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金融學院法律系

廣東金融學院法律系

廣東金融學院法律系成立於2002年5月,主要承擔法律專科專業(2000-2008)和法學本科專業(2008年以後)的人才培養與學科建設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金融學院法律系
  • 成立於:2002年5月
  • 所屬:廣東金融學院
  • 類型:專業
發展目標,人才培養目標,師資隊伍,辦學思路,人才培養平台,科研成果,

發展目標

廣東金融學院法律系主辦的法學專業致力於為廣東和華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培養具有創新精神、精通經濟金融法律實務和智慧財產權法律實務的財經法治套用型人才,為地方經濟發展與法治建設提供人才與智力服務。其發展建設的基本目標是要將法學專業辦成在廣東省乃至華南地區具有良好聲譽的省級特色專業,進而成為該區域培養財經法治人才的重要基地。

人才培養目標

廣東金融學院法律系法學專業(經濟法)的培養目標是:培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面向華南地區特別是廣東經濟社會發展,掌握法學基本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熟悉經濟金融法規,能在企事業單位、金融機構、政府行政執法部門、司法機關、律師事務所、學校及相關機構從事經濟法律實務工作,綜合素質較高、專業基礎紮實、實踐操作能力較強的具有創新精神和社會責任感的套用型經濟法律人才。該專業畢業生的就業方向是主要到金融機構、企事業單位和政府行政執法部門、法務部門、律師事務所從事相關經濟法務工作和其他相關工作。
廣東金融學院法律系法學專業(智慧財產權)的培養目標是:本專業培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面向華南地區特別是廣東經濟社會發展,掌握法學基本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熟悉智慧財產權法規,懂得智慧財產權經營管理,能在企事業單位、金融機構、政府行政執法部門、司法機關、智慧財產權中介組織、律師事務所、學校及相關機構從事智慧財產權法律實務與管理工作,綜合素質較高、專業基礎紮實、實踐操作能力較強的具有創新精神和社會責任感的套用型智慧財產權法律人才。該專業畢業生的就業方向是,主要到企事業單位、金融機構、政府行政執法部門、法務部門、律師、專利、商標事務所從事智慧財產權管理、代理、訴訟、執法等工作。

師資隊伍

廣東金融學院法律系擁有一支基礎紮實、素質較高、結構合理、銳意進取的法學師資隊伍。現有教授5人,副教授7人,講師18人,其中博士後4人,博士10人,在讀博士6人。他(她)們分別來自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武漢大學法學院、中山大學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華東政法大學法學院、吉林大學法學院、中南財經大學法學院等全國著名高等學府的法學院所,學術理論功底紮實。

辦學思路

通過多年的探索和辦學實踐,廣東金融學院法律系現已形成了一條十分清晰的辦學思路。這條思路可以概述為:“一個中心”(即以育人為中心),“兩扇翅膀”(即指教學與科研是法學學科專業的兩翼,辦好法學教育一定要堅持兩翼齊飛),“三大追求”(即“理論上追求至真,人格上追求至善,教學上追求至純”),“四項舉措”(即“質量立系,學科興系,人才強系,品牌榮系”)和“五種能力”(即是指法學教育要以能力培養為核心,重點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創新能力、實踐能力、交流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等五種能力)。與此同時,廣東金融學院法律系的法學教育也已凝聚形成了自己獨特的辦學特色,那就是始終堅持以能力培養為核心,致力為廣東和華南地區培養套用能力較強的財經法治套用型人才。

人才培養平台

為了培養合格人才,廣東金融學院法律系構建了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的“五大平台”。即法學理論課堂教學平台,校內實驗教學平台,校外實習平台,社會實踐平台,課外活動平台。這“五大平台”的建立和完善,尤其是本專業通過申報立項2箇中央與地方共建項目並利用這的中央與地方資助先後建立起來的金融智慧財產權實驗室和模擬法庭實驗室,更為本專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實驗教學條件。此外,通過認真抓好中央與地方共建項目“智慧財產權與金融法治人才培養實踐基地”旳建設,為財經法治人才的培養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科研成果

廣東金融學院法學專業的崛起離不開富有特色的法學科研的支撐。法律系現已凝聚了較為強大的科研力量,初步形成了經濟法、智慧財產權法、金融法、民商訴訟法等幾個科研團隊;先後在《中國法學》、《光明日報》理論版、《經濟日報》理論版、《法學評論》、《現代法學》、《法商研究》、《法學》、《政治與法律》、《法學雜誌》、《中國刑事法研究》等數十種刊物上發表論文300餘篇;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項,博士後一等資助項目1項,教育部社科項目4項,省社科規劃項目4項;參與了國家商標戰略,廣東省、廣州市、佛山市、東莞市以及花都區智慧財產權戰略制訂的專家論證;應邀擔任《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社會責任指引》起草小組主要專家並編制《中國銀行業2007年度社會責任報告》;在眾多國際、國內學術會議上進行論文宣讀與演講;先後接受過中央電視台、廣東電視台、香港《大公報》、《南方月刊》等重要媒體的採訪;本系教師分別擔任了廣東省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廣東省法學會智慧財產權研究會副會長,廣東省商標協會顧問,廣州市知識產研究會副理事長,以及各法學研究會理事或常務理事,有的被評為“廣東省優秀法學工作者”; 目前本系正在籌建廣東省法學會金融法學研究會。
本系教師分別申報設立了四大非列編研究機構,即廣東金融學院法學研究所、廣東金融學院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廣東金融學院金融法研究中心、廣東金融學院經濟與環保法治研究中心。四大研究機構緊密圍繞各自領域的前沿理論問題與熱點難點問題展開深入研究,取得了不少具有社會影響力的研究成果,在以高質量的科研促進高質量的教學方面發揮了十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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