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統一部署,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巡視工作從2013年10月底開始,為期2個月。昨天,中紀委公布本輪巡視首個意見整改情況——《中共廣東省委關於中央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通報》。通報中稱,針對巡視發現的“裸官”突出問題,廣東全省對866名“裸官”調整崗位,其中市廳級9名,處級134名,科級及以下723名。據了解,廣東省根據巡視意見,共摸查出千餘名“裸官”,其中200多人選擇將家人遷回國內。
巡視情況
中紀委開專欄公布巡視意見整改情況
2014年2月下旬,中央巡視組陸續開始向10個被巡視地區、單位反饋巡視情況進入整改落實階段。按照要求,被巡視地區、單位在反饋後2個月內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送整改情況,並按要求適時向黨內和社會公開,領導小組將以適當方式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巡視能否取得實效,關鍵在於巡視成果能不能有效運用。記者梳理十八大後第一輪巡視意見及整改結果披露發現,為確保整改取得成效,中央採取定製度、明責任、督落實、促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其從下達巡視意見到公開整改結果有著嚴格的程式要求,包括“簽收制”“雙責任”“雙報告”“雙公開”“快節奏”。
昨天,廣東省對外公布整改結果,成為黨的十八大後第二輪巡視首個公布整改結果的被巡視地。通報稱,中央巡視組反饋的具體事項和問題絕大多數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顯的階段性成效。
昨天,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開闢“中央巡視組2013年第二輪巡視整改情況公開專欄”刊發各地區、單位公開的整改情況,並稱歡迎廣大幹部民眾監督。中紀委表示,2013年第二輪巡視的吉林、山西、安徽、湖南、廣東、雲南等6省和國土資源部、商務部、新華社、三峽集團等4個單位,將陸續公開巡視整改情況。
整改程式
實行“簽收制”
對巡視反饋意見,被巡視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簽字接收,明確整改落實責任。
強化“雙責任”
在整改落實工作中,被巡視黨委(黨組)要擔負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擔負第一責任。
實行“雙報告”
整改情況報告,既要以黨委(黨組)名義報送,還要以主要負責人的個人名義報送,並接受中央巡視機構的嚴格審核。
推行“雙公開”
整改落實情況,要分別在本地本部門進行黨內通報,要向社會公開,以公開促整改,以監督促實效。
整改“快節奏”
對能夠及時解決的問題,明確時限要求,抓緊落實改進,兩三個月內要初見成效,讓幹部民眾看得見、摸得著。
廣東整改
1
巡視意見 部分幹部有買賣官行為
整改情況 茂名賣官案63人被免職
中央巡視組分批向省紀委轉交來信共1884件,經梳理,屬檢舉控告類信訪舉報共1708件,已辦結1212件,正在辦理392件,尚未辦理104件。對其餘不涉及具體舉報事項的176件信訪件,已按規定分別轉中直、省直有關單位及省市有關負責同志處理。對茂名領導幹部系列違紀違法案中涉嫌行賄買官人員159人組織處理已基本完成,降職8人,免職63人,調整崗位71人,提前退休1人,誡勉談話16人。
省紀檢監察機關辦案力量已超過機關總人數的一半。2014年以來,共查處農村基層案件2355件2424人,查處廳級幹部嚴重違紀問題38人,包括省政府原副秘書長、省海防打私辦原主任羅歐,廣東電網原總經理吳周春,省科技廳原副廳長王可煒等。
2
巡視意見 裸官和紅包問題較突出
巡視意見指出,一些領導幹部以收受紅包形式受賄,一些地方“裸官”問題突出。同時提出,要充分認識省和省以下各級領導幹部中“裸官”和收受“紅包”問題的嚴重性,對領導幹部“裸官”和收受“紅包”問題開展專項治理,嚴格按中央有關檔案精神處理“裸官”和收受“紅包”問題。
整改情況 查千餘裸官866人調崗
開展收送“紅包”問題專項治理。查處並在媒體上公開點名曝光了汕頭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鄭家漢收受“紅包”、禮金等5起典型案件。
根據摸查,此番廣東共查出1000多名“裸官”,其中200多人選擇遷回家人。866名幹部作出了崗位調整處理。
廣州市兩名黨政班子成員、廣東省人大一名專門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都因“裸官”問題被調整,提前退出領導崗位。
毗鄰港澳的東莞,被認為是“裸官”問題相對較突出的地方之一。據當地組織部門介紹,在這次專項治理中,東莞共對127名幹部任職崗位進行了調整,其中處級幹部19人、科級幹部及其他國家工作人員108人。江門是典型的僑鄉,家屬移居國(境)外的幹部也相對較多,在這次專項治理中,128人被調整崗位,其中處級幹部13人。3
巡視意見 百單位超配275名幹部
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指出,141個單位或部門超職數配備275名幹部的問題,梅州市破格提拔幹部方面存在問題。抽查幹部檔案材料發現17卷涉嫌弄虛作假。增城市違規提高145名幹部職級待遇問題。省直單位及有關市擅自設立17個機構,15個省直單位違規干預機構編制工作。
整改情況 超額配幹部多數已整改
超配的275名幹部已整改148名,其餘127名正抓緊整改。增城市違規提高145名幹部職級待遇問題,已結合撤市改區工作完成整改。省直單位及有關市擅自設立17個機構,以及15個省直單位違規干預機構編制工作的問題,除3個市違規設立機構問題正在加緊糾正外,其餘均已落實整改。
廣東省紀委、省委組織部聯合調查組對梅州市2011年以來破格提拔117名幹部的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對個別破格提拔不規範問題,責成梅州市進一步核糾。
共發現檔案存在問題的幹部33人次,已分別作出嚴肅處理。其中,對存在偽造工作經歷、違規辦理公務員調任等問題的梅州市勞教所原政委(副處級)鐘立,作出免職、取消公務員身份、按事業編制試用期內人員安排工作,對12名涉案人員(廳級2人、處級5人、科級5人)分別作出黨紀政紀處分。
4
巡視意見 有幹部用權為家屬牟利
巡視組指出,一些領導幹部與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搞權錢交易,插手土地轉讓、礦產資源開發、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親屬及特定關係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巡視組給予意見,嚴格對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和八小時以外活動的監督,切實規範領導幹部子女從業行為。
整改情況 幹部親屬將有從業規定
加大對“帶病提拔”問題倒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建立常態化的倒查制度,規定必須實施倒查的問題及其時限。對倒查中發現的選人用人違紀違規和失察失誤問題,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省委組織部正對2013年以來受處分人員選拔任用過程開展倒查。
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我省有的領導幹部在廉潔從政、日常監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開展專題調研,研究制定具體管理制度。接下來將抓緊制定嚴禁領導幹部插手公共資源配置和人事安排、加強對領導幹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和其他親屬從業行為等3個規定,2014年底前將全部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