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廣東財經大學
粵港澳大灣區法治研究中心圍繞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統籌省重點研究基地、省重點學科、省市立法諮詢基地、省級創新團隊、
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和法學一級碩士點,積極推動和實施“聯合開展課題研究、聯合開展重大活動、聯合開展成果轉化、聯合開展重大調研、聯合開展學習培訓、聯合提供諮詢服務”等六大聯合,共創發展新局面。
發展歷史
廣東財經大學粵港澳大灣區法治研究中心,其前身為廣東商學院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成立於2010年。中心依託廣東省普通高校
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廣東財經大學法治與經濟發展研究所和法學院。法學專業為國家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2012年)、國家級特色專業(2008年)、廣東省首個名牌專業(2002年)。法學院擁有廣東省優勢重點學科——法學一級學科碩士點,並設有博士後科研工作站。
科研成就
廣東財經大學粵港澳大灣區法治研究中心心完善現有與大灣區法制機構的合作機制,以協調創新研究模式產出服務大灣區發展建設的研究成果;吸收粵港澳實務部門工作人員開展實踐培養和項目研究;為立法,司法及社會各界開展粵港澳大灣區法律諮詢服務,產出一批具有原創造性、引導性和實踐性的成果。
從上世紀90年代末開始,廣東財經大學就開展港澳問題的研究,發揮毗鄰港澳地緣優勢,圍繞CEPA中貿易、投資、爭議解決等問題開展了系列研究。200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召集社會力量研究港澳基本法,並將我校作為重要的研究基地,吸收馬進保教授和杜承銘教授擔任港澳基本法研究領導小組成員。杜承銘、鄧世豹、馬進保、朱孔武、鐘立國等10位教授參加了2007、2009、2017年在人民大會堂舉辦的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十周年、紀念澳門基本法實施十周年和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二十周年的國家重大活動。迄今為止,中心圍繞粵港澳大灣區研究和基本法等相關課題研究共承擔36項港澳基本法委員會委託項目,11項省部級項目,其中含1項粵港澳大灣區省級重點學科建設項目,是省內接受委託項目最多的高校。中心還與國務院港澳辦公室政研司、廣東省委政法委、廣東省委統戰部、香港中聯辦法律部、澳門中聯辦法律部建立科研合作關係,承擔委託課題十餘項。
廣東財經大學粵港澳大灣區法治研究中心積極在立法、司法、企業法務和政府法治等領域開展對策和決策研究、培訓等社會服務。承擔廣東地方法規、規章立法項目18項、立法後評估項目16項。中心還承擔政府、企業部門法治培訓項目6項,在各級政府部門舉辦法治講座數十次。
人才培養
廣東財經大學粵港澳大灣區法治研究中心集合了本校港澳基本法、憲法行政法學、國際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的優勢學科帶頭人和青年科研骨幹,以跨學科研究為統攝,繼承現有省級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的學科優勢,致力打造具有一定影響力,服務政府、企業和社會的高端智庫。
廣東財經大學粵港澳大灣區法治研究中心共有教授18名、副教授7名、講師及博士後5名,共30名研究人員,由朱孔武教授擔任主任,柯靜嘉博士擔任執行主任。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25人,有12人次分別擔任全國的港澳研究會、憲法研究會、基本法研究會、國際經濟法研究會、國際私法研究會等研究機構的理事以上職務,有2位擔任省級專業
學術研究會的副會長職務,珠江學者特聘教授1人,入選廣東省“
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15人,其中“千百十”工程省級培養對象3人。
廣東財經大學粵港澳大灣區法治研究中心逐步培育形成了港澳基本法、大灣區協同立法和區域貿易法三個持續的研究方向和穩定的研究團隊。承擔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託課題三十餘項,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課題十一項,政府和企業委託課題近四十項,十餘項研究成果被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門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