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財經大學地方立法研究中心

廣東財經大學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是廣東省地方立法高校聯盟成員,積極參加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組織或指派的各項立法工作任務,派遣1名研究人員到廣東省立法研究所掛職鍛鍊,派遣20多人次參加地方性法規點評會議,每年派員參加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廣東省法學會地方立法學研究會、廣東省人大制度研究會年會。同時,也多次邀請高校和地方人大的有關專家來中心開展立法專題講座或業務考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財經大學地方立法研究中心
  • 主管部門:廣東財經大學
研究方向,發展歷史,科研條件,科研成就,人才培養,

研究方向

著力打造成為華南地區乃至輻射全國的有關地方立法教學培訓、諮詢服務和科學研究的重要品牌,以立法學研究為工作重心,以不同領域不同層次的立法教育教學與立法實務介入為服務方向。

發展歷史

廣東財經大學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成立於2016年5月30日,為校級非實體性研究機構,設在法學院,依託法治與經濟發展研究所。

科研條件

1、本中心是佛山市、清遠市等地市人大常委會的地方立法研究評估與諮詢服務基地。本中心成立以來,已為清遠市起草第一部實體性地方性法規《清遠市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並為廣東省和廣州市、河源市等起草《廣東省市場監管條例》、《廣東省文化產業促進條例》、《廣州市社會生活噪聲管理辦法》、《河源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汕尾市海砂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草案,還為廣州市、佛山市、清遠市等地市出具十多份立法前(後)評估報告。此外,為清遠市人大常委會組織立法系統培訓1次。
2、本中心亦是廣州市、佛山市等地市人大常委會的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重要聯繫點。本中心成立以來,已為廣州市人大常委會、佛山市人大常委會、佛山市三水區人大常委會、浙江省煙花爆竹協會等機構提供數十份備案審查專家建議報告,大多數建議已被相關部門採納。

科研成就

廣東財經大學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專家獲得教育部重大攻關科研課題1項,教育部委託基本法項目5項,其他在研省部級以上科研課題6項,立法學教育教學改革項目2項,公開出版立法學改革示範教材《立法學:原理與技術》,接受廣東省法學會委託撰寫並公開出版《廣東省法治建設年度報告·2016》等。

人才培養

1、本中心設主任1人(鄧世豹),副主任2人(姚小林、柳颯);不設專職研究員,而是以法學院師資為主體,根據工作需要另聘請本校和兄弟院校以及立法實務部門相關專家學者充實研究團隊,並實行項目管理責任制,即根據其承擔的具體科研項目類別和任務來重組和考核管理研究人員。
2、本中心重視立法學的本科教育與研究生教育,已為本科生開設立法學選修課程,為科學學位和法律碩士學位研究生開設立法學專題課程,為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科、法學理論學科研究生設立立法學研究方向,並在法律碩士專業招收立法實務部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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