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道監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屬廣東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設,三至五人。後增至七人。南京都察院亦設三人。皆秩正七品。清順治元年(1644)沿設。乾隆十四年(1749)定製,設掌印御史滿、漢各一人。先是定為坐道,不理本道之事,乃空銜,至是則以職事分隸之。十七年,俱定為從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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