明、陳安強、李少升、陸傑臣、陽雲、劉諧靜、麥啟帆、藍春華、王思力、韋昌傑、江海濱、童新華、張曉沛、蔡景勛、方有松、覃國日、楊永俠、張曉沛、王思力
研究起始日期
2005-07-01
研究終止日期
2007-11-01
任務來源
地方計畫;

成果摘要

標準由總則、建設目標、建設條件、工程類型分區和工程布局、土地平整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農田防護與水土保持工程及附錄等九個部分組成。本標準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社會經濟條件的差異性及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地形和灌排條件為主,將採用主要工程措施和治理類型一致性劃定的區域,將我區分為兩個一級區與七個二級區,即桂盆周山地丘陵類型區和桂中南盆地平原類型2個一級工程類型區,土石山地類型、岩溶窪地類型區、岩溶谷地和平原類型區、低山丘陵類型區、乾旱盆地類型區、河流沖積平原類型區、沿海平原類型區等7個二級工程類型區(模式);在工程分區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我區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工程體系,並完成了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術語研究,與相關行業標準銜接研究工作,最終制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中土地平整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農田防護與水土保持工程的工程建設標準。規範了土地開發整理工程建設行為,統一了工程等級標準,合理確定了項目建設規模,嚴格控制了項目投資,提高了投資效益,確保了工程建設質量;同時也為編制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工程設計、預算編制、項目宜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驗收等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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