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依照國家和信息產業部頒布的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條例和有關法規,對通信工程建設實行質量監督。
2、根據國家和信息產業部有關法規,承擔通信建設市場管理職責,負責通信行業的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資質管理及核發臨時資質證書,以及定額編制管理,工程評優等。
3、根據國家和信息產業部有關法規,負責廣東省通信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
4、組織通信行業內質量監督員、監理工程師、項目經理、概預算等專業人員培訓和相關崗位證書的審核和申報工作。
內設機構
職責:
1、貫徹國家和信息產業部發布的有關通信建設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及行業強制性標準;
2、負責本省通信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及國家重點、省際通信建設工程在本省的具體監督工作;
3、參與所監通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受省通信管理局委託,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具體執行本省內違反質量監督行為的經濟處罰;
5、定期向通信管理局報告通信建設工程建設質量情況。
工作主要內容:
對建設單位發包行為進行監督;對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承包行為進行監督;對各參建單位和人員的資質進行監督;對參建單位執行國家和行業指令性及強制性標準(如定額、設計和施工規範、技術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檔案)的情況進行監督;受理單位和個人有關工程質量的檢舉、控告和投訴。
職責:
1、通信工程設計、施工、監理隊伍的資質管理;
2、專業崗位個人技術資格考核管理;
3、通信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
4、通信建設市場規範和檢查;
5、其他建設市場管理;