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速公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省高速公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主營高速公路、橋樑的建設施工,公路、橋樑的收費和養護管理業務,旗下擁有的路橋資產主要位於廣東省境內的珠三角地區,構成了連線省外的主要通道。公司成立於1993年2月,原名為廣東省佛開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6月30日經廣東省企業股份制試點聯審小組辦公室粵聯審辦199368號文批准,重組更名為廣東省高速公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高速公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1993年2月
  • 原名:廣東省佛開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廣東
公司簡介,歷史沿革,

公司簡介

公司控股高速公路資產主要包括廣佛高速、佛開高速,相關參股路產有惠鹽高速、粵肇高速、京珠高速廣珠段等。其中廣佛高速、佛開高速的通行費收入是公司收入的主要來源,占據公司全部營收的80%以上。當前公司一方面選擇優質路產進行投資,使公司資產規模不斷擴大,另一方面積極籌劃資本運作,拓寬融資渠道。

歷史沿革

重組後,國家股構成是由經廣東省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的評估後的廣東省九江大橋公司和廣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993年1月31日的國有資產淨值41,821.36萬元折股本15,502.5萬股,廣東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資現金11,500萬元認購3,593.75萬股,其他法人出資現金28,699.2萬元認購8,968.5萬股,內部職工出資現金8,700.8萬元認購2,719萬股,共30,783.75萬股。 1996年6月,經廣東省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和廣東省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粵體改[1996]67號文批覆同意,本公司部分非國有法人股東向馬來西亞怡保工程有限公司轉讓非國有法人股2,000萬股。 1996年6月至7月,經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委發[1996]24號批文和廣東省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粵體改[1996]68號文批覆同意,本公司向境外投資者發行13,500萬股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元,發行價為人民幣3.80元,以港幣3.54元發售。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1996]外經貿資一函字第606號文批覆,同意本公司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實施1996年度分紅派息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為每10股送1.7股、轉增股本3.3股。 1998年1月,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字[1997]486號和487號文批准,採用“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餘款即退”方式發行社會公眾股(A股)10,000萬股,每股面值1元,發行價為人民幣5.41元。 本公司根據《廣東省高速公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九年度股東大會決議》,經中國證監會廣州證券監管辦公室廣州證監函[2000]99號文同意,並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公司字[2000]98號文批准,以總股本764,256,249股為基數,按10:3的比例配售,配股價為11.00元/股,向全體股東實際配售了73,822,250股普通股。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粵辦函[2000]574號文批覆,國家股無償劃轉廣東省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和管理。 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的內部職工股5,302.05萬股(其中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132,722股暫時凍結),於2001年2月5日上市流通。 本公司根據2000年度股東大會決議,以2000年末的總股本838,078,499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10∶5的比例,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419,039,249股。股權登記日為2001年5月21日,除權基準日為2001年5月22日。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公司字[2003]3號《關於核准廣東省高速公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資股上市流通的通知》批准,2004年3月8日,本公司45,000,000股非上市外資股轉為B股流通股,在深圳交易所B股市場上市流通。 2005年12月21日,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獲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表決通過。2006年1月26日本公司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商務部關於同意廣東省高速公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轉股的批覆》,同意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涉及的股權變更等事宜。2006年2月17日,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完畢,A股股票簡稱由“粵高速A”變更為“G粵高速”。2006年10月9日,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的《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實施有關交易事項的通知》,本公司A股股票簡稱由“G粵高速”恢復為“粵高速A”。 2007年度,本公司原董事霍燕濱、高管彭曉芳離任期滿六個月後,其所持粵高速A股28,034股解除凍結,轉為無限售條件股份;其餘高管股(即境內自然人持股)的25%部分,即72069股,為2007年度可轉讓股份法定額度,解鎖為無限售條件股份,期末高管股數量為216,20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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