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西加快推進國家儲備林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創新推行整縣推進模式、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等10條措施,切實維護生態安全和國家木材戰略安全,加快推進我區國家儲備林高質量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加快推進國家儲備林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1年5月
- 發布單位:自治區人民政府
通知提出,要大力推廣“縣級人民政府+區直林場(國有林業企業)”合作模式,鼓勵一場(企)與多縣合作,有條件的可組建國有融資平台,大力推進國家儲備林項目建設。推廣“區直林場+合作社+農戶”等模式,開展油茶等經濟林專業化託管服務,增強木本油料儲備能力。落實“三企入桂”政策,大力引進實力雄厚的林業企業到我區開展多層次合作,全方位參與我區國家儲備林項目建設,帶動林下經濟、森林旅遊、森林康養等產業發展。
《十條措施》還對縣級人民政府主體責任進行了明確,並提出建立考核激勵機制。縣級人民政府要將國家儲備林建設作為生態文明建設以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點項目統籌推進,研究出台務實高效舉措。力爭到2025年,全區國家儲備林貸款餘額達到1000億元,新建國家儲備林1000萬畝,將廣西打造成為全國最大的國家儲備林核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